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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_第7部分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2-16 07:34:09     0
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_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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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要负责人指对本单位生产经营负全面责任,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具体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等。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由安监局定期组织,培训合格后发主要负责人资格证书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证书有效期由安监局的发证单位确定。

主要要求】

企业负责培训的管理部门,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情况进行登记。主要包括姓名、资格证书号、培训时间,有效期限。在资格证书到期之前 3 个月,向安监局批准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始报名培训,经考试合格,换取新的资格证书,以保证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更换主要负责人(如法人代表变更等)应先对新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后,方可变更。

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

应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

应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应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一段时间后,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教育

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条款释义】

操作岗位人员是指各岗位的实际操作人员。

为保证岗位操作人员在工作期间避免因不熟悉岗位应知应会内容,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因此要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培训不是走形式,要通过考核达标后才能上岗,避免因为不清楚、不懂等发生事故。

在上岗前,转岗后、或者离岗 6 个月以上的,一定要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并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级”教育是指厂级、车间(分厂)级、班组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企业对新录入的员工要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通过安全培训教育,使新从业人员熟悉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等,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技能,保证安全生产有序进行。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可由企业自己进行培训,也可外请相关单位,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使用前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培训。

主要要求】

企业应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对岗位操作人员培训,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车间(分厂)、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4 学时。

厂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有关事故案例等;

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车间(分厂)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本车间(工段)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8h) 有关事故案例;

9)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有关事故案例;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条款释义】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此处特种作业还包括特种设备作业,如:起重作业、叉车司机、锅炉工等。

特种作业包括:

1)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防爆电器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压力焊作业、钎焊作业);3)高处作业(登高架设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4)制冷与空调作业;5)煤矿安全作业;

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

7)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煤气作业);8)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

9)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10)烟花爆竹安全作业;

11)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特种作业发证由安监局发放,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由质监局发放。【主要要求】

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包括考试和审核两部分。考试由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审核由考核发证机关负责。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 6 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安全监管总局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特种作业操作证每 3 年复审 1 次。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换证的,应当按照前款的规定申请延期复审。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

训并考试合格。

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 8 个学时,主要培训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和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知识。

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并定期更新。

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应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告知,并由专人带领。

【条款释义】

其他人员主要是指外来参观、检查、学习、施工人员。

为了保证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的安全,企业在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入现场之前,应当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告知。主要内容包括:本单位存在的危险源、危险部位以及注意事项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

主要要求】

对参观、学习等人员,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接待单位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告知;

现场有专人陪同,陪同人员可根据参观、检查人员多少配备,一般不少于两人。

应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条款释义】

主要是对外来承包施工人员、外来购货人员、为本单位供货人员等。为了保证他们的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要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

主要要求】

相关方进入现场要服从企业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每次相关方进入现场之前要对其进行培训,并签订安全协议。对经常进入企业的相关方要定期进行培训;

要求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中列出相关的培训要求和方案、以及具体的培训组织单位和培训内容,考核要求要看相应的培训考核记录。

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应经职业健康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条款释义】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因此有必要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培训,让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了解本岗位的职业危害,让从业人员清楚自己从事的岗位对自己的危害。

主要要求】

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执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安全文化建设【条款释义】

安全文化就是企业的安全意识、安全目标、安全责任、安全素养、安全习惯、安全科技、安全设施、安全监管和各种安全规章制度的总和,其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保护人的健康,珍惜人的生命,实现人的价值的文化,并在企业的安全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导向、激励、凝聚和规范作用。

主要要求】

建设企业安全文化的重要意义就在于通过提高员工的安全文化素质来规范其安全行为。可以通过多种形式来完成安全文化建设内容,如宣传口号和标语:安全生产勿侥幸,违章蛮干出人命;一人把关一处安,众人把关稳泰山;熟读规程千万遍,恰如卫士身边站;还可以以全家福照片,照片下附员工要自己安全的口号,以增加员工的责任心。要自己安全就是对家庭负责。

生产设备设施

生产设备设施建设

新改扩工程应建立建设项目“三同时”的管理制度。【条款释义】

为提高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本质化程度,必须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规定,建立相关制度,确保“三同时”落到实处。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主要要求】

建立建设项目“三同时”的管理制度。

安全设备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条款释义】

下列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分别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论证和安全预评价: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

化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军工、公路、水运、轨道交通、电力等行业的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主要要求】

2007 年 1 月 1 日以后的建设项目,应提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手续;

企业应按期完成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安全验

收评价报告及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报告。

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条款释义】

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必须全面考虑建设项目的各种安全情况,并按相关规定报相应级别的安监部门备案。

【主要要求】

矿山、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生产储存等建设项目按照《安全生产许证条例》的规定执行;

化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军工、公路、水运、轨道交通、电力等行业的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查备案;

其它普通建设项目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查备案。

厂址选择应遵循《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规定。【条款释义

建设工程项目设立前期必须进行充分的论证,确保工厂地址选择、区域环境除符合生产工艺要求,企业外部安全生产条件和内部安全生产条件良好。

【主要要求】

不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 规定的,要有预防措施;

位于洪水、潮水或内涝威胁的地带,其防洪标准是否符合《防洪标准》的有关规定。

厂(车间)应位于居住区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休息室、浴室、更衣室应设在安全区域。各车间及设施的位置应符合防火、防爆、防震和运输安全要求。

