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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无论是否建立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企业,都应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二者没有矛盾。真正做到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企业,其安全管理水平应能满足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也就是说能达到可直接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的安全管理水平。否则,应有针对性地解决“两层皮”问题。在安全管理制度等软件方面可以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原有管理体系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查漏补缺,做到管理标准化;在现场运行方面,对照相应专业评定标准等,进一步达到操作标准化、现场标准化的要求,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融合,成为一套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行之有效的方法和系统。
第二章 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原则
在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中,要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为主,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立足创新、分类指导,持续改进、巩固提升”的建设原则。
政府推动、企业为主: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满足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是企业安全管理的自身需求。因此要明确建设的责任主体是企业。企业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中,重在建设和自评阶段,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程、标准等,在实际生产过程中贯彻执行,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的过程来实现自主建设工作。
在现阶段,许多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人员自身能力和素质还做不到主动建设、自主评审,需要政府有关部门的推动、帮助和服务。有关部门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中要通过出台法律、法规、文件以及约束激励机制政策,加大舆论宣传,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标准化内涵和意义的宣贯培训工作,推动企业主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在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中,各级地方政府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不断充实、完善地方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全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辽宁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纳入《辽宁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明确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山东省诸城市出台了《诸城市鼓励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办法》,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评先树优,推荐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前提条件;浙江省宁波市人大已将《宁波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条例》列入 2012 年度立法调研计划,并已着手开始调研。
与此同时,各地相继出台了安全生产标准化激励约束配套政策,极大地提升了企业创建工作的主动性。辽宁省将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列入有关职业安全健康许可的前置条件;辽宁省沈阳市政府出台的《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意见》,从企业担保和信贷融资、纳税抵免、安全培训费用和工
伤保险缴纳优惠、专项资金申请、投资项目审批(核准)、融资上市等方面,实施联动的激励约束政策;《诸城市鼓励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办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存比例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费率浮动制度,政府优先采购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生产的产品。
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各级政府在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方案时,必须摸清辖区内企业的规模、种类、数量等基本信息,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据企业大小、素质、能力、时限等实际情况,进行总体规划,整体推动所有企业全面开展建设工作。做到在扎实推进的基础上,按照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及建设进度,通过分期分批达标,才能实现所有企业达标,确保取得实效。要防止出现“创建搞运动,评审走过场”“好企业先创建、差企业等着看”的现象。
各地在总体部署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过程中,相继制定出台了工作规划,指导整体工作的落实。北京市在总结近几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推进方案》;广东省广州市出台《广州市 2011-2013 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规划》;山东省诸城市实行分类推进机制,以规模以上企业为重点,全面推动创建工作的开展。
同时,有关中央企业率先制定企业内部工作方案,确保创建工作按期完成。中国铝业公司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实体企业按照目标,倒排本企业完成时间表,确保按期完成任务;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有企业分为三个批次,由各个业务板块选取了具有示范性的企业率先达标,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模板,再在其他企业中逐批进行推广,从而实现 2013 年底总体达标的任务目标。
立足创新、分类指导:各地在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中,存在企业量多面广、工作任务重的问题,因此要从本地的实际出发,充分发挥市、县安全监管部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创新评审模式,提高创建质量。
针对部分小微企业从业人员少、设备简单等情况,各地即可简化总局已发布的专业标准,也可创造性地制定地方安全生产标准化小微企业的达标标准。从把握属地小微企业性质、安全生产特点,突出建立企业基本安全规章制度、提高企业员工
基本安全技能、岗位达标、重点生产设备安全状况及现场条件等角度,简化达标要素和评审程序,全面指导小微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
顺义区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标准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和重要基础来抓,依托隐患自查自报平台,将企业隐患排查贯穿工作始终,固化机制,强化落实;宁波市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定》中,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之一,下发《宁波市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市安监局等18 个部门逐步探索建立安全生产诚信机制,把诚信建设作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措施;成都市借鉴“法律顾问”的概念,通过推行“安全生产顾问服务制”推进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诸城市制定了《诸城市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规范》,对小微企业进行分类分级达标评审,实现了评审标准的全覆盖。
持续改进、巩固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重要步骤是建设、运行、检查和持续改进,是一项长期工作。外部评审定级仅仅是检验建设效果的手段之一,不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最终目的。企业建设工作不是简单整理文件的过程,需要根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实施运行,不可能一蹴而就。达标之后,每年需要通过进行自评和改进,不断检验建设效果。一方面,对安全生产标准一级达标企业要重点抓巩固,在运行过程中不断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二级企业着力抓提升,企业生产规模、经营收入等条件满足要求的,在运行一段时间后鼓励向一级企业提升;三级企业督促抓改进,对于建设、自评和评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绩效,做到持续改进。另一方面,各专业评定标准也会根据我国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学习借鉴国际上先进的安全管理理念和方法,不断进行修订、完善和提升。
第三章 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体系
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体系由《基本规范》、专业评定标准、评分细则等构成,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八个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评审工作。
《基本规范》
《基本规范》是目前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考评办法制定的基本依据,指导企业建立和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规定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建设的原则、过程和方式;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分级标准;明确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的核心内容和要求。
