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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招投标 | 垫江县裴兴镇人民政府 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山场除治工程公告 (补遗公告)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2-19 22:06:54     1
垫江招投标 | 垫江县裴兴镇人民政府 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山场除治工程公告 (补遗公告)

垫江县裴兴镇人民政府 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山场除治工程招标公告 (补遗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垫江县裴兴镇人民政府于2023年11月28日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垫江县裴兴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山场除治工程招标公告”,现对相关公告内容及附件做如下变更:

变更后:

(四)资料费账户

户名:垫江县裴兴镇人民政府 账号:2510030120010000368 开户行:重庆市农村商业银行垫江县支行。(缴纳资料费时需备注:裴兴镇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投标资料费)。

变更前原文:

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垫江重林防指发〔2023〕1号、《垫江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木集中清理“冬春战役”的 通知》垫江重林防指发〔2023〕2号、《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限额以下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发包有关工作通知》垫江发改委发〔2023〕45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小微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和除治任务的实际情况进行招标。根据除治需要,本项目分两期进行,二期除治工作无需再次招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裴兴镇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山场除治工程 。
2023年度建设地址:裴兴镇全镇范围内病、旱、枯死松树。
2023年度建设规模:松材除治小班77个,除治面积4007.69亩,除治株数3772余株。
(二)建设内容
该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松材线虫病除治工程,具体包括除治区病、旱、枯死松树清理、采伐、集运、焚烧及伐桩处理。
(三)建设工期 
2023年12月10日—2024年3月31日
2024年11月20日—2025年3月31日

三、招标价格

(一)2023年松材线虫病山场除治工程以单价90元/株下浮10%招标,最低价中标(如出现相同低价中标企业,以抽签方式选出中标企业);2023年度—2024年度以当年专项普查数据和重庆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批准的垫江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为准。
该项目实行包干制,开始实施除治工作起至验收期间所出现病、旱、枯死松树应由中标方及时进行除治和清理。
(二)招标价包含工程直接费用、施工设备费、劳务费、管理费、材料费、维护费、保险费、临时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二次转运费、措施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

四、招标方式

2023年松材线虫病山场病、旱、枯死清理除治工程以竞争性比选,低价中标的方式进行公开竞标。

五、结算方式

(一)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实行固定总价包干(总价不超过3772株×中标价)。
(二)结算价=中标价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山场除治,经验收合格后(同时保证明年发病面积要比今年少15%以上,疫情小班减少12个),凭项目所在地开具的税务发票,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第二年秋季普查死亡松树下降15%以上,凭项目所在地开具的税务发票,支付至合同金额的30%。余下的20%在第三年专项普查病死松树下降15%以上一次性无息支付。

七、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须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2.具有良好的信誉。2023年11月27日至竞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未受到行政限制投标处罚或受到行政限制投标处罚但不在行政处罚期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败诉记录(须自行提供书面承诺) 。
3.2023年11月27日至竞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须自行提供书面承诺)。
4. 信用要求
竞标人需提交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同时加盖竞标人单位公章,且竞标人“必须是非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报告出具有效时间为本项目竞标公告发布时间至竞标报名截止时间。
中标公示发布之前,发包方或相关监督部门有权对中标候选人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行贿犯罪记录和信誉情况进行核查。若经核实中标候选人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在规定期限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有不良信誉的情况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视为提供虚假资料行为移交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中标后,中标人应立即组织开展进场除治工作,未在5个日历天开展除治的工作,裴兴镇人民政府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第二中标单位进场除治。
(二)资质条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鲜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法人代表亲自参加本次竞标会的,则该项目不提供。
3.具有国家规定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并附本企业所有参加市级及以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鲜章。
4.具有近两年松材线虫病除治经验,并提供近两年松材线虫除治合同原件。
5.竞标单位具有:森林有害生物防治、松林线虫病除治、林木维护管理等相关林业项目的资质。
(三)递交审查资料要求
递交审查资料时,发包方须核验竞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如为委托代理人递交审查资料的还需核验授权委托书(原件)。
资格审查单位:垫江县裴兴镇人民政府。

