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省本级展会活动项目支出预算标准
(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部门预算管理,规范省本级展会活动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财政部关于印发〈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5〕371号)、《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办发〔2014〕19号)等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省本级预算部门使用财政资金在省内举办按照相关规定经批准的展会活动。本标准所称的展会活动,是指各类展览、展销和展示活动,包括展览会、博览会、交易会、洽谈会、展示会、展销会、订货会等。
第三条 本标准包括项目支出预算标准(单项标准或综合定额标准)和项目支出预算申报编制规范。本标准所列项目内容不是每个展会活动必须发生的事项。省本级预算部门申报预算时应按照本标准及相关格式规范,据实编制展会活动项目支出预算;财政部门参照本标准内容审核预算。
第四条 本标准基于我省实际情况,结合国内其他地区同类型项目市场公允价格及市场信息价等测定,有关支出预算标准为最高限额控制标准,不是编制项目预算时必须达到的标准。省本级预算部门应按照厉行节约和“过紧日子”有关要求,从严从紧编制项目预算。未明确限额标准、或标准范围以外的支出事项,应根据批准的项目总体方案及相关规定,并结合市场情况等据实编制项目预算。按本标准编制的项目预算应为采购控制价,项目单位应充分利用市场竞争机制勤俭办展。主办单位不变、内容无实质变化的延续性展会活动,项目预算原则上只减不增。
第五条 省本级预算部门举办的展会活动项目预算一般由招商招展费、展览展示费、专题活动费、宣传推广费、后勤保障费等构成。
第六条 举办展会活动项目所需资产,省本级预算部门应按照省资产调剂共享平台管理相关规定,优先从共享平台调剂使用,或利旧复用相关资产设备。
第七条 省本级预算部门举办会议、论坛、招商活动或受邀赴外省参会参展,涉及场馆搭建、宣传推广、举办专题活动等工作的相关经费参照本标准编制预算。现行政策文件明确一事一议的展会活动项目预算编制从其规定。
第八条 本标准实行动态管理,省财政厅将根据有关政策、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市场变化等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第九条 本标准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 省本级展会活动项目支出预算标准
2.省本级展会活动项目支出预算申报编制规范
附件1
省本级展会活动项目支出预算标准
一、预算构成
(一)招商招展费。主要包括招商招展团队工作经费,即招商招展团队赴外地邀请境内外展商、客商参展参会发生的交通、住宿、伙食补助和公杂等费用。
(二)展览展示费。主要包括展馆场地使用费及展示工程费(展区/展位设计费、施工费等)等费用。
(三)专题活动费。主要包括开幕式、闭幕式、全体大会、平行论坛、交流会、签约仪式等同期活动所需的会场租赁、会场布展、会务杂费、专业人员服务费以及专题活动差旅费等费用。
(四)宣传推广费。主要包括在电视电台、报纸杂志、融媒体等媒体平台宣传,以及在展馆内外刊登广告和必要的媒体广告投放、广告制作、媒介发布以及宣传片制作等宣传推广活动产生的费用。
(五)后勤保障费。主要包括第三方安保服务、志愿者服务保障、应急管理保障等综合保障支出。
二、预算标准
项目支出预算标准详见下表。表中所列有关文件规定若有修订调整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表1 省本级展会活动项目支出预算标准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支出预算标准 |
一 | 招商招展费 | ||
(一) | 招商团队 工作经费 | 主办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地之外邀请境内外展商、客商参展参会发生的交通、住宿、伙食补助和公杂费等。 | 参照省本级差旅费有关规定及相关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
二 | 展览展示费 | ||
(一) | 展览场地使用费 | 举办活动使用的展区、活动场所等租赁费及场地清洁、空调、管理、水电等场馆提供的各项服务保障费。 | 参照场地方实际规定标准执行。主办单位或主办单位委托承办单位通过询价与场馆签订规范的租赁意向书或协议,作为核定预算的依据。 |
(二) | 展示工程费 | ||
1 | 标准展位搭建费 | 国际通用标准展位的设计、搭建、拆除等费用。3米×3米配置标准:一桌两椅二射灯,一个插座,一个纸篓,三面围板,楣板,展板等。 | ≤120元/平方米,如增加道具/灯光多媒体等,增加部分按≤250元/平方米控制。 |
