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采购的原则规范与全流程实施管理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2-05 18:3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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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价采购的原则规范与全流程实施管理摘要:在现代企业采购管理体系中,非招标采购凭借流程简洁、效率高效的优势,成为标准化物资与通用服务采购的核心方式,其中询比价采购更是应用最广泛、落地最便捷的类型。本文以询比价采购为研究对象,明确其核心定义与适用边界,系统阐释公平公开、充分竞争、一次定价三大核心原则,构建从需求确认到履约管控的全流程标准工作体系,并提出风险防控与管理优化路径,为企业规范非招标采购行为、提升采购效率、防范廉政风险、实现降本增效提供实操指引与理论参考。 关键词:采购管理;询比价;非招标采购;合规管控;降本增效。 随着企业精细化管理与市场化采购体系的不断完善,非招标采购在企业采购业务中的占比持续提升,其核心价值在于平衡采购效率与成本效益,适配标准化、通用化、小额高频的采购场景。 当前,部分企业在询比价采购实施过程中,存在原则执行不到位、流程不规范、竞争不充分、风险防控缺失等问题,导致采购成本偏高、质量失控、廉政风险凸显。基于此,本文从询比价采购的核心内涵出发,锚定三大核心原则,搭建标准化工作流程,提出全流程风险防控措施,推动询比价采购从“流程化操作”向“规范化管理”升级,助力企业构建高效、合规、透明的采购管理体系。 询比价采购是指采购主体依据明确的采购需求,向符合询价条件的多家潜在供应商统一发出标准化询价文件,要求供应商一次性提交最终报价及响应材料,采购方通过对报价、质量、交付、服务等核心要素的综合比对与评审,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非招标采购方式。其核心特征是竞争充分、流程简洁、一次定价、公开透明,区别于公开招标的全流程公示、竞争性谈判的多轮协商、单一来源采购的定向合作,是市场化竞争与高效采购的有机结合。 公平公开是询比价采购的基础准则,核心是保障所有参与供应商享有平等的竞争机会,实现“规则统一、信息对称、评审公正”。一方面,采购方需编制统一、规范的询价文件,明确采购标的、技术要求、报价规则、评审标准、无效响应情形等核心内容,向所有受邀供应商提供完全一致的信息,不得设置倾向性条款、差异化门槛或额外限制条件,杜绝针对特定供应商的“量身定制”;另一方面,采购全流程需做到透明可追溯,供应商资格审核、报价接收、比价评审、结果确定等关键环节均需公开可查,严禁采购人员与供应商私下串通、干预评审过程,从制度上保障竞争环境的纯粹性。 充分竞争是询比价采购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实现降本增效的核心保障,旨在通过引入足够数量的合格供应商,形成价格、质量、服务的多维博弈,避免垄断报价、恶意抬价与低价劣质竞争。实践中,充分竞争的核心要求是有效报价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若受邀供应商响应不足或有效报价不达标,需重新拓展供应商渠道、补充邀请后再启动采购流程,不得在竞争不充分的情况下直接确定成交方。同时,企业需建立动态供应商库,通过公开征集、行业调研、资质审核等方式拓宽供应渠道,打破长期固定少数供应商的局部垄断,让更多优质市场主体参与竞争,通过充分博弈实现“质价匹配、优中选优”。 一次定价是询比价采购区别于谈判类采购方式的核心特征,即要求所有供应商仅能提交一次不可更改的最终报价,采购方不得接受二次报价、补充调价,不得与供应商就价格开展协商谈判。这一原则既压缩了供应商恶意试探、反复调价的操作空间,也杜绝了采购方利用信息差压价、偏袒特定供应商的廉政风险,确保所有供应商在同一规则下公平博弈。从流程上保障定价的严肃性与采购效率。 询比价采购需遵循“需求确认—资格审核—询价发布—揭示报价—综合比价—结果确定—合同签订—履约管控”的闭环管理流程,每一个环节均需规范操作、留痕备查,实现全流程合规可控。 采购发起部门需提交标准化采购申请,详细列明采购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交付时间、质量标准、服务要求等核心信息,确保需求完整、无歧义。采购管理部门对采购需求进行合规性与适用性审核,判断是否符合询比价采购适用条件,若符合则制定采购实施方案,明确询价范围、评审标准、时间节点、责任分工等内容,报相关权限审批后正式启动流程。 采购部门从合格供应商库中筛选潜在合作主体,或通过公开征集、行业推荐等方式拓展新供应商,确保参与供应商数量不少于三家。对所有潜在供应商开展资格审核,重点核查营业执照、行业资质、服务能力、履约业绩、信誉记录、无违法违规行为等核心指标,剔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核需坚持标准统一、客观公正,审核结果及证明材料全部归档留存,严禁人为排除合格供应商或引入不符合条件的主体。 采购部门依据采购需求,编制标准化询价文件,核心内容包括:项目概况、技术要求、报价规范、交付与验收标准、评审办法、报价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格式、联系方式等。询价文件需明确“一次报价、不可更改”的核心规则,以及无效报价的认定情形,确保规则清晰、无争议。 供应商需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按询价文件要求在供应链电子平台提交报价,采购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揭示报价。报价截止后,开展有效性审核,对未按要求提交、缺项漏项、逾期报价、违背一次定价原则的响应文件,直接认定为无效报价,仅对有效报价开展后续比价评审。若有效报价不足三家,立即终止本次询价,重新组织采购。 采购部门组建跨部门评审小组,由采购、需求、财务、监督等相关人员组成,依据询价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开展综合比对。比价评审不仅关注价格因素,还需结合供应商资质、质量承诺、交付能力、售后服务、业绩信誉等要素,采用最低价法(质量与服务均等时,报价最低者优先)或综合评分法(量化打分、总分最高者优先)开展评审,形成评审记录与推荐意见,所有评审人员签字确认,确保评审结果客观、公正、有据可依。 评审结果确定后,按企业制度要求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评审结论、公示期限等,主动接受内部监督与供应商质疑。公示无异议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书面告知未成交供应商结果,做好沟通解释工作。成交结果及时归档,作为后续合同签订的核心依据。 采购部门依据询价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结果,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正式采购合同,合同条款需与采购需求、报价承诺完全一致,明确标的、价格、质量、交付、验收、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核心内容,严禁擅自变更核心条款。合同签订后,采购部门与需求部门协同开展履约管控,跟踪交付进度、质量验收、款项支付等环节,做好履约记录,将供应商履约情况纳入供应商考核评价体系,实现采购闭环管理。 询比价采购作为非招标采购的核心方式,是企业平衡采购效率与成本效益的重要工具,其规范实施的核心在于恪守公平公开、充分竞争、一次定价三大原则,执行标准化、闭环化的全流程管理。企业需以制度为纲、以流程为径、以风控为底,将原则要求融入每一个操作环节,将流程规范落实到每一个管理细节,不断优化供应商管理、数字化赋能与监督体系,推动询比价采购从“流程合规”向“价值创造”升级,真正实现降本增效、质量可控、风险防范的采购管理目标,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供应链保障。 (作者:麦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