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
按月纳税:月销售额≤10万元,免征增值税
按季纳税:季度销售额≤30万元,免征增值税
适用主体:所有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主体,包括公司、合伙企业等
免税期间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需开具专票,可针对单笔业务放弃免税,仅对该笔业务按1%缴纳增值税
放弃免税不受36个月限制,灵活性大幅提升
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1%征收率
原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
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需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一般纳税人:13%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期):1%征收率
税负差异:12个百分点
按一般纳税人13%税率:销项税额39,000元
按小规模1%征收率:应纳税额3,000元
节税额:36,000元
享受1%征收率的销售额,减征的增值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
需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选择对应的减免性质代码01011608
三、按次纳税起征点提升至1000元
按次/日缴纳增值税的情形,起征点从500元提高至1000元
当日多次交易需合并计算是否超过1000元
政策适用范围扩大到自然人等主体
珠宝鉴定师偶尔提供鉴定服务
独立设计师承接零散设计订单
临时性珠宝展销活动
个人转让旧金饰(非经营性)
支付个人劳务费、专家评审费
食堂小额采购
其他不超过1000元的支出
四、珠宝行业享受优惠的注意事项
1. 纳税人身份选择
选择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场景:
选择一般纳税人适用场景:
2. 发票管理规范
享受免税政策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需为一般纳税人客户开具专票,可针对该笔业务提交放弃免税声明
严格按照1%征收率开具发票,不得开具3%征收率发票
3. 用途核算清晰
金银首饰:零售环节征收5%消费税
翡翠等珠宝玉石:生产销售环节征收10%消费税
应分别核算销售额,否则从高适用税率
五、政策红利期建议
充分评估身份:
结合自身业务模式,选择最优的纳税人身份
规范财务管理:
建立清晰的账务体系,为优惠享受做好准备
关注政策窗口:
优惠执行至2027年底,提前规划长期税务策略
寻求专业支持:
复杂业务场景咨询专业税务人士,确保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