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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定报|服务业会展报表填报指南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2-13 09:38:12     0
年定报|服务业会展报表填报指南

为做好2025年统计年报和2026年定期统计报表工作,我们整理了服务业会展报表填报指南,一起来学习吧!

01

填报时间

服务业会展报表共计三张分别是:

BJF104-11 会展举办或服务单位活动情况

BJF104-16 会展场馆活动情况

BJS104-12 住宿业会展活动情况

填报时间:

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3月16日24点

注意:填报时间有所延后。

02

重点指标解释

BJF104-11表

举办或服务会议个数:指报告期内,举办或服务的各种类型会议的个数。包括主办、承办和协办的会议,包括国际会议和国内会议,包括在北京和北京以外地区举办或服务的会议个数。

在京举办或服务的会议个数:指报告期内,在北京辖区内举办或服务的会议个数。

举办或服务展览个数:指报告期内,举办或服务的各种类型展览的个数。包括主办、承办和协办的展览,包括国际展览和国内展览,包括在北京和北京以外地区举办或服务的展览个数。

在京举办或服务的展览个数:指报告期内,在北京辖区内举办或服务的展览个数。

国际参展商个数:指报告期内,国外参展公司以及公司注册地在国内,但其控股股东为外国公司的参展商的个数。

营业收入: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营业收入合计包括“主营业务收入” 和“其他业务收入”,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收入”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注意:BJF104-11表中的营业收入等于F103表营业收入

举办或服务会展收入:指报告期内,因举办或服务会议、展览和奖励旅游等带来的全部收入。包括筹备、策划、组织、设计、装饰、设备运输等服务取得的收入。

BJF104-16表和BJS104-12表

国际会议:指在我国境内举办的,与会者来自3个或3个以上中国大陆以外国家和地区(含港、澳、台地区)的会议、论坛、研讨会、报告会、交流会等。

接待展览个数:指报告期内,接待各种类型展览的个数。

国际展览:指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或地区的参展商参展面积达到该次展出面积20%以上的展览个数。

接待展览累计面积:指报告期内,接待展览的面积的总和,包括展览在室外部分的面积。

接待展览观众人数:指报告期内,接待参观展览的观众人次数的总和。

拥有(可出租)会议室个数:指报告期末,所有可对外出租使用的会议室个数。无论座椅摆放形式是洽谈式、教学式或剧院式。

全部展厅使用面积:指报告期末,专门用于对外出租作为举办各类型展览的室内场所的使用面积总和。

全部室外可使用展览面积:指报告期末展厅外可用于展览的使用面积。

营业收入: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营业收入合计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收入”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注意:BJF104-16表中的营业收入等于F103表中营业收入、BJS104-12表中的营业收入等于S103表中营业收入(住宿业)。

接待会展收入:指报告期内,因接待会议、展览和奖励旅游等带来的全部收入。包括出租会议室、出租仪器设备、提供客房、餐饮、娱乐、商务等收入。

03

常见问题

1.举办或服务会议收入、举办或服务国际会议收入、举办或服务展览收入、举办或服务国际展览收入都是全部的,不限于在京服务发生的,京外的服务也算在内。

2.接待会议、展览的个数、面积计算时不要乘天数,应为每次展览面积的和。接待会议人数是所有参加会议的人数(一个人只算一次),接待展览人数是每天接待展览人次的总和。  

3.部分数据波动较大的情况,请写明具体原因。

4.新增单位,如去年有会展活动,也需填写去年同期相关数据。

5.如果会议室也可临时用于展览,在填会展设施时,则只需要填报会议室个数、面积等指标,不用重复再填报展厅相关的指标。

6.举办或接待会展活动时,如果会议中有分会场、分论坛,以及展览中又区分模块展览等类似情况,则只认为是服务或接待一个会议或一个展览,同时若会议或展览不止一天时间,同样只认为是一个。

7.注意国际会议或展览的认定标准,此类指标需要先认定是否是国际性质,然后再计算整个会议或展览的人次/面积/收入等指标。比如接待国际会议人数,应该是所有认定为 “国际会议” 的会议总人次,而不是所有会议上的国际人士参会人次。

内容来源:顺义统计
责编:袁 梦
复核:包   融
审核:何彪、岳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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