《基本规范》共分为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核心要求等五章。其核心要求是工贸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制定的主要依据,共包括13 项一级要素、42 项二级要素、87 条具体条款要求,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组织机构和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培训,生产设备设施,作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救援,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等 13 个方面的内容做了具体规定。
专业评定标准
针对工贸行业包含小行业量多、安全风险参差不齐的状况,不可能也不必要对所有行业均制定专业评定标准。因此在专业评定标准制定中,优先选择工贸行业中危险性较大的行业和重点领域制定了专业评定标准,其他行业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再补充制定。同时,制定了《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以下简称《评分细则》),作为通用标准使用。确保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评定标准是各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自评、申请评审、外部评审以及安全监管部门监督管理的依据,明确了各评定
指标和达标分数。各专业评定标准均按照《基本规范》的有关要求,设置了 13 项一级要素,与核心要求中的一级要素相同;按照各行业特点,在《基本规范》基础上,根据行业特点,对二级要素和具体条款内容进行了扩充。各专业评定标准总分值各不相同,但最终均转换为百分制。
目前,工贸行业共印发了 24 个专业评定标准,其中:冶金行业印发了烧结球团、焦化、炼铁、炼钢、轧钢、煤气、铁合金等 7 个专业评定标准;有色行业印发了氧化铝、电解铝(含熔铸、碳素),有色重金属冶炼、有色重金属压力加工等 4 个专业评定标准;建材行业印发了水泥、平板玻璃和建筑卫生陶瓷等 3 个专业评定标准;机械行业目前执行 2005 年发布的考核评级标准;轻工行业印发了白酒生产、啤酒生产、乳制品生产、造纸、食品生产等 5 个专业评定标准;纺织行业印发了纺织专业评定标准;烟草行业由国家烟草专卖局印发了《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YC/T384)专业评定标准;商贸行业印发了商场、仓储物流等 2 个专业评定标准。
2012 年,还将制定家具、人造板、饮料、酒类、调味品、服装、酒店等 7 个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今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还将补充制定部分专业标准。目前的专业标准均是以总局规范性文件发布的。
下一步,各专业评定标准将在运行一段时间后,进行修订完善,以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 标准)的形式发布。
评定标准的使用
工贸行业企业各专业评定标准和《评分细则》,仅适用于工贸行业企业及未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的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咨询及评审工作;有行业主管部门的企业及进行安全生产许可的有关企业,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中要使用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有安全许可职能的有关司局制定印发的评定标准(评分办法),进行达标建设。
凡总局已发布的专业评定标准,企业须严格依据专业评定标准进行建设;对总局尚未发布专业评定标准的行业,可依据总局发布的《评分细则》或地方制定的专业评定标准建设。
对企业多种业务经营范围,涉及其它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如矿山、危化品、建筑、电力、港口等,不属于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范畴。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中要使用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相关评定标准(评分办法、评审标准),进行达标建设。企业主体工艺按照专业评定标准进行建设的,其余生产环节未发布专业评定标准的,以《评分细则》为基础,可由企业自行推动、建设和评定。
第四章 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流程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流程包括策划准备及制定目标、教育培训、现状梳理、管理文件制修订、实施运行及整改、企业自评、评审申请、外部评审等八个阶段。
策划准备及制定目标。策划准备阶段首先要成立领导小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所有相关的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成员,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保障;成立执行小组,由各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共同组成,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目标,并根据目标来制定推进方案,分解落实达标建设责任,确保各部门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中任务分工明确,顺利完成各阶段工作目标。
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需要全员参与。教育培训首先要解决企业领导层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其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理解,从而使企业领导层重视该项工作,加大推动力度,监督检查执行进度;其次要解决执行部门、人员操作的问题,培训评定标准的具体条款要求是什么,本部门、本岗位、相
关人员应该做哪些工作,如何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相结合。同时,要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企业内部资源广泛宣传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相关文件和知识,加强全员参与度,解决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思想认识和关键问题。
现状梳理。对照相应专业评定标准(或评分细则),对企业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各单位安全管理情况、现场设备设施状况进行现状摸底,摸清各单位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对于发现的问题,定责任部门、定措施、定时间、定资金,及时进行整改并验证整改效果。现状摸底的结果作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阶段进度任务的针对性依据。
企业要根据自身经营规模、行业地位、工艺特点及现状摸底结果等因素及时调整达标目标,注重建设过程,真实有效可靠,不可盲目一味追求达标等级。
管理文件制修订。安全生产标准化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要求,核心在其
内容的符合性和有效性,而不是对其名称和格式的要求。企业要对照评定标准,对主要安全管理文件进行梳理,结合现状摸底所发现的问题,准确判断管理文件亟待加强和改进的薄弱环节,提出有关文件的制修订计划;以各部门为主,自行对相关文件进行制修订,由标准化执行小组对管理文件进行把关。
实施运行及整改。根据制修订后的安全管理文件,企业要在日常工作中进行实际运行。根据运行情况,对照评定标准的条款,按照有关程序,将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及完善。
企业自评。企业在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运行一段时间后,依据评定标准,由标准化执行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自主评定工作。
企业对自主评定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着手准备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材料。
评审申请。企业要通过《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完成评审申请工作。具体办法,请与相关安全监管部门或评审组织单位联系,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上完成。企业在自评材料中,应当将每项考评内容的得分及扣分原因进行详细描述,要通过申请材料反映企业工艺及安全管理情况;根据自评结果确定拟申请的等级,按相关规定到属地或上级安监部门办理外部评审推荐手续后,正式向相应的评审组织单位(承担评审组织职能的有关部门)递交评审申请。
外部评审。接受外部评审单位的正式评审,在外部评审过程中,积极主动配合,由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执行部门的有关人员参加外部评审工作。企业应对评审报告中列举的全部问题,形成整改计划,及时进行整改,并配合评审单位上报有关评审材料。外部评审时,可邀请属地安全监管部门派员参加,便于安全监管部门监督评审工作,掌握评审情况,督促企业整改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第五章 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
考评办法和评审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安监总管四〔2011〕84 号,以下简称《考评办法》)和《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安监总管四〔2011〕87 号,以下简称《评审管理办法》),与各专业评定标准、《评分细则》等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体系。原则上按照《评分细则》和地方标准评审的企业不评一级。
《考评办法》中规定了工贸行业企业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条件、分级标准、考评程序、评审方式、牌匾证书样式、颁发过程等内容,规范了全国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评审管理办法》针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的管理进行了规定,指导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参照本办法,针对二、三级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及人员制定切合实际的评审实施办法,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外部评审工作进行了规范。
