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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攻略!】混凝土行业增值税巨变:2026年起13%一般计税,全攻略(一)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2-26 23:37:01     2
【应对攻略!】混凝土行业增值税巨变:2026年起13%一般计税,全攻略(一)
万方独家|混凝土行业增值税巨变:2026年起13%一般计税,企业全攻略(一)

 前言

  2026年1月1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2026年第10号,以下简称“10号公告”)正式实施。这一政策的落地,标志着混凝土行业延续近17年的简易计税模式正式划上句号,从3%简易计税到13%的一般计税,混凝土行业迎来全新的税务合规与成本管控挑战。面对政策巨变,混凝土企业如何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守住经营底线、降低税务成本?今天万方律师为您带来如下方案:

联系方式: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甲1号,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北楼,胡老师18611970866(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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衔接期间的开票问题与解答

1、2026年1月1日前签订的混凝土销售合同,2026年还在继续供货的项目,混凝土企业应该怎么开票?

答案:增值税税率适用的决定性因素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而非合同签订时间或货物发出时间。对于跨期发货尚未办理结算的混凝土企业,根据发货日期,严格区分年度,哪些属于2026年1月1日之前的发货哪些属于2026年度之后的发货,分开办理结算,严格区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因为不同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对应3%和13%不同的税率。

2、纳税时间怎么确认?

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通常按照收讫销售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开具发票三者孰先的原则确定。因为混凝土没有库存,所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就是泵送结束、结算单据开具的时间,如果这两个时间都在2026年1月1日之后,那么就应该按照13%开票。

3、2026年1月1日之前已收款,但是混凝土企业未开票的话,在2026年怎么操作开票?

答案:如果混凝土企业在2025年已经做了无票收入申报,那在2026年是可以补开3%的发票的。但是混凝土企业如果在2025年没有申报无票收入,常规在2026年不可以再补开3%的发票。如果混凝土企业保存有购销合同,付款凭证,发票,对账单,送货单,聊天记录,催款记录等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并且变更了申报的话,经沟通税局可能争取开具3%的发票,但有交滞纳金、罚款的风险。

4、混凝土企业在2026年1月1日后开具的3%发票是都需要冲红,然后再开具13%的吗?

答案:不是的,只有纳税义务时间发生在2026年,但是却错误的开了3%的发票才需要冲红重开。如果2025年已经申报了无票收入,然后在2026年补开的3%的发票是有效的。

因为2026年1月30日发布的10号公告,但是实施时间为1月1日,衔接期间的各类问题并未有统一的操作指引,上述意见仅供参考,具体操作办法要根据实际情况,以主管税务机关的规定为准。目前关于第4个问题东莞地区的操作已经有一刀切的趋势。

经营过程中如何守住经营底线、降低税务成本?

1、合同合规是底线,必须变更合同中的税率

混凝土购销合同混凝土企业需立即梳理跨期的购销合同,及时沟通好甲方把原合同中的税率修改为13%,同时注明由于国家税率调整属于不可抗力,原合同价款需根据新的税率做相应的调整,避免后续纠纷。

原材料采购合同:建议增加需要开具符合规定且可以抵扣的税率为13%或对应适用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条款

2、做好进项管理是重点,直接影响企业能否降低税务成本

进项税额抵扣是一般计税模式下降低税负的核心,企业应立即采取下列措施:

首先是向所有原材料供应商下发正式通知,包括水泥、砂石、外加剂等原材料供应商,明确要求其自2026年起,必须开具13%或对应适用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一律不予接受,杜绝因无法抵扣导致的税务成本增加。

比如水泥作为混凝土生产的核心原料,占原材料成本的30%-40%,其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全额抵扣,将成为企业抵扣进项的重要支撑。

此外,原材料成本占比较大的砂石材料的进项获取能力,也将直接影响企业税负。砂石资源多为小规模或个人开采,往往难以取得高税率专票,是行业痛点。新税法规定:销售自行采掘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和以自行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自行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规定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那么,其他非自行采掘的加工的砂石均应开具13%的专票。对于砂石这类难以取得高税率专票的原材料,需要筛选能够开具13%或3%专票的正规优质砂石供应商,否则混凝土企业实际税负率可能会因为进项不足而飙升。

其次是全面梳理进项来源,除核心原材料外,能源与动力层面的电力与燃料费用、运输外包的“交通运输服务”费用、厂房租赁、水电费,甚至日常办公用品等,只要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可依法抵扣。企业需加强内部宣导,要求行政部、采购部等相关部门严格执行“无专票,不报销”的原则,最大化挖掘可抵扣进项潜力。

再次需要在经营过程中对供应商进行分类筛选,优先考虑一般纳税人开具13%/9%/6%/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杜绝或减少普票采购。“能否开具合规专用发票”作为首要筛选标准,即便部分供应商报价偏低,但若长期无法提供合规专票,应果断替换,避免因小失大,给自己造成税务风险。 

最后,适当情况下考虑生产线升级改造,投资节能设备,既能降低生产成本,又可享受增值税进项抵扣与企业所得税优惠,也需要企业关注。

3、重塑业务流程,加强合同管理,深入培训学习

①重新测算生产成本及税费成本,调整定价策略,销售报价=不含税成本*(1+毛利率)*(1+13%)。

新签订的合同必须价税分离,明确注明不含税单价、税率,并明确税费的承担方式、价格调整机制。

③规范“合同、发货、结算、发票、资金”的管理流程,留存好入库单、发货单、过磅单、签收单等原始资料。

  ④做好进项发票认证、抵扣的监管工作,确保每一张可抵扣的进项票,都能及时、足额抵扣,不浪费任何一个抵扣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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