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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平罗县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行业服务商的通知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1-30 22:29:05     1
关于遴选平罗县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行业服务商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平罗县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县工作方案》《平罗县关于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为规范遴选流程、优化服务供给,构建适配平罗县产业发展的数字化转型服务商体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聚焦平罗县新型材料、现代化工、轻工纺织、装备制造四大行业,遴选12家左右优质行业服务商,组建平罗县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资源池,为试点企业提供定制化、专业化的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及落地服务,加速县域产业数字化升级进程。

二、遴选条件

(一)申报主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非平罗县本地注册的申报主体,需提供宁夏区域内的服务团队配置证明及长期固定办公场所相关材料(如办公场所租赁合同、产权证明等)。

(二)申报主体近三年经营状况稳定,财务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

(三)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与创新能力,拥有结构合理、专业过硬的服务团队,能够为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诊断、方案设计、系统开发、部署实施、人员培训等全流程定制化服务。

(四)在申报的细分行业领域拥有丰富的数字化转型服务经验,具备2个及以上代表性服务案例,案例能清晰体现技术应用成效、问题解决能力及客户反馈情况。

(五)认同平罗县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要求,愿意配合政府部门开展服务对接、进度跟踪、成效评估等相关工作,严格遵守资金使用、信息保密等管理规定。

三、遴选时间

平罗县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行业服务商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6日。

四、遴选流程

(一)服务商申报。符合遴选条件的行业服务商,通过宁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数字化转型平台(pl.szh.smenx.com.cn)完成注册及认证,在线提交《平罗县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行业服务商申报书》(附件1),并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报主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二)平台审核。平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组建审核小组,按照遴选条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全面审核,筛选出符合基础条件的候选服务商名单。

(三)会议评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邀请行业技术专家、企业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通过书面评审与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对候选服务商的技术实力、服务方案、业绩案例、本地化服务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分,确定入围服务商名单。

(四)名单公示。入围服务商名单将在平罗县工信局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有异议的,需以书面形式提交异议材料及相关佐证;公示无异议或异议核查不成立的,正式纳入平罗县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资源池。

(五)动态管理。试点期间,平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对服务商的服务质量、项目进度、企业反馈等情况进行跟踪评价,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服务商若出现负面清单(附件2)所列行为,一经核实,立即从资源池中清退,且3年内不得参与平罗县相关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附件1:平罗县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行业服务商申报书.docx

附件2:平罗县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行业服务商负面清单.docx

平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1月30日

编辑:夏    雪
校对:田    军
审核:张    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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