2 | 特装展位搭建费 | 需要特别装修的展位以及需要特别装修的公共形象展区的设计搭建、拆除等费用:包括地毯、板墙、灯箱、桁架、灯带、展示台/柜、多媒体设备租赁、美工、写真、KT板、声光电效果技术等。 | 展位特装及公共形象展区装修(含地毯、板墙、灯箱、桁架等,含设计、搭建、拆除) :省内≤1300元/平方米。如遇下列情况可适当上浮:1.遇重大事件(外交纪念年、展会活动大庆年、重大成果汇报节点)标准可上浮15%;2.藏区、新疆地区等边境省份涉外活动标准可上浮15%。 |
三 | 专题活动费 | ||
(一) | 会场租赁费 | 开闭幕式、新闻发布会、全体大会、平行论坛、签约仪式等活动场地租赁费,包括大宴会厅、会议室、会见室/采访间、休息区等。 | 单位支出标准参照市场价格执行,同时实行总额控制。省本级展会项目中属于国际会议的,参照《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5〕371号)相关规定执行;属于全国性专业会议的,综合单价不超过国际会议最低类型标准,结合批复的实施方案(会议议程)统筹场地使用、合理控制场地规模(人均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编细编实预算。 |
(二) | 会场布展费 | 主舞台、服务台搭建、地毯铺设、功能性背景板及LED屏幕、音响、灯光及桁架等设施租赁;电子签约、启动仪式所需设备租赁、演讲台签约桌椅租赁、导播控台及人员服务等费用(含搭建人工及运输费),不包括软件视频等制作。 | 按照舞台面积(长×宽),会场舞台搭建及设备租赁等费用不超过2000元/平方米,其中分会场不超过1500元/平方米。 |
(三) | 会务杂费 | ||
1 | 现场布置 及服务费 | 场地引导、各台型桌椅布置、会议资料印制、同声传译专业设备及沙发茶几等办公设备租赁、茶水茶歇供应等服务费用。 | 据实编列,最高不超过200元/人/天(按会议正式代表人数计算)。 |
(四) | 专业人员服务费 | 同声传译、速记、摄影摄像、主持人、媒体记者等专业人员服务费用。 | 同声传译使用联合国官方语言的同声传译人员≤5000元/人/天、同声传译使用联合国官方语言以外的其他语种同声传译人员≤6000元/人/天、随行普通翻译≤2000元/人/天、笔译≤200元/千字;速记≤2500元/人/天;专业摄影摄像≤2000元/机位/天;专业主持人≤5000元/人/天;媒体记者≤300元/人/场;礼仪人员≤500元/人/天;重要嘉宾参与主题演讲的,劳务费参照《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相关项目支出标准的通知》(琼财预〔2018〕1342号)中关于培训项目师资费相关标准执行。 |
(五) | 专题活动差旅费 | 境内外重要嘉宾参会和相关工作人员驻会发生的差旅食宿等费用。 | 参照省本级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及《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5〕371号)等相关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
四 | 宣传推广费 | 在电视电台、报纸杂志、融媒体等媒体平台宣传以及在展馆内外刊登广告和必要的媒体广告投放、广告制作、媒介发布以及宣传片制作、线上图文及视频直播等所产生的费用。 | 宣传推广费用实行比例、限额控制,前两届比例不超过20%,总额不超过150万元,第三届至第五届比例不超过15%,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第六届及以后比例不超过10%,总额不超过50万元。其中,原素材剪辑制作类宣传片不超过6000元/分钟,成片时长原则上不超过8分钟;全新拍摄制作类宣传片不超过1.5万元/分钟,成片时长原则上不超过8分钟。 |
五 | 后勤保障费 | ||
(一) | 第三方安保 服务费 | ||
1 | 安保人员服务费 | 展会布撤展、开展及会议期间安保人员服务费。 | ≤280元/人/天,安保人员按需配置。 |
2 | 安检设备租赁费 | 展会布撤展、开展及会议期间安检设备租赁费。 | ≤2000元/套/天(含安检门2扇、X光机1台、手探2对等),安检设备按需配置。 |
(二) | 志愿者服务 保障费 | ||
1 | 志愿者服装费 | 志愿者服装制作费(含工作服、帽子等) | ≤50元/人,志愿者按需配置。 |
2 | 志愿者用餐补贴 | 志愿者用餐(误餐)补贴。 | ≤100元/人/天,志愿者按需配置。 |
附件2
省本级展会活动项目支出预算
申报编制规范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及主要内容。简要列出展会活动项目实施的背景及主要依据,包括有关政策文件规定和要求,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和内容等;简述展会活动项目的主题、时间、主会场地点、主要内容和规模等;列示主办单位及承办、支持单位。
