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政府拨款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物业私自招标合法吗?
小编:不合法,物业没这个权限。
老旧小区改造属于公共事务,按《民法典》第278条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涉及公共部位改造必须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物业公司只是受托管理方,没有决定权,政府拨款的改造项目更要走正规程序,一般由街道办或社区牵头,业委会(或业主代表)参与,公开招标选施工方。
物业擅自招标有两个问题:一是程序违规,侵犯业主共同决定权;二是容易产生利益输送,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都没保障,你们可以向街道办、区住建局或12345热线投诉,要求公开招标文件和资金使用情况,如果已经开工,可以要求暂停并重新走合规程序。
各地老旧小区改造的具体流程可能略有差异,建议联系当地住建部门确认监管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