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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碳核查 I 中原龙浩航空有限公司选聘2025年度碳排放核查机构项目(二次)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1-31 11:45:16     0
【招标】碳核查 I 中原龙浩航空有限公司选聘2025年度碳排放核查机构项目(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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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龙浩航空有限公司

选聘2025年度碳排放核查机构项目

(二次)

本项目为选聘2025年度碳排放核查机构项目(二次),采购人为中原龙浩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选聘2025年度碳排放核查机构项目(二次)。

2、服务内容:(1)依据《民用航空飞行活动二氧化碳监测、报告和核查管理暂行办法》(民航规〔2018〕3号)及相关温室气体核查标准,对中原龙浩航空有限公司2025年度民航飞行活动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数据进行独立、公正的第三方核查;(2)出具符合民航局及中国航协要求的正式核查报告。

3.服务标准:严格遵守《民用航空飞行活动二氧化碳排放监测、报告和核查管理暂行办法》(民航规〔2018〕3号)有关规定,于2026年4月20日前完成核查报告,最终报告须满足中国航协及民航局上报要求。

4.服务周期:至项目结束。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身份要求: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依法登记的其他组织。

2.资质要求:须列入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发布的《核查机构公示信息》(见中国航协〔2025〕38号文附件2)。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人,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4.与采购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

三、响应文件接收及相关信息

以采购文件为准。

四、报名须知

请参与响应的核查机构由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于2026年1月29日08:30—2026年2月6日16:30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提供(接收邮箱:zhaobiao@airlonghao.com)以下材料电子版:

1.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原龙浩航空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    话:0371-5851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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