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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优化会展扶持办法,支持琴澳协同发展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1-29 19:30:14     0
横琴优化会展扶持办法,支持琴澳协同发展

1月28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会展产业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办法》)经优化修订后正式印发。本次修订进一步扩大了补贴范围、明确了引导方向、加大了扶持力度,以期培育壮大合作区会展产业,推广“一会展两地”模式,加快琴澳两地会展产业融合发展,引导会展项目向品牌化、专业化、国际化、数字化以及低碳化方向升级,推动更多会展企业落户、高端人才集聚。

补贴覆盖面扩大,重点领域扶持加码

《扶持办法》围绕会展活动的全流程,共设置展览、会议、参展参会、人才培训、琴澳交流、国际认证、企业营收等17项补贴奖励类别,支持范围广泛,部分补贴标准与条件得到进一步明确和优化。该办法通过明确补贴标准、细化申报指引、规范审核流程,大幅提升了政策的实操性与落地效能。

对于展览,政策对消费类、非消费类及品牌展览等项目均给予相应补贴,着力培育本地展览项目与吸引更多优质展览项目落户。对于会议,根据企业会议、行业会议、学术会议、国际性会议等不同类型,按每人400元至800元的标准进行梯级补贴,促进会议数量与质量双提升。

政策还加大了对重点领域的扶持。《扶持办法》专门制定重点产业会展项目补贴和“一会展两地”模式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会展项目,可在会议或展览项目补贴基础上分别再给予30%的上浮补贴。例如,一个展览活动若同时符合多项条件,补贴叠加后最高可获超200万元人民币的支持。

此外,《扶持办法》还针对会展企业营收、存量发展、各类会议提出了多项具有针对性的补贴及奖励。对在合作区内年度营收超过1000万元的会展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营收同比增长10%以上的存量企业,按其会展业务相关主营业务收入的2%奖励,最高可获80万元。此外,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行业会议和国际性会议,最高可获100万元人民币的补贴。

力推“一会展两地”,深化琴澳协同

此次《扶持办法》的核心之一是明确支持“一会展两地”创新模式,推动横琴与澳门会展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为推广该模式,经认定的项目可在原有展览或会议补贴基础上,额外获得相当于补贴金额30%的上浮补贴。同时,《扶持办法》创新提出了两地会展交流活动补贴,针对50人及100人的交流活动,分别给予10万元及20万元人民币的补贴,以深化两地会展协同发展。

为降低企业办展成本,《扶持办法》还对“一会展两地”项目往来琴澳场地间的交通费用给予补贴。对参会参展代表葡语及西语国家代表占比超过10%的项目,也设有相应激励措施。

引导人才培育,鼓励绿色智慧化转型

《扶持办法》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注重引导人才储备,明确鼓励展览向智慧化、绿色低碳化转型。

在培训支持方面,《扶持办法》对符合条件的会展人才培训项目予以支持,按场地租赁费用、讲师授课费等实际发生费用的80%给予补贴,单场活动补贴最高25万元人民币。在会展专业人才培训补贴方面,符合条件的可按实际缴纳培训费用的70%给予补贴,每人补贴金额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

对运用智慧化技术的展览,最高补贴30万元人民币;对绿色展台面积过半的展览,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人民币;符合碳中和认证的展览,最高可获补贴3万元人民币。

在《扶持办法》的赋能加持下,会展业的平台效应也将进一步促进产业招商、技术交流与贸易合作,推动澳门、横琴两地共同开发设计更多跨越两地的会展产品,提升整体接待能力和体验丰富度。未来,合作区将充分发挥澳门面向国际、横琴连接内地的独特区位优势,通过政策引导,深化两地会展资源互通与产业融合,共同打造会展品牌。


来源: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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