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书协创作百家(2026-2027年)遴选征稿启事
根据《浙江省书法家协会“人才培养与精品创作”工程五年规划(2026—2030)》,为持续推进我省书法篆刻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高层次创作人才梯队建设,省书协计划在2026年至2030年期间,每两年一期面向省书协会员开展“创作百家”遴选工作,入选作者将获得培训、展览、研讨等系列扶持。至2030年,将从前两期“百家”中再次征稿评审并根据前4年作者创作成绩综合遴选出浙江省“书法篆刻100家”,并给予全方位重点支持。现将省书协创作百家(2026-2027年)遴选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征稿对象
浙江省书法家协会会员
二、投稿要求
1.作品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提倡自作诗词联赋,书写古代诗文者,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
2.作品数量:2件(可不同书体,以擅长书体为宜)。
3.书法作品:投寄原件,形式不限,直幅竖不超过180厘米、横不超过97厘米;手卷高不超过40厘米、长度不超过200厘米。不接收册页,不接收在纸、绢之外的其它硬质材料上创作的作品。
4.篆刻作品:每件印蜕6-8方,并附2个以上边款拓片,须自行粘贴成印屏,印屏一律竖式,规格统一为高68厘米,宽45厘米。
5.书法、篆刻作品来稿时请勿托裱或用胶膜复背;草书、篆书作品须附释文。
6.每件投稿作品务必在背面左下角用铅笔工整书写作者的姓名(与身份证一致)、性别、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7.投稿作品请一律使用信封快递投寄,谢绝筒装,并在信封上注明“百家”字样。
8.投稿须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在承诺书区域签字,将纸质稿随作品寄出,电子稿发到省书协邮箱(zjssfjxh@163.com)。入选、落选作品均退还作者。
三、征稿日期
从即日起至2026年3月11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收稿人及收稿地址
收稿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建德路9号省书协
收 稿 人:陈璐昀13958541982
五、有关事项
1.本次征稿启事可在浙江省书法家协会公众号“浙江书协”查询。
2.来稿必须符合征稿启事的要求,否则不予参评。
3.凡投稿参展者视为已经确认并同意遵守征稿启事的规定。
4.本次征稿的解释权归浙江省书法家协会。
附件:
浙江省书协创作百家(2026-2027年)遴选报名表

扫描二维码下载报名表

©版权归属 浙江书协
所有图片及文字版权均属于其版权持有方
在此仅为交流参考与非盈利推广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