企业要按照专业评定标准开展建设,评审单位要按照专业开展评审工作,评审组织单位要按照专业颁发证书和牌匾。
一级企业申请条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承担着行业企业示范引领、标准提升、与国际同类企业对标的责任。按照《考评办法》要求,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应为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或行业领先企业。工贸行业企业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分别应具备的条件从产量、主营业务收入、排名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将以文件形式下发。
使用《评分细则》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企业,除行业领先企业外,原则上不参评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
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指导帮助一级企业的创建,对一级企业的创建,要依据“一级企业达标条件”进行;企业提出评审申请后,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在对企业
安全绩效进行考核后,及时通知企业申请评审,不得对企业进行各种形式的评审。
二三级企业评审指导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 号)中明确“二级、三级企业的评审、公告、授牌等具体办法,由省级有关部门制
定”。要实现“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要在 2013 年底前,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规模以下企业要在 2015 年前实现达标”的目标,存在二级、三级申请企业基数大、任务重的工作局面。各地要统筹兼顾,在全面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前提下,规范二、三级评审单位的评审行为,合理安排达标进度。
规模以上企业
要重点规范规模以上企业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在推动指导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评审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总局和地方有关考评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地方安全监管部门要有针对性的做好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企业评审过程及结果的抽查和考核工作,保证企业建设和外部评审的工作质量;《考评办法》明确规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公告;三级企业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州、
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公告”,因此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的达标评审,一般应交由市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充分发挥和调动其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主动性
和创新性,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应给予指导、帮助和监督。
规模以下企业(包括小微企业)
针对规模以下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数量多的状况,地方可结合本地情况适当简化评审标准和程序,创新方式方法,注重创建效果,提高评审效率,解决评审周期长、评审费用多等问题,适度将评审权限下发到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充分发挥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效能,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工作。
评审收费问题
要严格评审收费管理,负有评审组织职能的单位和安全监管部门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负有评审组织职能的单位通过“行业自律”的方式,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收费规定,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对所管理的评审单位的评审收费行为进行统一指导和监督,一旦发现违法违规乱收费等行为,报请有关安全监管部门取消其评审单位的资格。
集团达标指导
《考评办法》规定了集团整体达标条件:“申请一级企业的,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成员企业 9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申请二级企业的,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成员企业 8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
集团所属成员企业应分别按照其工艺所对应专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评分细则》进行建设达标,在规定时间内分期分批完成外部评审工作,最终实现集团公司整体达标。
大型企业集团要充分利用产业链传导优势,通过上游企业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积极影响,促进中下游企业、供应商和合作伙伴安全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
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信息化管理平台
为加快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信息化管理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考评工作管理,及时掌握工作动态信息,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全面推进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开发了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具体应用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启用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函〔2012〕69 号)。
信息管理系统是为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服务的信息支撑系统,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各级企业达标申请、评审组织、评审结果上报、核准公告、达标企业查询等功能进行信息化管理。根据用户权限和功能的不同,主要分为安全监管部门、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申请企业四大模块。
安全监管部门:通过系统对评审组织单位进行管理,并可查询所辖区域内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达标情况。
省、市两级安全监管局登录系统后,在“评审组织单位管理” 栏中创建和增减所管理的评审组织单位的用户名和密码;在“评审申请审核”栏中核准经评审组织单位初审通过的企业评审申请、“核准报告”栏中核准评审组织单位报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系统二级用户,设区的市(州、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三级用户,登录系统用户名和密码由系统统一建立并激活;安全生产“省直管县”、上级部门授权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等三级用户,由所在地主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需求,另行创建。
评审组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评审组织管理工作,实现对评审单位的管理工作。
评审组织单位登录信息系统后,须在“评审组织单位管理”栏中为本级评审单位创建用户名及密码,完善本单位和评审专家库信息;在“评审审核”栏中处理本级申请企业的评审申请;在“证书管理”栏中,完成对相应等级已公告的企业打印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评审单位:通过系统完成评审工作,并将评审报告等材料进行网上提交。
评审单位登录信息系统后,可在“评审报告管理”栏中接收评审组织单位下发的“评审通知书”和上报评审方案、评审报告;在“评审单位管理”栏中完善本单位和评审员库信息。
申请企业:通过系统完成评审申请提交,并可查询各阶段评审流程的受理情况。
申请企业首次使用“系统”,点击首页的“注册”按钮,根据提示如实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登录系统后,可在主界面左侧“注册信息维护”栏中修改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在“评审企业管理”栏的“评审申请”中,填写评审申请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提交申请。
申请企业成功提交评审申请后,应密切关注审批进度,对评审组织单位由于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等原因退回的申请,及时通过“新增”功能,重新提交评审申请。同一企业、相同行业(专业)不接受重复提交评审申请,若填写信息有误,可在正式提
交申请前,通过“修改”功能完善。
省、市两级安全监管局要充分认识信息化建设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督促申请企业、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正确使用本信息系统。
评审相关单位和人员管理
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内容、质量事关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成效。因此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评审人员要按照“服务企业、公正自律、确保质量、力求实效”的原则开展工作,为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出贡献。
评审组织单位管理
评审组织单位的职责是统一负责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组织工作,由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考核确定。因此各地要严格甄选评审组织单位,可选择行业协会、所属事业单位等,或由安全监管部门直接承担评审组织职能。负有评审组织职能的有关单位(以下统称评审组织单位)在承担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工作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评审组织单位应制定与安全监管部门、评审单位衔接的评审组织工作程序。工作程序中应明确初审企业申请材料、报送安全监管部门核准申请、通知评审单位评审、审核评审报告、报送安全监管部门核准报告、颁发证书和牌匾等环节的工作程序,并形成文件,实现评审组织工作程序规范化;建立评审档案管理制度并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做好评审人员培训、考核与管理工作,建立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信息库,做好评审人员档案管理工作。