八、竞标保证金及资料费

凡具备以上资质条件,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竞标的企业,须按下列要求缴纳竞标保证金和资料费,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和资料费的,不能参与竞标。竞标人所缴纳的资料费作为本次竞标的各项开支费用,不予退还。
(一)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10000元整(大写: 壹万元整)。
(二)资料费用
人民币:1000元整(大写:壹仟元整)
(三)缴纳时间
1.资料费到账截止时间为12月3日18:00,到账时间以到裴兴镇人民政府指定银行账户时间为准(逾期缴纳资料费取消其竞标资格)。
2.保证金于开标现场入场时统一现场缴纳。
(四)资料费账户
户名:垫江县裴兴镇人民政府 账号:251003**********368 开户行:重庆市农村商业银行垫江县支行。(缴纳资料费时需备注:裴兴镇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投标资料费)
(五)缴纳方式
各潜在投标人可按下列方式缴纳投标资料费:
1.网银缴纳:开通网上银行(基本存款账户)支付功能的,直接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方式缴纳投标资料费。
2.银行转账:未开通网上银行的投标人,通过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转账的方式缴纳。此方式缴纳投标资料费,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3.缴纳投标资料费注意事项:
(1)投标资料费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缴纳。不接收现金存款缴纳,凡以现金存款方式缴纳或未按要求缴纳投标资料费而影响其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资料费的内容,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限、金额和指定的账户账号等信息缴纳投标保证金。
(3)注意区分缴纳资料费的账户、账号。
(六)保证金的退还
现场所缴纳的保证金,在本项目开标前均不予退还,开标后按下列情况进行退还或处理:
1.未中标企业的保证金,在竞标结束后立即当场退还。
2.中标企业的保证金,签订书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3.流选项目的保证金,公示期满后,无质疑、投诉、举报的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退还。
4.有质疑、投诉、举报等情况的保证金,根据受理的行政部门出具的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九、竞标程序

(一)核对竞标保证金到账情况

竞标资料费到账截止时间后,裴兴镇工作人员导出并打印已缴纳资料费参标企业的名单,发包方核对足额资料费到账企业名单。

(二)资质审核

企业须按本公告明确的资质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营业执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培训结业证书、无失信征信报告、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等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资格审查文件的,将不予受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竞标。

(三)确定招标企业名单

经核对已按时足额交纳竞标资料费与保证金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纳入竞标企业名单。
1.有技术骨干参加市级及以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企业。
2.经审查资格合格的企业。

(四)组织竞标

1.采用价低者中标的方式进行竞标。
2.核对竞标名单。再次核对、展示符合要求的竞标企业名单。
3.开展竞标,发包方代表公开竞标承包商(达到三个及三个以上竞标企业即满足开标条件)。
4.确认竞标结果。裴兴镇工作人员将竞标记录,交由发包方、监督部门等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五)公示竞标结果

裴兴镇政府挂网公示竞标结果,公示时间三个日历天。

(六)发放成交通知书

公示期满,未收到质疑、投诉的,裴兴镇发放成交通知书。中选承包商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手续领取成交通知书。若中选承包商不按规定领取成交通知书或放弃中标的,其缴纳的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由发包方报行业主管部门作不良行为记录,建议县级相关部门取消其在垫江参与所有项目和公开招标项目。

(七)合同签订

按竞标信息公告中约定的主要条款,发包方与中选承包商签订合同,并将合同送裴兴镇存档,报县林业局备案。中选承包商未按要求与发包方签订合同的或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其缴纳的竞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同时由发包方报行业主管部门作不良行为记录,建议县级相关部门取消其在垫江参与所有竞标项目和公开招标项目。

十、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一)履约保证金

中标企业在其中标资格得到确认、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前,由乙方将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的10%计算)提交裴兴镇人民政府 。
发包方收取的履约保证金,待本项目验收合格并完善全部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

(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

在签订本项目施工合同时,甲方按相关规定代收乙方提交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按工程总承包合同价的10%缴纳)。

该工程验收合格后, 裴兴镇人民政府支付工程款前一周应进行工程款支付的公示。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无异议的情况下,10个工作日内中标企业提交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由甲方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

(三)因中标企业原因,中标企业未按规定时间履约完成或验收不合格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资格审查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企业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2月4日10:00至11:00。

(二)审查地点:裴兴镇公共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三)开标时间:2023年12月4日11:30。

(四)开标地点:裴兴镇公共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十二、项目业主单位地址、联系人员及电话

地址:垫江县裴兴镇政府大楼 。
联系人:徐老师(023-74599700)。

垫江县裴兴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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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杨舒淇

校      对:杜   俊

值班编委:邱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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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重庆奇策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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