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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防治利用领导干部名义“打牌子”“提篮子”的十条措施》(郴办发函〔2023〕8号)要求,为加大对招投标、政府采购、中介领域严重失信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规范市场主体的从业行为,现对湖南德诚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彭婷等11位市场主体违法行为列入严重失信行为“黑名单”并予以通报。

01
湖南德诚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彭婷与长沙新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张平远围标串标行为。2021年1月,经大数据比对分析查出:湖南德诚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彭婷、长沙新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张平远于2018年5月11日在参与郴州市郴江二期治理工程(江源水库-万寿桥)投标时上传的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该行为违反了《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第八条(湘水发〔2018〕28号)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郴发改发〔2018〕37号)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
02
甘肃长泓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刘帆、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夏慧、甘肃九洲水电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吴迪凡围标串标行为。2021年1月,经大数据比对分析查出:甘肃九龙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现已变更为:甘肃长泓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刘帆、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夏慧、甘肃九洲水电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吴迪凡于2018年8月22日在参与湖南省湘江支流陶家河治理工程(临武段)施工四标段投标时上传的投标文件的IP地址相同。该行为违反了《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第八条(湘水发〔2018〕28号)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郴发改发〔2018〕37号)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
03
山东半岛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朱晓海、福建士维建设有限公司沈龙围标串标行为。2021年1月,经大数据比对分析查出:山东半岛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朱晓海、福建士维建设有限公司沈龙等于2018年8月22日在参与湖南省湘江支流陶家河治理工程(临武段)施工四标段投标时上传的投标文件的IP地址和MAC码相同。该行为违反了《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第八条(湘水发〔2018〕28号)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郴发改发〔2018〕37号)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
04
郴州市苏仙区鹏洋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郴州申湘天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围标串标行为。2021年9月13日,郴州市苏仙区鹏洋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郴州申湘天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参与郴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执勤)车辆采购时上传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该行为违反了《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郴发改发〔2018〕37号)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
05
湖南皓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杜彩出具存在质量问题的报告书。2023年2月,湖南皓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杜彩参与郴州市生态环境局的《郴州杉杉年产16000吨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预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主持编制存在质量问题:“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或者错误”。该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九)项规定。
06
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中介代理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科学公正原则,各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要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共同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要加强对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举报,努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来源: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朱凌云
校对:郴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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