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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分工的通知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3-02 22:44:57     1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分工的通知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明确市级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

行政监督职责分工的通知

雅办函〔2026〕12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省直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分工的通知》(川办函〔202558号)要求,为进一步理顺并完善我市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职责,消除监管盲区,探索建立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协同体制,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市级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一、市发展改革委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经济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煤矿建设项目)、林业、能源、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等市级部门,按职责分工对本行业领域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市级行政监督部门根据行业监管实际,可以依法向县(区)、经开区行政监督部门委托或下放市级项目监督执法权。

二、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建设内容涉及其他行业领域的,原则上由该项目主体部分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牵头实施监督。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建设内容涉及新增行业领域尚未作出分工的,原则上应根据工程分类,由该行业主管部门对其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市级有关部门就新增行业领域行政监督职责分工协商一致后,由市发展改革委、行业主管部门联合报市政府审定;未能协商一致的,由市发展改革委按照一事一议则报市政府协调解决。

四、市级行政监督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行业指导和规范,推进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加快数字化、智慧化进程。要加强招标投标与投资决策、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等环节的有机衔接,提升工程建设一体化监管能力,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要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积极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审计机关的协同联动,依法打击串通投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

招标投标活动中,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查处企业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出借营业执照、虚假认证、价格违法等行为,依法吊销违法企业营业执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将国有企业组织招标和参与投标纳入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从严管理;公安机关要依法查处行业主管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严厉打击串通招标投标犯罪行为,严惩操纵招标投标市场的犯罪团伙。

市级部门要同步调整本部门权责清单并对外公示,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相应完善本级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职责分工。

附件:市级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清单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2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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