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信息

2026再融资新政落地:优质企业融资门槛放宽,审核周期压缩 50%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2-28 11:03:54     1
2026再融资新政落地:优质企业融资门槛放宽,审核周期压缩 50%

2026年2月9日,沪深北交易所宣布优化再融资一揽子措施,主要围绕进一步支持优质上市公司创新发展、更好适应科创企业再融资需求、提升再融资灵活性和便利度、加强再融资全过程监管等四个方面。

在进一步支持优质上市公司创新发展方面,沪深北交易所明确,对经营治理与信息披露规范,具有代表性与市场认可度的优质上市公司,优化再融资审核,进一步提高再融资效率。

围绕更好适应科创企业再融资需求,沪深交易所同步就主板上市公司“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拟允许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将募集资金补流超过30%的部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研发投入。

同时,沪深北交易所优化再融资间隔期要求,按照未盈利标准上市且尚未盈利的科技型上市公司再融资,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融资间隔期调整为不少于6个月。存在破发情形的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定增、发行可转债等方式合理融资,募集资金需投向主营业务。

本轮优化围绕提升再融资灵活性、便利度,明确上市公司披露再融资预案时,应当同时简要披露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下一步使用进度考虑,申报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原则上应当达到基本使用完毕的标准。合理简化再融资申报材料,对于已在定期报告等信披文件中披露且事实未发生变化的内容,可以直接引用。

此外,围绕加强再融资全过程监管,本轮优化压严压实上市公司信披第一责任人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建立交易所再融资预案披露工作机制,严防上市公司“带病”申报再融资。

一、适用范围(明确覆盖对象)
本次新政由沪深北三大交易所同步发布,覆盖所有A股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行为,核心包括: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增)、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可交债),其中以定增、可转债的优化力度最大。
特别提醒新政自2026年2月9日发布之日起实施,正在推进的再融资项目(预案未披露、已披露未申报、已申报未审核)均可按照新政执行;已进入审核流程的项目,可申请按照新政调整相关申报材料,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特别注意不适用情形(明确排除),已获注册批文未发行,按原规则执行;不适用本次优化(批文具有行政许可效力);已发行完毕:不溯及既往。
二、新旧政策对比
说明旧政策 = 2024-2025 年再融资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新政策 = 2026.2.9 三大交易所《再融资优化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指引。
(一):发行条件(差异化放宽,不搞 “一刀切”)

对比项

旧政策(24-25 年)

新政策(26/2/9 起)

核心差异 & 实操注意事项

破发 / 破净企业融资限制

原则上禁止定增、可转债融资

运作规范、符合国家战略的优质企业可融资,募资须全部投向主业(符合轻资产高研发标准除外)

1. 打破 “破发即受限” 僵局;

2. 需提供核心竞争力证明 + 募投项目与主业关联性说明

未盈利科创企业融资间隔期

≥18 个月,且前募 100% 使用完毕

≥6 个月,且前募 “基本使用完毕”(无需 100%)或未改投向

1. 仅适用于按未盈利标准上市的企业;

2. 经营不善导致亏损的企业仍执行 18 个月间隔期

主板“轻资产、高研发” 企业补流 / 研发限制

补流 + 偿债≤30%,不得用于研发;

无差异化标准

1. 明确认定双指标:实物资产≤总资产 20%+ 近 3 年研发占比≥15% 累计研发≥3 亿且占比≥5%;

2. 补流 + 偿债可突破 30%,超额部分用于主业研发

1. 创业板标准扩展至主板;

2. 需提前准备认定材料,做好研发用途专项披露

定增发行底价

锁价 / 竞价定增底价均≥定价基准日前 20 日均价 80%

锁价定增不变;

竞价定增底价≥每股净资产(可低于 80% 均价)

1. 赋予竞价定增定价自主权;

2. 底价低于 80% 均价的,需详细披露定价依据、市场环境、投资者资质

可转债发行条件

 3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

债券余额≤净资产 40%;

补流 + 偿债≤30%

1. 科创 / 新质生产力企业净资产收益率≥4%;

2. 优质企业债券余额≤净资产 50%;

3. 轻资产高研发企业补流 + 偿债可突破 30%

1. 降低科创企业发行门槛;

2. 需提供优质 / 科创企业认定材料,合规测算财务指标

(二):审核机制(提速增效,差异化审核)

对比项

旧政策(24-25 年)

新政策(26/2/9 起)

核心差异 & 实操注意事项

审核周期

定增 / 可转债≥3 个月;

问询轮次多、反馈周期长;

优质企业无提速机制

优质 / 科创企业≤2 个月;

简化问询流程;

优化预案披露,无需过度披露前募细节

1. 大幅压缩审核时间;

2. 提前梳理优质 / 科创佐证材料,避免材料不完善导致延迟

审核差异化

所有企业标准 / 流程一致,仅少数央企 / 国企轻微倾斜

1. 优质 / 科创 / 新质生产力企业走绿色通道(优先审核、简化流程);

2. 绩差 / 信披违规 / 过度融资企业从严审核,甚至不予受理;

3. 各板块标准差异化适配

1. “扶优限劣” 成核心逻辑;

2. 提前评估企业适配性,主动对接交易所

申报材料要求

材料繁琐,重复提交已披露内容;

前募需 100% 使用完毕并详细披露

1. 可直接引用年报 / 季报等已公告内容;

2. 前募 “简要披露” 即可;

3. 前募 “基本使用完毕” 可申报,无需 100% 证明

1. 为上市公司、券商 “减负”;

2. 交叉核对已公告内容,避免引用错误;

3. 明确前募 “基本使用完毕” 界定并专项说明

(三):募投用途(拓宽范围,支持主业升级与第二增长曲线)

对比项

旧政策(24-25 年)

新政策(26/2/9 起)

核心差异 & 实操注意事项

募投用途限制

须全部投向“现有主营业务”,严限多元化 / 跨界投资;

禁止投向地产、理财(闲置资金除外)

1. 支持投向与主业有协同整合效应的新产业 / 新业态 / 新技术(第二增长曲线);

2. 禁止投向地产、理财(闲置资金除外);

3. 协同效应判断标准:技术关联、资源整合、效益转化路径清晰

1. 打破 “只能投现有主业” 刚性约束;

2. 详细披露协同效应与效益转化路径,避免被认定 “跨界圈钱”

研发投入用途

主板企业不得用于研发;

创业板 / 科创板研发比例受限,需严格披露

1. 主板轻资产高研发企业:补流 + 偿债超额部分用于主业研发;

2. 创业板 / 科创板:研发比例无限制,仅需披露方向与预期效益;

3. 支持科创企业用于核心技术攻关、专利研发、团队建设

1. 解决科创企业研发资金短缺问题;

2. 做好研发投入专项披露,明确与主业关联性

补流 + 偿债比例

一刀切≤30%;创业板轻资产企业可放宽至 50%(限制严格)

1. 普通企业:≤30%(不变);

2. 轻资产高研发企业:可突破 30%,最高 50%(超额部分用于研发);

3. 优质科创 / 新质生产力企业:交易所审核同意后可进一步放宽

1. 差异化匹配企业资金需求;

2. 突破 30% 的,需说明补流 / 偿债必要性及研发用途;

3. 出具合理性核查专项意见

来源:汉鼎智库咨询

【免责声明】本公众号转载文字、图片、GIF、音频、视频等作品,旨在传递更多信息,转载行为不代表本公众号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真实性。若您发现内容涉及低俗、违法、不良信息或侵权,请联系删除。转载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商业转载请联系原作者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本号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行为依据或建议,用户决策风险自担。本声明最终解释权归本公众号所有。

相关内容 查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