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疗设备对于保障医院平稳运行和医疗质量安全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但是当前公立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尚存在诸多风险与问题。近年频发的医疗设备腐败案件,多数通过“量身定制参数”等手段进行暗箱操作,形成权力寻租空间。倾向性参数滋生腐败,过于宽泛的参数导致劣质产品中标,这二者的矛盾成为医疗设备采购管理的痛点与难点。基于此,本研究明确需求论证在医疗设备管理中的重要性,分析当前医疗设备需求论证尤其是采购技术参数设置存在的主要风险,解决问题的难点与痛点,最后提出破解困境的优化路径。
一、需求论证在医疗设备采购中的重要性
医疗设备的需求管理涵盖技术和商务要求,其中技术要求和参数的设置是医疗设备采购管理中的核心及关键环节,直接影响采购结果,在医疗设备采购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 优化资源配置
需求论证通过评估配置必要性、社会经济效益及科教效益等,全面了解临床实际需求和功能定位,在预算范围内匹配诊疗需求,确保配置的医疗设备符合医院规划、学科发展和临床诊疗需求。
(二)实现成本控制
通过市场调研,摸清历史成交价格、全国同类产品采购价格以及后续配套试剂、耗材使用成本、维保服务价格等全生命周期成本,通过体会商确定合理采购控制价,避免采购中标价虚高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三) 破解关键难题
采购文件的技术参数设置直接影响采购结果,是采购全过程的核心环节,也是破解医疗反腐的关键节点。科学、合理的需求论证管理,让参数设置公开化、透明化、标准化,避免设置倾向性、指向性条款“量身定制”和“明招暗定”,从源头防范暗箱操作。
(四) 完善监管机制
近年国家卫健委先后印发《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多个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加强需求论证,优化资源配置。各级卫健委也建立了分级审批机制,如福建省卫健委要求各预算单位应当对医疗设备实行可行性及技术参数双论证。但由于医疗设备配置可行性和技术参数涉及临床使用、功能定位等复杂需求,各级管理部门对医疗设备的监管仍存在盲区。医疗机构内部组织需求论证,可以发挥“离得近、看得清”的优势,确保设备配置和技术需求与临床需求相匹配,完成监管部门与采购单位上下一体的监管闭环机制。
二、当前医疗设备采购存在的主要风险
(一) 参数排他性与“量身定制”招标
由于医疗设备应用于人体诊断及治疗的特殊性,满足临床诊疗的功能需求成为设备采购首要考虑的因素之一。部分医疗设备因为产品研发、产品迭代及创新等原因,存在独特性、领先性,甚至是唯一性。医疗设备这一特性,加大医疗设备的采购管理风险。部分采购人员、需求部门负责人,甚至是医院领导,利用医疗设备的这一独特性,以临床使用需求为借口,在采购文件编制中,设置倾向性技术参数,让意向供应商中标,使医疗设备采购成为医疗腐败的重灾区。
近年被曝光的医疗设备腐败案件,其腐败手段多数指向“招标参数定制”,通过设置倾向性、指向性技术参数,导致招标流于形式,“明招暗定”形成利益输送链条。如2025年曝光的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人民医院原院长受贿案,其在医疗器械及工程建设项目中,授意相关人员,通过定制招标参数确保意向供应商高价中标,从中收受贿赂、回扣等高达2亿余元,给国有资产造成重大损失。
(二)采购控制价虚高
未合理设置采购控制价会产生采购价虚高、国有资产流失等严重后果。在医疗设备特有的局限性下,部分供应商通过虚报价格、围标串标等手段抬高成交价,导致高价中标,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浪费。如2023年中纪委曝光的云南省普洱市人民医院原院长医疗腐败案中,当事医院通过量身定制方式,以3520万元虚高价格采购直线加速器,从中收受经销商贿赂1600万元,此起案件导致医院20人被采取留置,造成医院塌方式腐败和国有资产重大损失。
(三) 加剧医疗资源错配
需求论证不足导致设备购置后不符合实际诊疗需求,造成设备闲置或使用率低下。此外,需求论证不足的背后,可能还隐藏着权力寻租,资源配置不是基于真实的临床要求,为“定制采购”提供操作空间。如根据公开报道,某县级医院花费1200万元采购进口MRI,因技术不足闲置;某三甲医院斥资2800万元购置PET-CT,使用率不足30%。甚至有些医院存在设备验收后从未开机使用,设备周使用次数在1次以下。设备闲置及极低的使用率,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