【条款释义】

对于厂区区域布置,尤其要考虑厂内生活设施的安全,休息室、浴室、更衣室应尽量远离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设在有可能散发、泄露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安全区域的上方向。车间与车间之间、设施与设施之间的方位、距离应符合防火、

防爆、防震和运输安全要求。【主要要求】

厂内生活设施要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 的要求;

不滿足安全防火距离要求的要有防控设施。

厂区布置和主要车间的工艺布置,应设有安全通道。【条款释义】

生产现场安全通道是保证员工安全的重要措施,是为员工行走、运送材料、工件而设置的,是安全生产的重要条件。

厂区的通道宽度,应根据通道两侧建筑物、构筑物及露天设施对防火、安全与卫生间距的要求进行确定。

作业区的坑道等狭窄区,产品、设备和工具的布置,除保证人员便于作业外,还必须留出安全通道。

【主要要求】

厂区通道依据《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进行布设;

作业区的布设要依据《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的要求;

生产区域要划定安全通道;有清晰的标定和路线。

主要生产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建构筑物防火最小安全间距,应遵循《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

【条款释义】

生产场所的危险性类别主要由生产场所中所使用的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物理、化学性质和某些危险特性决定。生产场所的按危险性分类。其中甲类最危险,乙、丙、丁、戊类危险性依次递减。

建筑物防火间距是指相邻两栋建筑物之间,保持适应火灾扑救、人员安全疏散和降低火灾时热辐射的必要间距。厂房防火间距根据建构物的耐火等级确定,而建构物的耐火等级有根据生产场所的危险性类别确定。

【主要要求】

检查生产场所或库房是否与火灾危险性物质类别相适应;

应检查厂房或库房的耐火等级是否其火灾危险性类别相适应;

应检查厂房和库房相互间的防火间距与重要建构物、道路及明火距离的符合

性;

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有改进方案或防控措施。

厂区内的建构筑物,应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定设置防雷设施,并定期检查,确保防雷设施完好。

【条款释义】

为防止雷击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着火、爆炸事故和建构筑物的破坏,确保建筑物安全,建筑物的防雷措施、防雷装置、接闪器的选择和布置、防雷击电磁脉冲等应符合相关要求。

【主要要求】

企业应按照《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 要求,按期进行防雷测试;

防雷接地检查应做好相应的记录。

各种设备与建、构筑物之间,应留有满足生产、检修需要的安全距离。【条款释义】

为了防止因设备与建、构筑物之间安全距离不足,在生产、检修过程而造成机械伤害、起重伤害和电气伤害,企业所有现场的工作空间应保证操作人员的头、臂、手、腿、足在正常作业中有充分的活动余地。

【主要要求

企业要有设备布置图,安全距离不够,必须采取拓宽、限行、警示、屏护的安全措施;

设备布置要符合《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4064 标准的要求;

安全距离要求须符合《机械防护安全距离》GB12265 标准;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符合《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 标准的要求。

所有产尘设备和尘源点,应严格密闭,并设除尘系统;除尘收集的粉尘应采用密闭运输方式,避免二次扬尘。

【条款释义】

为保护作业人员身体健康,我国制定了工业卫生标准。对产生粉尘、毒物的生产过程和设备,应尽量考虑机械化和自动化,加强密闭,避免直接操作,并应结合生产工艺采取通风措施。应强化通风排毒措施。

【主要要求】

不论是有组织排放或无组织排放的尘源,都应采取除尘措施;

粉尘浓度要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 标准的要求;

不能满足要求的要有改进方案。

供上料系统原、燃料装备及运输的扬尘点,应设有良好的通风除尘设施。【条款释义】

为了保证工作场所和排放的有害物浓度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企业应保证除尘设备的正常运转,对供上料系统原、燃料装备及运输的扬尘点,定期进行浓度检测。

【主要要求】

企业要制定除尘设备管理办法;

对扬尘点必须进行粉尘浓度检测并做好记录;

新改建项目要符合《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8 标准的要求。

动力、照明、通讯等线路,不应敷设在氧气、煤气、蒸汽管道上。【条款释义】

煤气管道和支架上不应敷设动力电缆、电线,但供煤气管道使用的电缆除外。厂内动力线、电缆宜地下敷设。

【主要要求】

煤气管道的管理依据《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 标准进行;

其它气体管道的设计和管理依据《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16912 标准进行;

对动力、照明、通讯等线路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所有高温作业场所,均应设置通风降温设施。【条款释义】

高温作业系指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是指气温等于或高于本地区的夏季通风

室外计算温度 2℃或 2℃以上的作业。也包括夏季的露天作业。为防止高温对人体的危害,应采取通风降温措施。

【主要要求】

高温作业场所综合温度要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 标准的要求;

可考虑采用自然通风、机械通风等方式以达到良好的降温效果;

有条件企业的可安装空调降温除湿。

主控室、电气间、可燃介质的液压站等易发生火灾的建、构筑物,应设自动火灾报警装置、消防设施与消防通道。

【条款释义】

主控室、电气间、可燃介质的液压站发生火灾将造成控制、供电及液压系统破坏、中断生产运行,还可能造成安全事故。自动火灾报警系统能起到早期发现和通报火灾,及时通知疏散和扑救火灾的作用。