评审组织单位要及时通知申请企业通过“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申请;指导申请企业正确使用信息系统,确保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严格执行申请材料在线审核、证书在线打印等工作,做到各环节审核人明确、审核流程明晰;做好评审专家、评审单位的管理工作。
评审组织单位要着力培养内部工作人员全局意识和敬业精神。从全局出发,认识自身所承担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安全生产工作的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务,不断提升专
业业务水平,更好地为申请企业和评审单位提供指导和服务。
评审单位管理
安全监管部门对于评审单位的认定,可优先考虑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及中介机构等。在满足评审工作需求的前提下,控制评审单位数量,避免出现过多过滥等现象。
评审单位要通过外部、内部培训等方式,加强评审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使其真正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内涵。积极服务于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从减轻企业负担出发,帮助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消除事故隐患,为推动和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献计献策。
评审人员管理
各地要做好各级评审人员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本地区注册安全工程师、相关行业技术专家的作用,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力度,使其成为合格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避免由于评审人员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理解不准确,造成对企业的误导。建立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专家库,调动评审专家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其现场工作经验。
外部评审程序
外部评审工作是评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评审单位可采取召开首次会议、现场评审、内部会议及沟通、末次会议等程序进行。现场评审前,按照申请企业所涉及评定标准中的管理、技术、工艺等要求,配足相应的评审人员,组成评审组。
首次会议
在企业开展现场评审前,需召开首次会议。首次会议应包括介绍现场评审的目的、依据、评审组成员、听取企业基本情况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的况、确定现场评审的方法与具体安排等内容。首次会议要求评审组全体成员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并进行签到。同时企业可以邀请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参加首次会议。
评审单位要做好首次会议的相关记录。
现场评审
评审组至少由 5 名(一般不超过 7 名)评审人员组成,其中至少包括 2 名由评审组织单位备案的评审专家;指定 1 名评审员担任评审组长,负责现场评审工作;按照企业规模、生产工艺情况及评审人员专业情况,进行评审分组,至少分为资料组和现场组,现场组应配有至少 2 名评审专家。在分组确定后,要求评审人员和陪同人员在评审分组表上进行签字。
现场评审采用资料核对、人员询问、现场考核和查证的方法进行。现场评审时各评审小组应由企业相关人员进行陪同。
现场评审前,应由申请单位相关人员对评审组人员进行进入现场前的相关安全培训或安全告知,并提供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
内部会议及沟通
现场分组评审结束后,评审组需要独立召开内部会议。各小组分别召开碰头会,完成小组评审意见;各小组将意见汇总后,对照适用的评定标准及有关规定,对得分点、扣分点、不符合项等进行汇总,形成一致的、公正客观的评审组意见,并给出现场评审结论和等级推荐意见。企业须为评审组提供独立的会议场所。
在评审组内部会议形成了现场评审结论后、末次会议前,根据需要,评审组可就现场评审结论与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若在现场评审中发现存在较大原则性问题而导致无法通过现场评审时,由评审组组长与接受评审企业主要领导充分沟通后,达成一致意见。
末次会议
末次会议主要是由各小组组长宣布小组评审意见及评审组组长宣读现场评审结论以及对下一步工作安排。参加首次会议的人员应全部参加。
宣读现场评审结论后,评审组全体成员须在现场评审结论上签字,并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制定整改计划报评审单位备案。
评审组应对整改计划的有关内容是否满足整改效果进行材料验证。
评审材料编写
外部评审全部结束后,由评审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评审单位应向评审组织单
位提交评审报告、评审工作总结、评审结论原件、评审得分表、评审人员信息及企业整改计划等评审相关材料。
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应按照有关要求,如实进行编写,包含评审报告表(《考评办法》中附件 2)和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对评审企业概况、评审内容等进行描述:评审企业概况应包含企业基本情况、年经营收入、主体工艺流程、从业人员数量等内容;评审内容应表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内容、成效,将每个一级要素进行有针对性的概括描述。
评审工作总结
评审工作总结包括评审情况概况、资料评审综述、现场评审综述、其他需说明的问题等内容。
评审结论
评审结论应能体现企业是否通过申请等级的外部评审,企业不符合评定标准要求的扣分项及建议项。
评审得分表
评审得分表为企业实得分数和扣除分数的汇总表,根据各评定标准制定。
评审人员信息
评审人员信息为实际参加外部评审人员基本信息及分工情况,评审人员应为由相应评审组织单位进行备案的有关人员,并按照其专业情况从事评审工作。
企业整改计划
企业整改计划为企业针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外部评审末次会议中提出的扣分项及建议项的整改计划。
第六章 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条款释义
安全生产目标
目标
应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
【条款释义】
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是指企业在一个时期内,根据国家等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目标、层层分解,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定期考核、奖惩兑现,达到现代安全生产目的的科学管理方法。因此,企业应制定对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从制度层面规定其从制定、分解到实施、考核等所有环节的要求,保证目标执行的闭环管理。其范围应包括企业的所有部门、所属单位和全体员工。该制度可以单独建立,也可以和其他目标的制度融合在一起。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有《方针和目标控制程序》的程序文件,一般要求比较抽象,不具体,操作性不强,不能满足环节内容的要求,需要修订。
【主要要求】
制修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修定《方针和目标控制程序》,使其满足环节内容的要求(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
发布生效,成为企业的受控制度文件。企业所有的制度都应该发布,可以单独发布,也可以集中发布生效,以免发布的次数过多。
应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条款释义】
企业应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各企业具体的目标不尽相同,但应该是合理的,可以实现的。目标制定的主要原则有:
符合原则:符合有关法规标准和上级要求;
持续进步原则:比以前的稍高一点,跳起来,够得着,实现得了;三全原则:覆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
可测量原则:可以量化测量的,否则无法考核兑现绩效;重点原则:突出重点、难点工作。
【主要要求】
以企业的红头文件形式下发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有的还同时有实施计划、考核办法等内容)。
【参考示例】
XX 企业具体的年度安全目标
全年因工轻伤及其以上人身伤害事故为零、每 20 万工作小时工伤事故损失频率≤2、可记录的事故比 2010 年减少 10%;重大设备、火灾、爆炸以及交通事故为零;发现职业病病例为零;一般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三项岗位人员” 持证率 100%;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 100%;事故隐患及时整改率 100%;岗位尘毒合格率 90%;环保设施有效运行率、同步运行率达到 90%以上。
监测与考核
应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条款释义】
企业应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所有的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以及可能面临的风险大小,将安全生产目标进行分解。原则上应包括所有的单位和职能部门,如安全部门、生产部门、设备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党群部门等。如果企业管理层级较多,各所属单位可以逐级承接分解细化企业总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实现所有的单位、所有的部门、所有的人员都有安全目标要求。为了保障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完成,要针对各项目标,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主要要求】
层层分解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
制定实施计划;
制定考核办法;
签订安全责任书等。
注:可以将目标分解、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一并制定并发布。
应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并保存有关监测记录资料。
【条款释义】