(二)总体目标及绩效指标。从宣传海南、展示海南,吸引中外投资者关注海南、投资海南等方面,简述项目的影响力和预期实现目标。根据总体目标,细化列出项目产出、成本、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受益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
(三)项目总投入情况。简述展会活动经费投入和资金来源情况。
二、项目必要性分析
(一)阐述本项目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的要求,以及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的具体情况。
(二)阐述本项目在全国或我省经济发展中的定位和作用。
(三)从招商引资、对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承接产业转移等方面,阐述项目的重要性。
三、项目可行性分析
(一)基本条件。阐述目前已经具备的基本条件,主要包括省委、省政府批复文件;邀请领导、外宾、专家、客商以及外事活动的协调、批准情况;专题活动和展览展示筹备;安全风险评估等情况。
(二)组织保障能力。阐述项目承办执行单位组织能力水平,包括专业团队及资源整合经验等;简要阐述酒店接待安排、交通安排等后勤保障、安保、消防、医疗及处理突发性事件的应急组织保障能力等。
四、项目实施方案
(一)活动总体安排。简述各专题活动名称;阐述邀请领导、外宾、专家、客商的范围、级别和邀请方式(举办单位自主邀请或委托邀请);阐述宣传推广、安全保卫、制作印刷、交通保障等情况。
(二)专题活动安排。根据实际安排逐个阐述各专题活动的情况。专题活动名称、时间、地点、主要内容、参加人员的身份构成和规模、承办单位等;拟邀请的领导、外宾、专家、客商的级别和数量;会场布置、翻译、会议录播、视频制作、嘉宾演讲等情况。
(三)展示展览方案。阐述展览展示展销的设计、布置情况。
(四)职责分工与工作计划。简述主办、承办和支持单位的职责分工及主要工作任务。
五、资金来源及预算计划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照表1-1、表1-2的格式填报预算内容,并在备注栏对项目内容、数量和单价进行必要的说明。
表1-1 省本级展会活动项目支出预算申报表(汇总)
序号 | 成本项 | 总金额 (万元) | 分项成本占总成本比例 | 财政投入金额(万元) | 市场化投入金额(万元) |
一 | 招商招展费 | ||||
1 | 招商团队工作经费 | ||||
二 | 展览展示费 | ||||
1 | 展览场地使用费 | ||||
2 | 展示工程费 | ||||
三 | 专题活动费 | ||||
1 | 专题活动1 | ||||
1.1 | 会场租赁费 | ||||
1.2 | 会场布展费 | ||||
1.3 | 会务杂费 | ||||
1.4 | 专业人员服务费 | ||||
1.5 | 专题活动差旅费 | ||||
2 | 专题活动2 | ||||
2.1 | …… | ||||
四 | 宣传推广费 | ||||
1 | 线上媒体宣传费 | ||||
2 | 线上推广宣传费 | ||||
3 | 宣传片制作费 | ||||
五 | 后勤保障费 | ||||
1 | 第三方安保服务费 | ||||
2 | 志愿者服务保障费 | ||||
3 | 应急管理保障费 | ||||
六 | 其他费用 |
表1-2 省本级展会活动项目支出预算申报表(明细)
序号 | 任务明细及成本要素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备注 |
合计 | ||||||
一 | 招商招展费 | |||||
(一) | 招商团队工作经费 | |||||
1 | 食宿补贴 | |||||
2 | 交通补贴 | |||||
3 | …… | |||||
二 | 展览展示费 | |||||
(一) | 展览场地使用费 | |||||
1 | 展馆租赁费 | 平方米·天 | 数量=展馆面积x(正式展期天数十布展、撤展天数)。 | |||
2 | 场地水电费 | |||||
3 | ...... | |||||
(二) | 展示工程费 (展区/展位搭建布置费) | |||||
1 | 标准展位搭建费(如有) | |||||
2 | 特装展位搭建费(如有) | |||||
3 | 公共展区搭建费 (主场氛围营造) | 平方米 | 公共展区(中心展区)及场馆内外氛围营造工程搭建费 | |||
4 | …… | |||||
三 | 专题活动费 | |||||
(一) | XXX(专题活动1) | |||||
1 | 会场租赁费 | 人·天 | ||||
2 | 会场布置费 | |||||
(1) | 舞台搭建费 | 平方米 | ||||
(2) | LED屏幕及视频系统 设备租赁费 | |||||
(3) | 灯光设备租赁费 | |||||
(4) | 音响设施租赁费 | |||||
3 | 会务杂费 | |||||
4 | 专业人员服务费 | |||||
(1) | 专业主持人 | 人·天 | ||||
(2) | 司仪 | 人·天 | ||||
(3) | 翻译(同声传译/普通翻译) | 人·天 | ||||
(4) | …… | |||||
5 | 重要嘉宾食宿 | |||||
(1) | 住宿费 | 人·天 | ||||
(2) | 宴请餐叙费 | 人·天 | ||||