【主要要求】

防火及火灾报警系统要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标准的要求;

要有火灾报警系统设置图和设施清单;

要制定火灾监测系统的维护、巡查、检修制度。

平面布置应合理安排车流、人流、物流,保证安全顺行。【条款释义】

工厂平面布置,应合理安排车流、人流、物流,保证人员安全通行。【主要要求】

作业现场的作业通道布置合理;

人员通道和物流通道清淅。

(16)直梯、斜梯、防护栏杆和工作平台应符合《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GB4053.1-3 的规定。

【条款释义】

直梯、斜梯、防护栏杆和工作平台是保护作业人员的必不可少的安全设施,尤其高空作业场所,梯子、栏杆或平台不符合要求会发生摔倒、坠落的事故。

【主要要求】

钢直梯应符合 GB 4053.1 标准的要求;

钢斜梯应符合 GB 4053.2 标准的要求;

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应符合 GB 4053.3 标准的要求;

落实检查通道梯子、栏杆设置的责任,建立管理台账。

通道、走梯的出入口,不应位于吊车运行频繁的地段或靠近铁道;否则,应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条款释义】

通道、走梯的出入口位于吊车运行频繁的地段时,会发生起重伤害或车俩伤害事故;有的值班室、操作室出入口正对车行通道,也会发生碰撞事故。因此,要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主要要求】

通道、走梯的出入口尽量设置在安全部位;

因现场狭窄等各种原因,确实不能改变出入口的,应给予警示和提醒。

电气室(包括计算机房)、主电缆隧道和电缆夹层,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器、烟雾火警信号装置、监视装置、灭火装置和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还应设防火墙和遇火能自动封闭的防火门,电缆穿线孔等应用防火材料进行封堵。

【条款释义】

现代企业自动化程度很高,其供电及信号传输中断将造成很大损失,并可能引发事故。许多企业电气室(包括计算机房)、主电缆隧道和电缆夹层由于老鼠等小动物进入而咬断电缆的事故频发。电缆隧道和电缆夹层的火灾也时有发生。因此,要做好相应的措施,防止此类事故的发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均应设置火灾声警报装置,并在发生火灾时发出警报。火灾声警报应与火灾应急广播交替播放,并应设置播放同步控制装置。

【主要要求】

火灾报警应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标准进行设计;

企业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制定有关制度予以保障。

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性气体、粉尘等的场所,应采用封闭式电气设备;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作业场所,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条款释义】

生产环境中,如何保证电气设备安全运行,除要考虑对电气进行保护,如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性气体、粉尘等的场所,采用防水、防尘防腐的封闭式电气设备外,还要考虑电气设备产生的火花、电弧或表面温度引燃引爆环境中的可燃性气体、可燃粉尘混合物,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要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是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

【主要要求】

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使用的电气设备要符合《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 的要求;

电力装置要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 的要求;

防爆电气设备的型号、规格以及安装方法等符合相关设计要求;

要特别注意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环节中需密闭的部分是否已经密闭了,如线路外套保护管的活接头胶圈、电气设备盖板或面板的胶圈等是否安装到位了。这是被许多企业忽视了的问题,而这种问题,将严重影响应有的防爆性能,给企业留下严重隐患。

电气设备(特别是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和电线的金属保护管,应有良好的保护接零(或接地)装置。

【条款释义】

保护接地与保护接零是防止电气设备意外带电造成触电事故的基本技术措施,保护接地装置与保护接零装置可靠而良好的运行,对保障人身安全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主要要求

企业要对电气设备的保护接零(或接地)装置,纳入安全检查的范围;

保护接零(或接地)装置要定期进行测试,并制定相关制度,按期、定期检查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厂房的照明,应符合《工业企业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规定。

【条款释义】

厂房的照度的好坏,对于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件,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质量,保障人身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主要要求】

工业建筑照明应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 的要求;

工业建筑的采光应符合《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 的要求;

企业对照明灯具、照明线路应进行定期检查,定期测试作业环境照度;

应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

危险场所和其他特定场所,照明器材的选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应按其危险等级选用相应的照明器材;

潮湿地区,应采用防水性照明器材;

含有大量烟尘但不属于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应选用防尘型照明器材。【条款释义

照明器材的使用涉及区域广,使用量大;且很多情况下,使用于恶劣环境,在阴暗、潮湿、多尘、闭塞等地方,照明器材容易遭受损害,如绝缘破损、接线断裂,容易造成触电或产生电火花引燃引爆。因此,在这些环境中必须使用特殊结构的照明器材,才能保证安全,如防爆型、防水型、防尘型照明器材。

【主要要求】

企业要根据不同的作业环境特点,选用相应的照明器材;

企业应及时更换、调整照明器材的防护类型以保障作业场所正常照度需求。

自然采光不足的工作室内,夜间有人工作的场所及夜间有人、车辆行走的道路,均应设置照明。

【条款释义】

设置合理的、符合卫生学要求的采光和照明不仅能保证良好的视觉工作条件,减轻视觉疲劳,防止由于照度不足而引起的职业性眼病,减少工伤事故,且能使人精神

振奋,提高产品质量和劳动生产率。夜间有活动的道路若照明不足,极易造成事故。【主要要求】

企业各类现场、工作室的建筑照明要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 的要求;

