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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白酒生产行为的提醒函

作者:本站编辑      2023-04-21 16:42:21     39

全市白酒生产企业和小作坊: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白酒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白酒生产企业和小作坊主要负责人是白酒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白酒生产企业必须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白酒小作坊必须取得《营业执照》《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备案证》等合法有效的白酒生产资质后,方可从事白酒生产。
三、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采购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容器等。严禁使用非食品原料、腐败变质原辅料生产白酒,严禁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白酒。
四、严禁违反GB 2760《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滥用食品添加剂。白酒小作坊只能生产固态法白酒,严禁外购原酒或食用酒精生产白酒。
五、严格按照生产工艺的要求组织生产,建立健全生产销售台账,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信息。
六、严格按要求加强白酒出厂检验,禁止不合格产品出厂销售。
七、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完善白酒标签标识。
八、严格遵守国家关于行业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消防等法律法规规定,守法经营。

              

                    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1日


阆中市市场监管局温馨提示:

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0817-6230315;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电话0817-6230316。除上述联系方式外,您还可向所在地辖区市场监管所投诉。

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风问题举报邮箱:lzscjg@qq.com

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涉黑涉恶线索举报邮箱:lsjjsaohei@163.com

四川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平台网址:https://sc.tsgs.12315.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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