主管部门应在目标实施计划的执行过程中,按照规定的检查周期和关键节点,对目标进行监测检查,进行有效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保存有关监测检查的记录资料,以便提供考核依据。
【主要要求】
按照制度规定的周期对目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检查。时间周期多为季度或月度;
保存相关的监测检查资料。
应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根据评估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评估报告和实施计划的调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
【条款释义】
年度各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如何,需要进行定期的总结评估分析。评估分析后,如发现企业当前的目标完成情况与设定的目标计划不符合时,应对目标进行必要的调整,并修订实施计划。总结评估分析的周期应和考核的周期频次保持一致,原则上应由月度、季度、半年度的总结评估分析和考核。总结评估分析的内容应全面、实事求是,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认真查找需要改进提高的方面。
【主要要求】
按照制度规定的周期和内容进行总结评估分析,并提交书面报告;
根据监测的情况,按照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奖惩兑现;
如需要调整目标和实施计划,则需要提供有关决定调整目标和实施计划的会议记录或纪要;
调整后的目标和实施计划的文件等(如需调整)。
组织机构和职责
组织机构和人员
应建立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条款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对不同行业和规模的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等做出了相应的规定。部分行业还有更为严格的规定,如《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26 号)第七条规定:冶金企业的从业人员超过300 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不少于从业人员 3‰比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应根据国家等有关规定,建立相应的制度进行承接,保障有关要求落实。同时注意安全管理人员的数量、知识和能力等方面要求。如企业需要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在制度中也应对其进行相应的规定。
安全管理机构是指企业内部设立的专门负责安全管理事务的独立机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专门负责安全管理,不再兼做其他工作的人员。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承担其他工作的同时还负责安全管理的人员。
【主要要求】
建立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满足国家、地方等有关法规要求);
可以和其他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管理制度一并建立。
应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条款释义】
企业应根据前款制度的要求,具体落实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主要要求】
企业定岗定编中应明确安全管理机构名称和安全管理岗位名称及数量;
企业应以红头文件进行任命;
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知识和能力等要求,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编制安全管理组织网络图。
应根据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条款释义】
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能够加强企业对安全生产的统一领导,是符合国情的安全生产协调管理方式之一,在安全生产实践中发挥了很好的推进作用。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决定是否建立安委会或其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安委会成员一般由企业领导和部门领导组成,也可包括基层单位领导,必要时还应有员工代表。安委会主任由企业一把手担任,办公室一般设在安全管理部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部门负责人兼任。
【主要要求】
企业以红头文件的形式,通知成立安委会;
成员应明确姓名和职务,如有变动,应及时发文进行调整。可参见国务院安委会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
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季度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会议纪要中应有工作要求并保存。
【条款释义】
安委会本质是一个联席会,通过定期开会履行职能,在研究重大的安全生产决策外,还应协调解决安全管理部门因权限不够无法解决的事项。安委会的主要会议内容是监督检查上次会议布置工作的落实情况,研究当期安全生产情况,并进行工作布置安排。
【主要要求】
按制度规定,定期开会;
形成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并保存;
会议纪要中应由具体工作内容,并形成闭环管理。【参考示例】
安委会纪要格式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纪要
XXX[20XX]XX 号
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主持人:
参会人员:应到人数:实到人数:记录人:
会议议题:
会议决议:
职责
应建立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环节内容的管理制度。
【条款释义】
这里的管理制度是指要求企业对纵横向系列责任制进行制度设计,包括纵横向系列责任制从无到有、从旧到新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环节内容进行规定,而不是具体的纵横向系列责任制。简单地讲,就是管理纵横向
系列责任制的制度,以保证纵横向系列责任制的适用性和有关责任人责任的落实。【主要要求】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并发布生效;
满足环节内容要求。
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条款释义】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行政岗位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企业各级领导、各部门、所属单位和所有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应负有的安全责任。它主要由纵向系列和横向系列责任制组成,其中
纵向系列的包括各级领导直到岗位工人的责任制,其中包含部门的正副职领导;横向系列的包括各级职能部门(如安全、生产、设备、技术、人事、财务、党群等部门)和各基层单位的责任制。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在制定具体的纵、横向系列责任制时,要保持各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其责任人员的权限职责相一致,做到适宜性强,有针对性,切忌笼统规定。
【主要要求】
建立具体的纵、横向系列责任制;
细化各责任制相对应的具体工作,避免责任缺失;
根据前款制度规定,对人员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考核。
应对各级管理层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权限的培训。【条款释义】
安全生产责任编制完成后,企业应组织相应层级的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明确其相关的具体安全生产事项,享有的具体权限,应付的具体责任,便于履行安全职责,从而构成一个责、权、利清晰的立体责任网络体系。培训的形式可以多样化,分层分级、单独或合并、集中或自学等。
【主要要求】
培训计划中应安排此内容的培训;
培训的对象应包括企业的所有层级人员;
保留相关的培训资料;
抽查各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权限的掌握情况。
应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适宜性评审与更新。【条款释义】
企业应按照制度的规定,定期(半年或一年一次)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适宜性评审与更新。了解责任制在建立、执行、考核等过程中的各种情况,通过评审的方式,全面逐条检查所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适宜性,特别是能否满足有关法规和上级要求,以及与责任人的权限是否一致。根据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安排对
需要修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修订,做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更新工作。具体步骤为:
评审准备。责任制评审一般在每年年初以会议形式进行。通常由责任制编制部门负责组织成立评审工作组,落实参加评审的领导、部门或人员,评审组组长应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担任,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各岗位人员代表为成员。评审前还应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有关资料在评审前送达参加评审人员。
组织评审。企业应按照相关管理文件评审要求,对责任制进行评审,做到责任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有关部门和上级单位规范性文件要求,与工作岗位相结合。评审工作组讨论并提出会议评审意见,填写文件评审表。
修订完善。企业应认真按照评审意见对责任制进行修订、完善。评审意见要求重新组织评审的,应组织有关部门对某责任制重新进行评审。
批准发布。安全生产责任制经修订合格后,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发。【主要要求】
按制度规定,定期组织评审,并保留评审记录;
根据评审结果,及时修订、发布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制;
重新评审。当法规标准发生较大变更或管理机构等发生重大调整等情况发生后,应立即组织对责任制进行评审、修订;
保证纵、横向系列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适宜性、针对性。【参考示例】
文 件 评 审 表
本次评审性质:□年度评审□修订文件□废止文件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条款释义】
国家、地方等法规赋予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上的权利和义务,并进行监督管理。
【主要要求】