企业应制定维护、管理制度。

需要使用行灯照明的场所,行灯电压一般不应超过 36V,在潮湿的地点和进入设备内部工作时,所用照明电压不得超过 12V。

【条款释义】

移动式和手提式灯具应采用 Ⅲ类灯具,用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安全电压额定值6V、12V、36V。

这是因为手提行灯直接由使用者拿着,不能完全保证杜绝在使用中由于各种原因与带电部分触碰,为了保证使用者的安全,必须使用安全电压,而 36V 是非潮湿区域的安全电压最高值,超过此电压就不能保证使用者的安全了。所以一般都采用 36V 电压。如果要在潮湿地区使用(如潮湿的地下沟道内),应当使用 12V 行灯。

【主要要求】

企业采用的安全电压应符合《安全电压》GB3805 标准的要求;

所有手提行灯的电压都应当是 36V 及以下;

企业要对有关作业规程作出明确的相应规定;

对于爆炸作业场所,要采用防爆型灯。

下列工作场所应设置应急照明:主要通道及主要出入口、通道楼梯、变配电室、中控室等。

【条款释义】

应急照明是在正常照明系统因电源发生故障,不再提供正常照明的情况下,供人员疏散、保障安全或继续工作的照明。

【主要要求】

应急照明要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的要求;

企业要保持应急照明电源完好,制定有关制度予以保障。

建设项目的所有设备设施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条款释义】

我国制定了大量的有关设备设施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这是我们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依据。考评标准所列内容仅仅是其中一部分,这并不意味未列入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可以不考虑。所有设备设施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生产设备设施建设全面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也是安全标准化评定工作查缺补漏的要求。

【主要要求】

企业要全面了解生产设备设施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及时评价法规的适用条款,落实责任制,并把相关要求融入到企业的相关管理制度中;

设备设施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部分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 1280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T 6441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 5083《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

《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 1691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

《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50191《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 50029《剪切机安全规程》GB 6077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T 6067《安全色》GB 2893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

《工业管路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 7231《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 87《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 1 部分:钢直梯》GB 4053.1《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 2 部分:钢斜梯》GB 4053.2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 3 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 4053.3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

《35~110kV 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9

《10kV 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3《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 50316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5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 3009

《工业企业厂内道路、铁路运输安全规程》GB 4387《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 22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1 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2 部分:物理因素》GBZ 2.2

《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GB 12602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 230《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金属切削机床 安全防护通用技术条件》GB 15760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 13861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

设备设施运行管理

应建立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条款释义】

为有效的保证设备、设施安全连续的运行,要建立健全这些设备设施的各种检修和日常有计划性、预防性的维护的制度,避免故障发生。

【主要要求】

建立健全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

按规定要求进行设备的检修、维护、保养和管理。【参考示例】

设备设施检修、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目的

1.1、为加强对公司设备维护检修及保养的管理,规范公司设备检修保养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2.1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公司各分厂生产线设备现场检修、维修、保养作用。

设备维护保养原则

3.1、生产设备是公司固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公司生产能力的基础,设备修理必须坚持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以预防为主、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并重的方针,实行专群结合、群管群修的方法,有计划地组织好设备检修的工作,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保证产品的产量、质量不断提高和增长,为生产的发展提供必需的物质基础。

3.2、生产部门在下达生产计划的同时,必须下达设备的检修计划,检查生产计划的同时,检查检修计划。总结评比生产计划和检修计划。

3.3、在生产与设备维修发生矛盾时,应当根据“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合理安排。在设备检修中,操作工人要紧密配合维修工人,坚持“修用结合”的方法。

3.4、要对员工进行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设备的思想教育、技术教育,培养员工主人翁责任感和自觉爱护设备的习惯,在搞好群众性维护保养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修理质量和修理效率,缩短停歇时间,降低修理成本,是设备更好地为生产服务。

设备在中修、大修前检查

4.1、设备在中修、大修前必须进行一次检查,一般称预检,再修前三个月左右进行,修前检查要列入月份检修计划内,可以结合二级保养工作进行,不列入周期结构中,以尽量简化周期结构,减少计划人员的繁琐工作。修后检查要检查下次计划修理时需要修复的缺陷,确定修理内容,为下次修理做好准备。

4.2、设备的清洗和油箱的换油。设备的清洗和油箱换油是根据设备的使用条件和环境和油箱换油的周期进行的。清洗和换油工作可结合一、二级保养同时进行,不单独安排计划。

检修计划编制和修理工作统计5.1 按完成时间、进度的安排分:

5.1.1、年度检修计划-安排全年的检修任务。

5.1.2、季度检修计划-按年计划,安排季度检修任务。5.1.3、月份检修计划-按季度计划,安排每月的检修任务。5.2、按修理的程度和内容分:

5.2.1、年度大修理计划(包括年度贵重关键设备的局部大修计划)。5.2.2、年度中修、二级保养(预防性试验)计划。

5.3、设备年度技术状况的普查鉴定

设备技术状况的普查鉴定,是编制年度检修计划的重要依据,设备技术状况普查工作的组织和进行如下:

5.3.1、每年第三季度由机电设备部进行全公司设备普查工作。

5.3.2、各车间的普查工作,由车间主任负责组织有设备技术员、工段长、班组长、维修工人参加的车间普查工作。查清设备存在的问题和使用情况。由设备管理员填写“设备技术状况普查表”,提出下年度需要修理的设备申请项目,同普查表一起报机电设备部。

5.3.3、机电设备部负责设备普查鉴定工作,会同各车间设备管理人员和维修工人对设备普查提出大中修的设备逐台进行技术鉴定。初步确定大、中修项目。

5.4、计划的编制

5.4.1、为了保证生产技术准备工作有足够的时间进,年度检修计划最迟应当于年前两个月编制完成。

5.4.2、年度检修计划应当包括:年度大修计划(包括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的局部大修)中修、二级保养预防性试验计划等部分。

5.4.3、机电设备部根据公司设备的普查情况对各车间提出申请大、中修设备技术鉴定,以上述各项编制为依据,统筹兼顾、全面安排,提出下一年度的设备大、中修计划意见。二级保养计划由车间自行编制,报机电设备部归口。

5.4.4、年度大、中修和二级保养计划编订后,分发各车间征求意见。各车间应

当根据下年度的生产任务以和各方面情况对计划提出修改意见。

5.4.5、机械动力部根据各车间的意见和要求,机修车间修理能力,各车间自己维修的能力和技术准备情况,进行综合平衡,编制正式的年度设备大修、中修、二级保养计划,并分车间、分季度编制计划明细项目和各季度的检修台数和验收要求。

5.5、检修计划的审批和下达

5.5.1、年度设备大、中修计划编制后,中修报生产设备经理审批,大修需转报总经理批准,计划批准后,由机电设备部发送各有关部门(生产、计划、财务等)和各有关车间。

5.5.2、车间维修,有能力承担中修和二级保养的,则计划下达到车间,如车间维修只能承担二级保养而无能力承担中修的,则中修任务由机修车间承担,由生产车间和机修车间合作完成的中修任务,计划分别下达到生产车间和机修车间。

建立设备检修文件资料

6.1、设备检修必须建立检修卡片,修理卡片是编制修理工作和编制修理计划的主要资料,由设备部管理员填写(承担车间存一份)。其内容包括设备修理周期、周期结构、历次修理时间、实耗工时、停歇天数和设备每次的开动台时。

设备修理的技术准备

7.1、预检:在大修前三个月左右进行,预检内容有:7.1.1、设备主要精度和性能的检查。

7.1.2、查清设备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便确定修理项目。7.1.3、电器部分检查。

7.1.4、根据设备磨损情况和资料分析,拆卸分解必要的部件,了解内部情况,确定更换或修复零件,以便编制缺损明细表。

7.1.5、测绘必要的图纸,核对已有修理图册和有关资料。7.1.6、研究关键零件部件的修理方案和制造工艺。

7.2、复检:在大修拆机时进行,由主修人员、维修钳工和使用车间设备管理员参加,对预检作核对和补充。

7.3、编制修理技师准备书

在预检测绘后,由设备技术人员编制“修理技术准备书”,其主要依据是设备的历史情况(指历次大中修、事故损坏和改装情况等),修理前的设备技术状况和送修车间提出的意见和要求、预检记录等主要内容是:

7.3.1、编制缺损件明细表,绘制修换零件图纸。

7.3.2、编制修理方案,包括改装方案和重要零部件修复方案。7.3.3、编订修理后验收精度标准和技术要求。

7.3.4、其它有关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修理技术准备书一式三份,经会签后分别交使用车间。承修车间和机电设备部设备管理员存档。

验收和移交

8.1、设备二级保养后的检查验收:二级保养后的检查验收由生产车间组织维修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填写检修记录。二级保养后应当对所修部位进行检查、空运转试验、负荷试验。

8.2、设备中修后的检查验收:设备中修后由机电设备部组织设备主修人员,车间设备负责人,设备技术员、操作工人参加验收。进行外部质量检查和空运转试验,负荷试验,技术性能试验。检修部位应当按技术准备书中所规定的内容和项目进行检查,检查部位的主要精度应当能达到最低工艺要求。验收后,由设备技术员填写设备修理完工验收单,一式三份,送机电设备部、设备使用车间、财务科各一份。8.3、设备大修后的检查验收:设备大修后由机电设备部组织设备主修人员,车间设备负责人,设备技术人员、操作工人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修理验收单”一式三份,送机电设备部、使用车间、财务部各一份。

8.3.1、设备大修后,应当全面恢复原设计能力、技术性能和精度应当达到大修质量标准,配齐安全装置和必要的附件。

8.3.2、对老旧设备和原制造质量较差设备,在保证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精度标准。

8.3.3、长期用于单一工序的设备与加工工序无关的精度项目,也可适当降低精度标准。

8.3.4、大修后,应当进行外部检查、空运转试验、负荷试验,对动力设备应当进行耐温、耐压等必要的技术性能试验。

8.3.5、验收后由设备技术员将有关的修理资料(包括设备送修移交单、大修技术准备书。缺损件明细表、精度检验记录、技术性能试验记录、设备修理完工验收通知单等),收集整理交设备管理员存档。

