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境外展会
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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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深圳市商务局2025年度中央资金申报指南。2026年具体申报要求请留意深圳市商务局后续发布的补贴申报通知。
一、支持领域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和深圳市关于加强“五外联动”工作部署,支持我市“20+8”产业集群等重点产业在发达国家及“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等重点市场参加境外展会,帮助企业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进一步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增强国际竞争力。
二、设定依据
(一)政策依据
1.商务部相关文件。
2.《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国办发〔2023〕10号)。
3.《关于推动服务外包加快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发〔2020〕12号)。
(二)管理依据
1.《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2〕3号)。
2.《深圳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商务规〔2020〕2号)。
三、支持数量和支持方式
(一)支持数量
有预算限制,受财政部、商务部下达年度资金预算控制,视申报情况及执行情况,市商务局据以对支持比例和资助金额进行调整,申报单位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资助金额以万元为单位按舍尾法取整,且原则上不低于5万元,不大于实际发生或投入金额。
(二)支持方式
事后资助。
四、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
2.申报单位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失信惩戒,明确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且在限制期内。
3.申报单位近三年(2023年-2025年)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4.申报单位应承担资金真实申报、合规使用和有效管理;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应如实提供本单位信用状况,承担违约责任并作出承诺,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财政资金。
5.申报单位不存在以同一项目或同一费用重复或多头申报的情形。
(二)专项条件
1.申报项目已被列入《2025年境外展会支持清单》,并在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参展。
2.申报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的其中一项:
(1)2024年度进出口额在6500万美元(含)以上的外贸企业。
(2)2024年度在商务部网站的服务外包统计监测管理业务应用系统中离岸执行额在5000万美元(含)以上或全口径执行金额在8000万美元(含)以上的服务外包企业。
3.申报单位须定期按要求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统计数据和参展情况。
五、支持内容和支持标准
(一)支持内容
为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对参加境外展会的企业按实际发生的展位费给予资助。
(二)支持标准
1.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实际发生的展位费(含开口费)给予不超过50%的资助。每家参展企业最多支持3场清单内的展会,合计资助金额不低于5万元、不高于60万元。
对于审计后资助金额低于5万元的申报单位,将不予资助。
2.以外币支付相关费用的,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25年6月30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依据,折算为人民币。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发布2026年重点支持境外展会清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五外联动”工作部署,加快构建我市全面扩大开放新格局,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支持我市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开拓多元市场,我局将继续面向大型外贸企业和服务贸易企业落实境外展会参展补贴政策。现将2026年市级重点支持境外展会清单予以发布,请大型外贸企业和服务外包企业留意我局后续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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