(四) 破坏市场公平竞争
设置倾向性、指向性技术参数,把其他具备相应技术优势、合理报价的供应商排除在外,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如根据2023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披露,某医院在采购超声、CT等设备时,未严格执行市场调研流程和成本控制,利用差别设置采购参数等手段,导致部分设备采购价远超市场行情。如该院采购的市场均价约为200万元的某品牌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最终以400余万元的高价采购,差价被利益相关方瓜分。类似通过差别设置技术参数、让意向供应商中标的行为,破坏了市场的公平性。
三、医疗设备需求论证的困境
近年曝光的医疗领域腐败案件及各类公开报道,直指医疗设备采购领域“定制参数”、“明招暗定”等现象及由此滋生的严重腐败。各级卫生主管部门针对此类顽疾陆续出台各类政策与措施,其中加强采购参数的审查成为监管部门的核心要求。但实践中,医疗设备的需求论证及其应用远比想象中的复杂,存在着诸多矛盾与困境。
(一) 如何科学判断临床需求的合理性
由于医疗设备的特殊性与专业性,“隔行如隔山”,使得判断临床需求的合理性在实务中存在困难。部分需求科室为追求技术领先或受利益驱使,盲目提出资源配置需求,为顺利通过需求论证评估,虚构各项成本效益、社会效益等指标。如某医院A设备配置可行性论证预期年诊疗1500人次,实际2023年全年仅10人次;H系统配置论证预期年收益115万元,实际无收益。部分需求报告仅简单报告申购理由和设备主要功能,未按照投入产出、社会经济效益等进行详细分析;论证小组因信息不对称,导致需求论证不客观,论证指标不符合临床诊疗实际。
(二) 如何避免“低价劣质”设备
近年频发的医疗设备腐败案件,医疗机构采购人在技术参数的设置上,逐渐趋向谨慎。但实务操作中由于部分因素,使得医疗设备的需求论证陷入困境。如部分产品虽参数合规,但实际功能和使用效果远不如预期;部分“低价低质”的产品以超低价获得的分值,弥补参数负偏离扣除的分数,从而获得中标机会。此类产品中标安装投入使用后,因其性能的差异,在实际使用中效果不尽如人意,甚至出现部分医疗设备被拒绝验收的情况。
(三) 如何平衡公平性与适用性
倾向性参数滋生腐败,过于宽泛的参数导致劣质产品中标,这二者的矛盾成为当前公立医院医疗设备的痛点与困境。在医疗机构中,不同管理部门也存在内部管理矛盾。如监管部门关注“合规性”,需求部门偏重“适用性”,归口采购管理部门在二者中艰难寻求平衡点。
四、治理路径探讨
公立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现实存在的困境涉及技术参数设定与部门需求平衡两大核心矛盾。结合调研情况,笔者在现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框架体系下尝试对治理路径进行探讨。
(一)制度管控
1. 自上而下的制度优化
2021年财政部发布《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要求加强采购需求管理。但在政府采购的框架体系内,各单位对政策的执行标准不一,造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实局面。由主管部门发布标准统一的管理办法,对下属单位具有较强的约束作用。如福建省卫健委2025年3月发布《福建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其中明确要求预算单价50万元及以上的医疗设备,采购前应组织对购置必要性、技术可行性、社会经济效益及预期使用情况等开展评估论证,以及要求采购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商务要求等应当进行集体会商,首次对需求论证及参数设置等关键环节的操作与执行做出了明确规定,有效地规范了权力运行流程,从制度层面减少了暗箱操作的空间。
2. 单位内部的制度优化
每个单位的内部治理机制不同,针对政府层面的采购政策及规定,单位内部应当从操作层面进行因地制宜的细化与优化。笔者结合近年采购监管的工作体会,结合实际,尝试探讨单位内部针对关键核心环节的制度优化。
(1)建立技术论证专家库。按外科类、影像类、检验检查类、研究类等方面分类设置技术论证专家库,并实行随机抽取专家参与论证的工作机制;或利用政府采购专家库名单,在内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抽取外单位设备采购专家,提升论证的科学性、规范性。