8.3.6、验收投产三个月内,由于维修质量造成设备故障,由原承修人员负责返修。

8.3.7、验收中交接双方意见不统一时,应当由机电设备部组织研究并作出决定,任何一方不得拖延。

相关记录文件

9.1、《维修工作计划命令单》

9.2、《设备检修工单及(试车)验收单》

本文件由机械动力处负责解释。

本文件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应建立设备设施运行台账,制定检维修计划。【条款释义】

在查清楚本单位所有设备设施的基础上,建立各设备设施的运行台账,制定设备设施的检查及定期维修的计划,其目的是使设备管理完善就,避免因疏漏造成管理缺陷。

【主要要求】

建立主要设备的《设备设施台账》;

制定《检维修计划》;

按计划实施设备设施的检修。【参考示例】

检维修计划

设备项目整改

工时维修部门责任人检修人员安全要求及措施

名称名称时间

应按检维修计划定期对安全设备设施进行检修。【条款释义】

按照编制的各时期的设备设施《检维修计划》定期检维修,目的是确保检修到位,使检修工作有计划性。

【主要要求】

按照《检维修计划》按时进行;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再保证质量和工期;

检修、清理中拆除的安全装置,检修、清理完毕应及时恢复;

设备检修或技术改造,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多单位、多工种在同一现场施工时,应建立现场指挥机构,协调作业;

涉及高压场所的维护检修,应配备并使用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垫、高压验电器、安全接地用具等;

设备检修、清理工作,应进行安全交底,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安全确认制度、挂牌制、监护制、锁具制,做好现场的安全措施和现场的安全交底等。

检修、清理中拆除的安全装置,检修、清理完毕应及时恢复。【条款释义】

安全设施在检修后若不能及时恢复,及其容易引发事故,这些检修中涉及可安全装置包括平台、防护栏、对轮防护罩、特种设备的限位器、定位器、反脱钩装置、安全阀、止回阀、压力表、皮带防护罩、电器防护栅栏、防护网、避雷设施、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保护接零线、保险丝、安全警示标志等。

【主要要求】

原样恢复,并做到地面无油污,安全设施无遗漏,设备见本色;

需要进行检查测试的,应进行检查测试;

对原有不符合国家安全规范要求的防护设施有责任对其重新技改,并达到国标要求。

设备检修或技术改造,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多单位、多工种在同一现场施工时,应建立现场指挥机构,协调作业。

【条款释义】

在设备检修或技术改造过程中,人们往往只注重工程质量和进度,在施工技术方案中对作业过程的危险性分析不够,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不强或落实不到位。在设备大修或技术改造时往往是多个单位、多个工种在同一现场同时施工,每天作业现场的情况都有可能发生变化,如果各施工方对其他作业单位的工作内容和性质不太了解,就非常容易发生安全事故,所以有必要建立现场指挥机构,统一协调各相关方的交叉作业,保证各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有效减少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主要要求】

无论设备检修或技术改造,在技术方案中必须含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中要包含二方面的内容,一是检修或改造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二是为防范这种风险而制定的安全控制措施;

多单位、多工种在同一现场施工时,必须建立现场指挥机构;

现场指挥机构应每天组织召开现场作业调度会,协调作业进度,及时提醒各施工方注意可能影响施工安全的现场条件的变化情况。

所有设备设施的检修,应遵守下列规定:

检修作业区域设明显的标志和灯光信号;

检修作业区上空有高压线路时,应架设防护网;

检修期间,相关的铁道设明显的标志和灯光信号,有关道岔锁闭并设置路挡。【条款释义】

设备设施的检修现场一般都不会像正常生产那样井然有序,施工用的设备、工器具数量多且乱,而且可能会对平时的生产、生活区域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和改变,因此有必要在检修作业区域设明显的标识和灯光信号,防止人员误入施工现场,发生意外。

检修作业区上空有高压线路时,架设防护网是为了防止检修时可能使用较长的工具或登高作业时缩短了人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从而造成触电事故的发生。第三条是

为了保护维修人员的人身安全而设的,在铁道上施工的现场要在相关的铁道设明显的标志和灯光信号,表明禁止通行,还要采取将有关道岔锁闭并设置路挡以限制机车接近的本质安全措施。

【主要要求】

检修作业区域应拉设警戒带并设明显的“危险”“禁止通行”等安全警示标识,夜间挂警示灯。交叉作业场所的通道应保持畅通无阻,有危险的出入口应设有围栏或悬挂警告标志,特殊高处作业的危险区应设围栏及"严禁靠近"的警示标志,防止发生高空落物事故检修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告知,高空作业区域要用警示绳圈定区域范围;夜间作业或室内作业以及路线交叉施工现场必须摆置和悬挂具有夜间视用功能的施工安全警示牌,交通安全警示牌;

检修作业区上空有高压线路时,应架设防护网,要用干竹竿架设防护或用呢绒网防护,严禁用导体材料。防护网与高压线路的安全距离应以人在防护网下进行任何操作时与高压线的安全距离均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为准;

检修期间,相关的铁道设明显的标志和灯光信号,有关道岔锁闭并设置路挡。也要符合标准,路挡可以使用红白格的水泥墩或者铁护栏,但高度不低于 1m。

涉及高压场所的维护检修,应配备并使用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垫、高压验电器、安全接地用具等。