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保证有效执行;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保证其有效实施;
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等。
安全投入
3.1 安全生产费用
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管理制度。【条款释义】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2012 年,财政部联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下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 号),明确了企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标准和使用范围。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费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要求,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应明确本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范围、监督管理等工作,建立安全费用台账。每年及时总结项目和费用的完成情况。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应披露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
【主要要求】
企业制定、颁发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制度;
企业应对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进行明确,按照确定的提取标准自行提取,并且用于安全生产,不得挪用。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企业应保证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应包括《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中的项目。
应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条款释义】
企业按照相关法律规章规定的提取标准,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作为企业的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安全生产费用除进行制度化管理外,还要按财务有关制度实施控制,形成完整和准确的记录档案,建立使用台账。
【主要要求】
安全生产费用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 号)标准,足额提取,进行预算管理;
安全生产费用在财务中应设立专项科目(冶金、机械有科目,其他工贸行业目前还没有科目。16 号文的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做到专款专用;
财企[2012]16 号文中有明确规定的,如机械、冶金行业,其安全生产费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提取,没有明确规定的其它工贸类行业按照原执行标准或者上一级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提取;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要建立使用台账,保留完整的记录。
应制定包含以下方面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
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
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
安全标志及标识;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条款释义】
提出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制定使用计划,报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计划应包括条文中的八个方面。
【主要要求】
每年年初企业安全部门应牵头与生产、技术、设备、财务等部门共同制定本年度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
使用计划应报主要负责人批准。
经批准的计划应分发到相关部门、车间,各基层单位要相互配合执行。
3.2.相关保险
应建立员工工伤保险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管理制度。【条款释义】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作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购买工伤保险是法律强制要求。《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任何用人单位都必须为员工(事实用工关系的人员)购买工伤保险,从而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代价”。因此企业应按照规定为所有的从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和社会保险,以解除从业人员的后顾之忧。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要求企业建立《工伤保险管理制度》,并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责险”)是指被保险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导致其从业人员和第三者死亡、伤残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这改变了过去单纯由企业和政府承担赔偿责任的模式,将赔偿风险向社会机构转移。
法定性和强制性是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突出特点。如 201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的《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首次纳入了地方立法,并强制性规定:矿山开采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和经营企业应当投保安责险,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投保。水泥生
产企业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主要要求】
按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工伤保险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伤保险管理制度》,并以文件形式颁发;
制度中应具备保障伤亡员工获取相应的保险与赔付的有效功能
《工伤保险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伤保险管理制度》应包括编制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伤保险缴费、工伤管理(工伤事故申报、工伤认定、工伤事故的处理、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相关档案和记录等;
在执行《工伤保险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档案和记录等按照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应缴纳足额的工伤保险费。【条款释义】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条例规定,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因此要求企业为全体员工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以保证全体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不应隐瞒员工人数,瞒报工资总额。
【主要要求】
企业应为每一位员工(包括事实用工关系的人员)缴纳工伤保险;
企业应保存好有效期内的工伤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保障伤亡员工获取相应的保险与赔付。【条款释义】
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不管什么原因,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
受伤员工经过鉴定为工伤后,具有获取相应保险与赔付的权力。赔付的方式
与金额根据参与的具体保险种类执行。【主要要求】
对受伤员工进行工伤认定,并保留认定书;
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并保留伤残等级鉴定书;
按照赔付标准对受伤员工进行赔偿,并保留赔付证明材料。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应建立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
【条款释义】
为了使企业认识和了解与其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企业应建立识别、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规定责任部门,建立获取法律法规的有效渠道。
【主要要求】
企业应当制定《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制度要明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在识别、获取、评审、更新等环节具体的管理内容和要求,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明确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部门和人员及其职责、周期及具体要求等;
明确获取的有效渠道、方式和时间(如各级政府、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协会、服务机构、媒体、网络等);
明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范围,包括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要求等;
规定对获取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规程和上级要求及外部有关要求及时融入到企业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相关规定中的要求;
要有将相关法规要求的信息传达给员工和其他有关方的要求;
要有新的法律法规学习和培训的内容。
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应定期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并向归口部门汇总。
【条款释义】
本制度是对各职能部门的要求。企业各职能部门的管理方式和专业范围均不相同,有的差别相当大,导致了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其要求也有差异,带有很强的专业性,因此仅靠主管部门是无法满足各职能部门需要的。所以设置此条,规定各职能部门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还要及时提供给主管部门汇总。