(2)建立分层分类参数标准体系。第一,设置基础参数的刚性约束清单,如安全性能、基础性能方面,由卫健委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牵头制定,强调应当符合国家医疗器械基本标准。第二,设置技术参数的弹性区间,由省级专家库成员制定“推荐区间”,如采用“探头有效平面尺寸≥0.5mm0.5mm”的弹性量化表述。第三,对偏好参数实行集体会商机制,其中标注“”号、“▲”的差异化、偏好参数需经采购小组集体会商论证,公开说明理由并以书面形式记录备案,确保参数设置的公允性、合理性。第四,建立负面清单,结合政府采购倾向性禁止条款和参考性条款等,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技术排他性条款等负面清单,并结合临床使用验证,将劣质产品和不诚信供应商纳入黑名单管理。
(二)流程管控
遵循“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内控核心原则,按照“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模式,将可行性论证、技术论证与商务综合论证分而治之,即可行性论证主要由需求部门内部集体论证,技术要求由专业团队论证,商务条件由采购小组论证。
(1)可行性论证。由需求部门负责人召集,在部门内部集体讨论,对拟申购设备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工作效率及科教效益等情况及必要性进行论证。
(2)技术论证。需求部门、医务管理部门、归口采购部门及相关技术论证专家,根据市场调研或供应商推介产品情况,对主要技术参数进行分析论证,确保采购需求与实际相符,技术参数无特定倾向性、指向性。
(3)商务综合论证。技术论证后,由采购小组对采购控制价、服务标准要求、履约方案、服务时限、付款条件、维保服务等商务内容进行论证。不同部门对不同阶段的论证结果负责,形成相互牵制、相互约束的机制。
(三) 实施医疗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
(1)对医疗设备使用情况进行回溯考核。设备运行一段时间后,对照招投标文件,对设备性能参数、临床效能、运行质量、故障维修情况等进行考核,评价设备质量效能是否符合预期需求,并将结果与供应商信用挂钩。
(2)开展决策过程回溯检查。针对设备质量、使用情况未达预期或参数设置争议等项目,对决策过程、审批流程进行回溯检查,有问题的,追究责任主体的责任。
(3)建立全成本核算机制。将设备全生命周期成本纳入成本核算范畴,同时与绩效挂钩,强化需求部门责任意识。
(3)建立全成本核算机制。将设备全生命周期成本纳入成本核算范畴,同时与绩效挂钩,强化需求部门责任意识。
(四) 建立动态考核机制
(1)开展医疗设备绩效考核。对照配置可行性论证指标,考核设备使用率、开机率、故障率、工作量及阳性率等社会效益指标,收支结余、回收期等经济指标,以及利用设备培养人才、论文专著产出等科教指标,检查产出指标是否实现购置预期目标。
(2)加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应用。将设备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与医生组绩效指标挂钩,提升结果导向的指引作用。
(五) 利用AI大数据平台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建立DeepSeek等AI工具云平台或进行本地化部署,在采购需求论证阶段及采购审查阶段,利用AI工具,对参数合规性进行智能检测分析,自动识别排他性条款。利用医疗器械比价软件,对采购控制价的合理性进行分析,对极高低的控制价进行重点审查。
(六)实施分权与监督机制
实行采购需求、实施和决策三权分离。加强监督检查,会计监督、审计监督和纪检监察各司其职,形成监督合力。建立日常监督、专项审计和举报处理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参数设置等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综上,在政府采购合法合规的框架体系内,将临床需求纳入采购评价的重要考虑因素,并通过标准化管理路径,将临床需求及参数设置等采购关键环节,置于公开监督、集体会商的机制下,压缩权力寻租空间,最终实现从临床需求部门抗拒配合、采购部门艰难博弈、监管部门监管盲区的现实困境中,实现主动治理、阳光采购、价值共创的采购管理目标。



编辑|哲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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