【条款释义】

为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涉及高压场所的维护检修,应配备并使用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垫、高压验电器、安全接地用具等安全工具。

【主要要求】

购置经国家相关检验机构鉴定合格的产品;

安全工具应编号、建帐并定期检定。台账中要注明工具编号、规格、试验日期等内容。记录台帐、试验合格证与实物要一一对应;

安全工具的使用应遵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线路部分)》的要求:a、绝缘拉杆、验电器等绝缘用具应具有电压等级、试验日期的标志。各种安全用具首次使用前应进行试验或检验并定期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安全

用具不应超期使用。b、电气绝缘安全用具中绝缘拉杆、绝缘档板、绝缘罩、绝缘夹钳的试验绝缘周期为每年一次,高压验电器、绝缘手套、绝缘靴、核相器电阻管、绝缘绳的绝缘试验周期为每半年一次。c、使用安全用具前应进行外观检查,检查安全用具表面有无裂纹、划痕、毛刺、孔洞、断裂等外伤及是否清洁;

安全用具使用完毕后应妥善保管,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处所。【参考示例】

高压电工安全运行操作规程

工作时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检查工具的绝缘性。

值班人员必须持国家统一颁发的有效电工操作证。严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非值班人同不得进入高压电房。

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巡视、交换班制度,做好每天运行记录,严禁越时停、送电。

高压断电时应按如下步骤进行:①断开低压分路开关;

②断开低总开关;

③断开高压油开关或高压分荷开关;④断开高压隔离开关;

⑤高压送电与高压断电操作顺序相反。

操作断开或闭合高压开关及进行检修工作时,先填写操作票,必须两人: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严禁两人同时操作。操作时应使用绝缘棒,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站在绝缘台上。

合闸操作时,首先确认用电楼层无人操作或检修电箱。

分闸操作时需先确认已通知用电单位做好停电前的准备后再操作,避免造成损失。

任何高压开关跳闸后,只准试送一次(跳闸一分钟后),若试送不成,不许再送,不论试送是否成功,都要查明跳闸原因,并做好记录。

值班人员在发生事故时不应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应镇定分析,迅速查明事故原因,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向上级报告,单人值班时,发生事故不许单独处理。

修电器时,必须在电源开关上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警示牌,谁挂谁取。

合隔离开关(刀闸)后,不论是否造成短路事故,不准再拉开,只有把油开关(或空气开关)断开后,方可再断开隔离开关。

高低压配电室不准存放易燃物品,万一遇火灾,不能用泡沫和水灭火,应用干粉灭火器扑救。

严禁本厂发电机与电网并车运行,禁止自发电返送变压器、高压柜及高压电网。

高压油开关的油位,应保持在中线以上。

避雷器和接地网的接地电阻,每年应进行两次测量,电阻值应为 10Ω以下。

高压配电室的全体人员都要熟悉所管设备的位置,及时掌握设备及网路运行参数和运行情况,遇有异常现象,及时报告处理。

设备检修、清理工作,应进行安全交底,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安全确认制度、挂牌制、监护制、锁具制,做好现场的安全措施和现场的安全交底。

【条款释义】

为保证维修人员在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设备检修、清理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并执行相关安全管理制度;高压变、配电室设备上工作时要填第一种工作票,低压配电设备上工作时要填第二种工作票。事故抢修工作可不用工作票,但应记入操作记录薄内,在开始工作时,必须按规定做好安全措施,经过安全确认,并应指定专人负责监护。检修任何电器设备时,一律禁止带电工作,要用验电笔验电确认,配电柜或送电刀闸处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并用电器专用锁锁上。

【主要要求】

需建立工作票制度、检修过程安全确认制度、检修挂牌制度、检修监护制度、检修锁具管理制度;

设备检修前要进行安全交底;停送电需认真填写工作票,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警示牌;执行锁具制、上锁管理;危险性大的检修过程中必须有人监护;检

修过程要有专人监督、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检修完毕要对相关安全条件进行确认后才能送电试车。

【参考示例】

电气设备维修安装安全操作规程

维修部分

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具,不准喝酒,上班不准玩笑技术打闹,精神集中。

电工检修任何电器设备时,一律禁止带电工作。

检修电器线路时,应在此线路的刀闸处挂上明显的停电标示牌。检修完毕后应由检修负责人清点人员、工具、质量并撤去停电牌方可送电。

检修完毕后必须戴好手套,穿好绝缘鞋,方可试车。

取保险和安装保险时必须停电。

各种电器设备检修完毕后,需要进行耐压试验及绝缘试验(1 伏工作电压在1000 欧以上)并按其容量配好保险,方准使用。

各种电气设备检修完毕后,确保接地良好,并测地线电阻(小于 4 欧)。

凡是新拆除的电气设备的导线,电源端必须用胶布包好,不得有裸露部分。

砂轮冲床试车时,必须注意相序是否正确,以免伤人发生机器事故。

电机检修后,必须把皮带轮上紧,方可试车。

试验电动机、电钻等设备时,不得放于高处,须放稳后方可试车。

使用电器仪表,应遵守仪表使用规则。

电工所使用工具的绝缘手把,每次使用前必须检查。

维修电工在修理机器设备后必须和使用机械设备工作人员共同试车,严格禁止单独试车。

凡是有配电室的车间,应遵守配电室内有关规程执行。

所有维修电工必须持有劳动局频发的操作证,并持证上岗。

发生事故,保持现场,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拆机械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将保险取下,再将电源线头包上胶布。

