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新材料项目招标争议背后的责任追问与制度反思

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陕西国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陕西华山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发电分公司空冷岛区域与厂区消防系统管道大修项目,2025-06-16公告,金额214.399万元,中标人:中元路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登录“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查询,2023-10-11《河北省2023年第三批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中元路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2023年7月28日被列入“黑名单”。
登录“信用中国”查询,杭州市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10-15《行政处罚决定书》杭上综执罚决字【2024】第000064-1号,中元路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串通投标,罚款356.969万元。
依据《招标投标法》诚信原则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45号)等法规,招标人和代理应认真履行职责,登录人社部门官网核查投标人的信用,避免“黑名单”企业中标。

一则指向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招标项目的质疑,将招投标领域的信用审核漏洞再度摆上台面。214万余元的消防管道大修项目,中标企业中元路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既在2023年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又于2024年因串通投标被处以超350万元罚款,双重失信记录之下仍能顺利中标,不仅违背《招标投标法》的诚信原则,更让招标监管的严谨性与公信力遭遇拷问。
信用审核是招投标的第一道防火墙,更是防范失信风险的关键关口。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应在招投标领域依法受限,九部门联合惩戒要求更明确招标人需核查投标人信用记录;《招标投标法》亦规定投标人须具备合规资格条件,不得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中元路泰的双重失信记录均公示于官方平台,并非隐秘信息,招标人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与代理机构陕西国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应在资格审查阶段主动对接人社部门、信用中国等官方渠道,全面核验投标人信用状况,将失信企业挡在门外。但从结果来看,信用核查显然未能落到实处,要么是审核环节流于表面,要么是对失信惩戒规定执行不到位,最终让防火墙形同虚设。

失信企业中标潜藏多重风险,既损害公共利益也埋下履约隐患。消防系统管道大修关乎厂区生产安全,项目质量与履约能力直接关联后续安全保障,而有拖欠农民工工资劣迹的企业,往往存在资金管理不规范、履约信誉缺失等问题,极易引发工程延误、质量缩水等风险;串通投标的违法记录,更说明该企业缺乏基本的市场诚信与法治意识,中标后能否依规履约存疑。此外,允许失信企业参与国企招标项目,不仅挤占了合规守信企业的公平竞争机会,也让国有资金面临不必要的风险敞口,更会挫伤市场主体对招投标公平性的信任,破坏当地营商环境的建设根基。
招标乱象的根源,在于责任落实缺位与监管闭环未形成。作为招标人,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隶属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国企招标本应成为合规守信的标杆,却在信用审核上出现疏漏,暴露出内部监管机制的薄弱;代理机构作为专业服务方,未能尽到审慎核查义务,专业职责履行不到位难辞其咎。更深层次来看,部分招投标项目重价格、轻信用,资格审查聚焦资质与报价,却忽视信用记录这一核心考量,加之信用信息共享衔接不畅、事后追责力度不足,让部分主体心存侥幸,将信用把关视为可有可无的程序。
堵住招标信用漏洞,需要多方发力筑牢全流程监管防线。招标人需扛起主体责任,将信用审核纳入资格审查核心环节,建立多渠道核查机制,对失信企业坚决一票否决;代理机构要恪守专业底线,强化合规意识,全面核验投标人信用、资质等关键信息,确保审查结果真实可靠。上级监管部门应加强督查问责,对招标项目开展常态化信用回溯核查,对审核失职的单位与责任人依规追责,倒逼责任落实。同时,要进一步打通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壁垒,推动招投标平台与信用监管平台数据互通,实现失信信息自动预警、自动拦截,让信用惩戒真正长牙带刺。
招投标的生命力在于公平公正,而信用是公平公正的基石。此次榆林新材料项目招标争议,既是一次警示也是一次契机,唯有让信用审核贯穿招投标全流程,让监管责任落到实处,让失信惩戒不打折扣,才能遏制失信企业中标乱象,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让国有资金用在实处,让守信者畅通无阻、失信者寸步难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