【主要要求】
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定期识别和获取的适用的法规标准等向主管部门递交的表单;
各职能部门同时做好合规性评价,准备制修订相关制度。
企业应按照规定定期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发布其清单。
【条款释义】
本条主要是对企业及时获取和传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规定,求企业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的要求定期识别和获取法律法规清单,并将清单定期通过文件、网络等形式发布。
【主要要求】
企业要建立符合本单位的法律法规清单,重点查看法律法规的实用性和时效性(包括即将实施的,也要提前列出);
由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和更新企业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的目录清单(台账)和文本库(含电子版);
公示法规目录和文档查询途径及方法,以便检索、查阅;
法律法规清单内容:
企业法律法规目录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宪法;
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有关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
有关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法规(地方的安全生产条例);
有关安全生产的部门规章(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有关安全生产的地方政府规章;
有关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上级主管单位的有关规定,以及行业共同遵守的惯例,还有客户或供应方的要求,甚至要满足周边社会性需要等。
应及时将识别和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融入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
【条款释义】
企业“有据可依”之后,还要做到“依据而行”。通常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内容是以大面积的社会群体为对象的,企业所要遵守执行的内容会有所不同,且需要与企业的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相融合,才能在企业得到有效贯彻和执行。
【主要要求】
企业负责修订制度的主管部门依据新的法律法规中修订的内容,结合本单位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修订本单位的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及时下发到相关部门和相关岗位。
应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传达给从业人员,并进行相关培训和考核。
【条款释义】
本条要求企业应将识别和获取的法律法规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并通过相关培训和考试使从业人员和相关方熟悉新的法律法规的要求,以便规范他们的安全生产行为,保障安全生产。
【主要要求】
建立识别和获取、评审、更新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管理制度;
明确责任部门、获取渠道、方式、时机;
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形成法律法规清单和库;
定期更新法律法规清单和库。
可以总结为几句话:1)建立管理制度; 2)明确责任部门; 3)形成法规清单 4);定期进行更新; 5)及时宣传培训; 6)上传下达通畅。
另外还要有相应的培训考核记录,并随机抽查员工对培训内容的掌握程度。
规章制度
应建立文件的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发布、使用、评审、修订等效力。
【条款释义】
本制度制定主要是规范企业文件的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从制定到销毁整个技术流程,确保对安全生产管理有效运行起作用的都是现行有效版本。
【主要要求】
安全规章制度的管理流程一般包括编制、发布、使用、评审、修订等五个环节,新修订的管理制度应注明生效日期;
安全规章制度应采用固定形式发布,如通过红头文件形式或在企业内部办公网络发布等,发布范围应覆盖制度相关的部门和个人;
应针对不同岗位,发放相应的规章制度。发布的文件应有专人管理,不得随意翻印、复制;
应存放在固定、明显并易于查阅的位置,确保对安全生产管理有效运行起作用的都是现行有效版本;
对过期或作废的文件要及时销毁,不能混放,防止误用。
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和发布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安全投入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职业健康管理、
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绩效评定管理等。
【条款释义】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安全、顺利进行的重要制度保证。本条制定的是企业最基本的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必须符合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管理制度之前,应充分研究生产工艺流程、危险源的分布、员工的教育和学历状况,事故记录、环境状况等因素;还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进行补充和完善,建立、完善适合本企业特点的规章制度以及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工贸行业企业除建立上述要求制度外,还应考虑:安全生产例会、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消防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及其他考评标准规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基本规章制度。
【主要要求】
企业要根据《文件的管理制度》的程序和内容要求建立所需要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
制度制定过程中要考虑以下因素:国家的政策和社会发展需求;
法律、法规要求和国家、行业标准及规范;国家批准的国际公约和标准;
风险评估结果或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管理的流程与控制要求;
相关方要求;
与企业发展相关的外部信息,如行业要求等;企业文化及企业管理的惯例等。
规章制度的数量比较多,如果不按一定的逻辑关系进行整理排列,会带来很多惯例上的问题,因此应当确定规章制度系统的排列顺序,应该遵循一定的排列准则,将各种规章制度按规律排列后,还需要与操作规程、管理体系文件等系统相融合,应当制定目录及检索方式,保证不同文件系统的相互引用而不会
发生误会或混乱,方便各类人员查询使用。
规章制度的形式与格式、编制程序、发放、管理参考《文件管理制度》执行,并做好相关的记录。
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并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条款释义】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要通过员工的遵守执行来贯彻落实的,而如果员工对其规定不知道、不清楚、不了解,则根本谈不上有实际行动。因此必须将其内容通过有效的方式发放到相关岗位和人员,并开展相关培训,以保证“知而后行”。
【主要要求】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可以采用文件汇编和电子文件两种方法中的任一方法进行发布,或者可以综合使用。文件汇编发到车间一级方便查阅,减少资金和网络硬件投入;缺点是受益面相对较为狭窄。电子文件能同时接受多数人员查阅;缺点是前期投入软硬件资金比较大;文件发布后,企业应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对安全操作规程类的规章制度,还应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操作规程
基于岗位生产特点中的特定风险的辨识,编制齐全、适用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条款释义】
企业岗位操作规程的制定是在危险源辨识基础上制定的,只有把危险源辨识全面了,才能根据特定危险源制定适合本岗位的操作规程,才能控制本岗位危险源对操作人员的伤害,避免事故的发生。
操作规程应当涵盖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和全体从业人员。【主要要求】
操作规程中应有岗位主要危险源的辨识内容和危险源的分布情况说明,并应包含企业的各个岗位以及主要设备设施等;
企业应根据各个岗位的生产特点,在进行危险源辨识与评估的基础上针
对性地提出控制措施,编制岗位操作规程,规范从业人员的操作行为,避免事故的发生;
操作规程应与控制危险源风险相匹配,另外还要关注紧急情况下的处置方案(事故情况下的的操作规程)。不宜由咨询人员越俎代庖编制操作规程;
岗位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主要要求:
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作业标准)应覆盖每个岗位、每个有人活动的生产区域;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发放和管理等与安全生产规章的要求基本相同;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可以组织熟悉岗位作业的操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的作业顺序中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编制,方便员工掌握和执行;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投产或使用前,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
、企业应保证各岗位相关的操作规程是最新的有效文件。
向员工下发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条款释义】
安全标准化的精髓就是要制定各岗位、各活动的操作标准。安全标准化中岗位达标就是要求各岗位员工按照岗位标准进行操作。因此作为岗位标准的操作规程必须发到每位员工手上,而不是为了应付检查编制出来的,如果制定了不下发到各岗位就起不到指导作用。不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就不能保证员工掌握操作规程,更不能保证员工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主要要求】
操作规程要下发到各个岗位,有发放记录;
要对员工进行培训,看其是否能够熟练掌握自己所在岗位的操作规程。并有培训和考核记录。如考试试卷等;
员工应能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现场操作不允许有违章现象。
编制的安全规程应完善、适用,员工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条款释义】