吊运电机和其他电器设备时,必须用钢丝绳,不得用电线、皮带等物。

在运输中要注意电气各种部件如开关等不得碰砸,要设专人监视。

各种机械设备在安装后、检修后、运行前必须作电气试验,绝缘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地线和零线是否可靠,通电后再用试电笔检查是否有电方可使用。对本单位运行的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应定期按排清扫及检修,但每年不得少于二次。

车间内外不准乱拉临时线,必须安装时要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用后立即拆除,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安装部分

高低压电器装置的区别:对地电压在 250 伏以上为高压;在 250 伏以下为低压;在 36 伏以下为安全电压,;在 12 伏以下为绝对安全电压。

一切电气线路和设备未经检查注明无电时,一律按有电处理。

在高压电气设备及附近工作时应按照变配电部分执行。

接地线操作手则

接地线前应检查工作现场及线路确无电压后再接地线,地线应接在潮湿的地方,并将地线针打入地下 1.2 米深,接地线不得有接头、断股和背花,应不小于7/1.68mm。

接地线时,可将地线一端先接好,另一端必须带好防护用具后与导体各线相接,不准只接一条,拆卸时顺序相反,不得用缠绕法连接。

在工作电路有双路及备用电源的,在工作地两端接地后,并在与工作线路的交驻叉点接地,支线也应接地。

绝缘手套、绝缘鞋和安全带在每次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发现有漏洞、硬脆、脱离、断线、割裂等现象时一律不得使用。

安全带必须每年试验一次,负重 250Kg 试五分钟,其它绳索不许当安全带使用。

使用高压验电器应带电导体验明良好后再用。使用时应渐渐的接近电源,不可直接碰触电源。

拉杆长度室内不得小于 1 米,室外不小于 1.5 米,使用前应接好地线,并每年需经过试验合格再用。

一切手持临时灯不准使用 220 伏,须用 36 伏以下的电压,对于潮湿工作场所和金属容器内应采用 12 伏电压,严禁用金属丝栓挂电线。

钳子、搬子不许当锤子用,改锥不许当凿子用,刀子使用后应合上,不准伸出带在身上。

厂区各类横穿道路的架空管道及通廊,应标明其种类及下部标高;当管道下方有高温物质运输经过的,必须有隔热措施。

【条款释义】

为了保证车辆和人员的安全,根据《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在厂内道路要设置限速、限高、禁行等标志。

【主要要求】

跨越道路上空架设管线或其他构筑物等距路面的最小净高不得小于 5m,应设置 5 米的限高标志;

机动车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在无限速标志的厂内主干道行驶时,不得超过30km/h,其他道路不得超过 20km/h 并设置相应的限速标志;

有人看守道口、交叉路口、装卸作业、人行稠密地段、下坡道、设有警告标志处或转弯、调头处,应设置 15km/h 的限速标志;

无人看守道口,应设置 10km/h 限速标志;

进出厂房、仓库大门、停车场、加油站、上下地中衡、危险地段、生产现场,应设置 5km/h 限速标志;

易燃、易爆产品的生产区域或贮存仓库区,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将道路划分为限制车辆通行或禁止车辆通行的路段,并设置标志;

按照有关规定或厂保证安全的实际情况在厂内道路设置符合规定的限速、限高、禁行等标志;

厂内道路设置的交通标志,其设置位置、形式、尺寸、颜色等须符合国家标志和公安部、交通部颁布的现行规定。

【参考示例】

安全标志见《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和《图形符号 安全色和安全

标志》(GB2893)。

道口、有物体碰撞坠落危险的地区及供电(滑)线,应有醒目的警告标志和防护设施,必要时还应有声光信号。

【条款释义】

对道口、有物体碰撞坠落危险的地区及供电(滑)线,设置醒目的警告标志、防护设施、或有声光信号,目的是为为减少人员伤亡事故。

【主要要求】

道口、有物体碰撞坠落危险的地区及供电(滑)线,应有醒目的警告标志和防护设施;

必要时还应有声光信号。

通讯、信号和仪表:

水、水蒸汽及煤气、氮气、氧气等的计量,应通过变送器,才能引入值班室。

经常检查和定期校验各仪表信号和联锁信号装置,并做好记录。【条款释义】

此条款是保证工作人员不与能源介质发生直接接触的有效措施,并应使各种通讯、仪表信号,通过变送器,转变成弱电信号,送到值班室。并定期检查、检测仪器仪表,做到正常显示。

【主要要求】

值班室里从现场来的各种显示信号,均已经过变送器转变成弱电信号或 PLC信号;

建立了仪器仪表的定期检查、校验制度,明确了责任人;

有定期检查、校验记录;

现场各种仪器仪表无故障,处在正常使用状态。

计算机房应安装正压通风设施;大、中型计算机房,应设准确可靠的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灭火装置。小型计算机房,应配备灭火装置。

【条款释义】

计算机房应安装空调等降温通风设施,保证计算机稳定正常工作;计算机房应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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