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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不良资产转让法律服务机构项目项目公告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1-28 15:01:45     0
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不良资产转让法律服务机构项目项目公告

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不良资产转让法律服务机构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选聘不良资产转让法律服务机构的业主单位,项目已具备进行招标的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选聘不良资产转让法律服务机构

2.2项目单位: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项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奥运村街道中建国际财富中心

2.4预算金额:一年84万元,三年252万元

2.5招标范围:提供单户、批量不良资产(含信贷类债权及收益权)转让尽职调查服务,为招标人转让不良资产就资产的法律状况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在转让过程中对相关法律事项和法律问题出具专业法律意见,起草、审阅、参与谈判不良资产转让协议及保密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拟定上述法律文件并协助完成签署工作。

2.6服务期限:3年。首次签订期限为1年,合同到期后可续签1年,最多续签2次。,

2.7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2.8招标方式:公开

2.9入围数量: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为响应国家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规定,供应商资格基本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未同时参加本项目(控股关系包括不同供应商存在共同股东的情况;管理关系包括不同供应商的管理岗位由同一人担任的情况);说明: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投标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对其他投标人的持股比例合计超过20%;投标人之间直接或者间接同被第三方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合计均超过20%(国家控股的投标人之间除外);投标人的直接或间接持股超过20%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其他投标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6未处于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禁用或退出名单状态;

3.7符合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持有有效的《律所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10其他资格要求:详见采购需求说明书。

4.招标文件领取

4.1时间:2026128日至20262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网上购买

4.3方式:略。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2261330分,地点为: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地点:

6.1开标时间:20262261330

6.2开标地点:略。

详细公告内容在律界招投官网www.ljbid.com或微信公众号律界招投搜索对应项目查看。

联系方式:张呈189-8226-2551【微信同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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