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政策东风起:评定分离已成必然趋势
2019年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探索推进评定分离方法”,2025年多地密集出台实施细则,从深圳率先试点到全国范围推广,这项颠覆传统招标模式的改革已从“可选”变为“必选” 。
传统招标中,评标委员会直接定标导致“招标人有责无权、专家有权无责”的权责失衡,围标串标、恶性低价竞争等乱象频发。而评定分离通过“评标与定标环节分离”,让评标专家回归专业咨询角色,招标人重拾定标主导权,实现“谁招标、谁负责”的权责统一,这正是破解行业顽疾的关键钥匙。
二
核心逻辑:评标≠定标,两步走破解传统困局
01
评定分离到底是什么?
简单来说,就是将招标流程拆分为“技术评审”和“决策定标”两个独立环节:
评标环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价格、技术方案、安全保障等进行专业评审,出具不含排序的候选人名单及风险评估报告,聚焦“技术可行性”判断;
定标环节: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结合评标意见、企业信用、履约能力、项目适配度等综合因素,自主选择中标人,聚焦“项目适配性”决策 。
这种模式下,评标专家不再拥有最终决定权,招标人也不能脱离专业意见随意定标,形成“专业把关+责任决策”的双重保障。
02
三大定标方法怎么选?(附适用场景)
定标方法 | 核心逻辑 | 适用场景 | 风险提示 |
核查随机法 | 先核查,再随机 | 预算有限、周期短、无特殊技术要求 | 随机不考虑履约适配度,可能选中与项目匹配度低的中标人 |
票决定标法 | 定标委员记名投票(计分/数量/逐轮) | 重大项目、技术复杂工程 | 需健全内控机制,防范廉政风险 |
集体议事法 | 定标组集体商议,组长决策 | 招标人管理规范、权责清晰项目 | 需明确议事规则,强化监督 |
三
实操指南:从文件编制到定标落地的全流程要点
01
前期准备:招标文件必须明确这3点
明确定标方法及适用规则,避免后续争议;
界定评标委员会推荐人数(3家(含)以上10家(含)以下全部推荐,10家以上择优推荐10家);
制定清标与考察标准,确保对所有候选人一视同仁 。
02
关键环节:定标委员会怎么建才合规
人数需为5人以上单数,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任组长;
成员需包含技术、管理、法务等专业人员,不得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
03
时间节点:这些期限不能超
评标结果公示期≥3日;
评标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召开定标会;
定标完成后3日内发布中标公告并发出通知书。
四
机遇与挑战:评定分离的“双刃剑”如何用好?
01
四大核心优势(为什么必须推?)
权责统一:招标人对结果负总责,决策更审慎;
择优适配:突破“唯分数论”,选择最适配项目的合作伙伴;
净化市场:围标串标成本大幅提升,倒逼企业重视诚信与实力;
风险可控:专业评审+综合决策,降低项目履约风险。
02
三大风险防控要点(避坑关键)
防范权力滥用:定标规则公开、过程留痕、监督到位,杜绝“人情标”;
提升专业能力:招标人需加强定标人员培训,避免“不会定、不敢定”;
减少投诉争议:定标理由书面化,对未中标人做好解释说明,降低复议风险。
五
未来趋势:信用体系+数字化,让评定分离更高效
随着多地推进招投标信用平台建设,企业的履约记录、诚信评级、奖惩情况将成为定标关键依据,“信用越好、中標概率越高”的市场环境正在形成。同时,电子招投标平台的升级让评标定标过程全程可追溯,既提高了效率,又强化了监督。
对于招标人而言,适应评定分离不仅是政策要求,更是提升项目质量、降低合作风险的主动选择。唯有吃透规则、健全机制、强化能力,才能真正用好这把改革“利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