在编制操作规程过程中必须结合企业和岗位的实际情况,辨识出存在的所有危险有害因素,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对策措施,使其具有可操作性,职工在操作过程中要熟悉安全规程的要求,并严格按操作规程的要求执行。
【主要要求】
1、操作规程内容全面完整、具有可操作性;
2、员工熟悉本岗位操作规程的内容,无违章行为;3、现场记录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来记录。
评估
应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条款释义】
为了保证法律法规的有效贯彻执行,规范从业人员的行为,消除违规现象,所以要对其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通过检查评估查找违法现象和行为,确保企业和从业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
【主要要求】
企业所属各部门和单位对本管理范围的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监控,可结合自身的日常性检查开展;
检查评估可由企业自行组织,也可聘请有关专业技术咨询中介机构或专家进行;
评估主管部门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估,且前后两次的评估时间至少多于半年,可与管理体系的合规性评价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绩效评定工作相结合;
检查评估结果应当文件化,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整改,整改的要求和方式与隐患治理工作相结合。
修订
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
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条款释义】
企业必须根据《文件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安全生产标准化文件进行修订,保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文件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主要要求】
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其它相关事项。
当企业发生上述变化时,需要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
企业应明确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时机和频次,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保证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文件和档案管理
建立文件和档案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流程、形式、权限和各类安全生产档案及保存要求等。
【条款释义】
安全生产管理文件使用及档案管理的失控将会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带来重大的影响。为加强对档案资料的管理,明确责任部门/人员、流程、形式、权限及各类安全生产档案及保存要求等,确保资料保存的完整性、连续性、真实性和准确性,以便后续借鉴;使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主要要求】
制度中必须明确责任部门/人员、流程、形式、权限及各类安全生产档案及
保存要求等。并以公司红头文件下发。
档案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安全生产档案的形式和保存要求、档案库房管理、档案管理人员职责规范、档案保密规范、档案借阅规范等。
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条款释义】
文件在发布前应由相应授权人员评审其适用性,并按文件控制要求发布现行有效文件清单,文件作好标识,发放到相关人员,做好发放记录。发布的文件应有专人管理,不得随意翻印、复制,应存放在固定、明显并易于查阅的位置,确保对安全生产管理有效运行起作用的都是现行有效版本。并应定期地进行评审,必要时予以修订并由授权人员确认其适用性。
【主要要求】
企业应明确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时机和频次,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保证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版本;
评审: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组织 1 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符合性评审会议;
在下列情况时应及时对相关规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
当国家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当工艺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革时;
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意见时;
当安全大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因素时;
其他有关事项。
对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资料实行档案管理:主要安全生产文件、事故与事件记录;风险评价信息;培训记录;标准化系统评价报告;事故调查报告;检查与整改记录;职业卫生检查与监护记录;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安全活动记
录;法定检测记录;关键设备设施档案;应急演习信息;承包商和供应商信息;维护和校验记录;技术图纸等。
【条款释义】
企业应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时所产生的一些记录、台帐、档案和资料等明确标识,制定其贮存、保护、检索、保存周期、保存形式和处置所需的管理要求。文件和档案可以是多种媒体形式,可以是书面文字的,也可以是电子信息软件。所有文件均须字迹清楚、文字简练、不含有多义性。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应注明日期(包括修订日期),标识明确,妥善并有专人保管,并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留存。
【主要要求】
企业设置专门的档案库,对上述要求档案管理的资料进行管理,档案库要按照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鼠、防虫、防尘、防污染等库房安全管理要求,配备防盗门窗、灭火器材、温湿度调控设施、遮光窗帘、防虫药品等档案安全保管设施和用品。应关注电子媒体文件和档案的管理,确认是否有规定,能否及时修改等。
教育培训
教育培训管理
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制度。【条款释义】
为了使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需要建立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来约束从业人员熟悉掌握。
【主要要求】
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制度具体应包括: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 XX 有限公司所有下属分公司);
管理人员的培训:包括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并经专门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考试考核取得资格证书;
其他人员的培训管理规定,主要包括:
①新入厂员工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包括培训计划和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4 学时。
②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包括培训计划和内容);
③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包括培训计划和内容);
④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包括培训计划和内容);
⑤其他培训教育,主要包括:
临时性安全教育,比如,对从事危险性较大的检修项目;从事临时性的工作;外
来单位人员到公司进行施工或承包检修作业等;⑥建立培训档案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明确安全教育主管部门,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
【条款释义】
明确安全教育主管部门,主要是对负责安全培训的教育部门进行明确,以便落实。安全教育主管部门可以是安环部,人事部,或者办公室,负责安全培训的计划制定和实施。
【主要要求】
明确安全教育主管部门要有下发的红头文件。由该部门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可以征求各部门意见,收集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对由安监局组织的培训或者非单位内的培训,要信息及时,负责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报名,应确保操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和持证上岗:①提供操作人员上岗证;②特种作业操作证应按期复审;③资料及记录保存完好。
应按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安全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做好培训记录,并建立档案。
【条款释义】
主要是要求培训主管部门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但不是走形式,而是要对安全培训结果进行检测,效果不大或者起不到培训目的的要改进,以保证达到培训的目的。同时对培训和检测过程要有相应的记录,建立档案,以备查询。比如对操作规程的培训,可通过试卷考试,看看员工掌握情况,并根据考试结果不断改进培训方法,进一步使员工掌握本岗位的操作规程。做好培训记录,主要是培训时间、培训内容、主讲人员以及参加人员(可以做成签到表),或者这些内容均已表格形式完成,有培训记录。所有这些收集在一起,建立专门档案。
【主要要求】
开展安全生产培训,首先要确定培训需求,培训需求要考虑不同层次。确定单位
内部的培训的需求,可从管理人员和生产岗位上的员工两个方面考虑。对于管理人员要从其所在管理岗位所必需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以及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来确定培训需求;对于生产岗位上的员工,要从其所必须掌握的安全技术、技能确定培训需求,特别是对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进行资格考核。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并应按规定进行再培训。
【条款释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