(3) | 日常伙食费 | 人·天 | ||||
6 | 驻会工作人员食宿 | |||||
(1) | 住宿费 | 人·天 | ||||
(2) | 工作餐费 | 人·天 | ||||
7 | 交通费 | |||||
(1) | 大巴士(25座以上) | 辆·天 | ||||
(2) | 中巴士(25座及以下) | 辆·天 | ||||
(3) | 商务车(7座) | 辆·天 | ||||
(4) | 小轿车(5座) | 辆·天 | ||||
(二) | XXX(专题活动2) | |||||
1 | …… | |||||
四、 | 宣传推广费 | |||||
(一) | 线上推广费 | |||||
1 | 新闻媒体报道费 | |||||
2 | 互联网平台推送费 | |||||
3 | …… | |||||
(二) | 线下推广费 | |||||
1 | 户外广告投放 | |||||
2 | …… | |||||
(三) | 宣传片制作费 | |||||
五 | 后勤保障费 | 。 | ||||
(一) | 第三方安保服务费 | |||||
1 | 安保人员劳务费 | 人·天 | ||||
2 | 安保设施租赁费 | 套·天 | ||||
(二) | 志愿者服务保障费 | |||||
1 | 志愿者服装费 | 人 | ||||
2 | 志愿者误餐补贴 | 人·天 | ||||
六 | 其他费用(如有) | |||||
(一) | …… |
海南省省本级政务服务热线项目
支出预算标准(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省本级部门预算管理,规范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和提升政务热线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省本级预算部门使用财政资金设立的热线电话、手机客户端、微信等方式组成的非紧急、非警务类专门受理热线事项的公共服务平台日常运营管理服务,包括热线服务、服务场所、话务系统平台、服务运营、软硬件配套、日常维护等相关服务。
第三条 本标准是省本级预算部门编制政务服务热线项目支出预算的依据。本标准所列支出内容不是每个政务服务热线项目必须发生的事项。省本级预算部门申报预算时应按照本标准据实编制政务服务热线项目支出预算;财政部门参照本标准内容审核预算。
第四条 本标准规定的支出预算标准为最高限额控制标准,不是编制项目预算时必须达到的标准。省本级预算部门应按照厉行节约和“过紧日子”有关要求,优先使用现有资源,从严从紧编制项目预算。
第五条 本标准中未规定的工单系统、接口对接、链路租用以及通信服务等支出内容根据市场价和实际需求据实测算。
第六条 本标准实行动态管理,省财政厅将根据有关政策、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市场变化等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第七条 本标准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已签订政务服务热线项目合同的,继续按原合同执行,合同期满后,按照本标准执行。
附件:海南省省本级政务服务热线项目支出预算标准表
附件
海南省省本级政务服务热线项目
支出预算标准表
序号 | 支出内容 | 单位 | 预算标准 | 说明 |
一 | 热线服务 | |||
1 | 座席人工服务(普通) | 元/人/年 | 87000 | 含坐席人员薪酬、福利待遇等人工服务费用。 |
2 | 座席人工服务(双语、法律、心理咨询等) | 元/人/年 | 110000 | 含坐席人员薪酬、福利待遇等人工服务费用。 |
3 | 热线管理人工服务 | 元/人/年 | 96000 | 含热线管理人员薪酬、福利待遇等人工服务费用。 |
4 | 数据分析、知识库采编、AI训练等其他专业人工服务 | 元/人/年 | 94000 | 含相关专业人员薪酬、福利待遇等人工服务费用。 |
二 | 座席资源 | |||
1 | 语音平台使用 | 元/座席/年 | 12000 | 话务系统使用费(含话务服务录音和系统服务记录的采集、留存、建档等相关工作,不含工单系统、接口对接)。 |
2 | 服务场所 | 元/座席/年 | 7200 | 呼叫中心大厅等日常运营服务配套办公场地费。 |
3 | 终端配备 | 元/座席/年 | 2500 | 座席所需的电脑、打印机、耳机以及日常耗材等配套设备使用及维护费。 |
4 | 链路租用 | - | 根据市场价和实际需求据实测算 | 通信线路(含语音中继线路、互联网专线等)租用费等。 |
5 | 通信服务 | - | 根据市场价和实际需求据实测算 | 语音外呼、短信等通信费用。 |
三 | 运营维护 | |||
1 | 团队形象 | 元/人/年 | 2500 | 含座席人员服装、文化建设(含宣传册、宣传栏等内容)等。 |
2 | 网络安全保障 | 元/座席/年 | 500 | 病毒查杀、技术咨询等网络安全保障服务。 |
3 | 运营管理 | 按以上总费用的比例计取 | 15% | 含座席人员的招聘、培训、日常业务管理等整体运营及相关利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