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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公立医院紧急采购与简易采购管理办法(建议收藏)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1-28 14:28:47     0
【分享】公立医院紧急采购与简易采购管理办法(建议收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为规范医院紧急采购与简易采购行为,在确保采购效率、满足临床紧急需求与日常运营需要的同时,有效防范廉政与合规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核心原则

  1. 效率与合规相统一原则:在特殊情形下优先保障采购效率,但不得免除基本审批、记录、验收与审计监督责任。

  2. 权责对等与分级授权原则:明确不同情形下的决策权限与审批流程,做到“谁审批、谁负责”。

  3. 过程留痕与事后审查原则:所有采购活动必须形成完整、可追溯的书面或电子档案,无条件接受事后审计与监督。

  4. 成本控制与效益原则:在紧急或简易情况下,仍应进行必要比价或议价,力求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第三条 术语定义

  1. 紧急采购:指因发生不可预见的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无法按照正常采购程序进行,必须迅速实施的采购活动。

  2. 简易采购:指采购内容明确、规格标准统一、市场竞争充分、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在院内规定限额以下的货物、服务或小额工程,为提升日常运营效率而实施的简化程序采购。

第二章 紧急采购管理

第四条 适用情形(必须同时满足)
发生以下不可预见、非因医院自身工作拖延所致的紧急情况之一,且按正常采购程序无法满足时限要求:

  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临床急救:如疫情防控、重大灾害抢救、院内突发重大感染或群体性伤病事件,急需采购药品、器械、耗材或服务。

  2. 设备设施突发故障:直接关系到医疗核心业务、生命安全支持系统(如供电、供氧、负压、消防、手术室核心设备)的关键设备设施突发故障,急需维修或更换。

  3. 紧急政策性任务: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紧急指令性任务或专项工作,有明确时限要求。

  4. 其他经医院认定的重大紧急情况。

第五条 禁止滥用情形
以下情况不得适用紧急采购:

  1. 因采购计划不周、预算执行进度拖延等主观原因造成的“紧急”。

  2. 可通过院内应急储备物资调拨解决的。

  3. 可通过临时租赁、借用等方式替代的。

第六条 组织与职责

  • 使用科室/部门:提出申请,说明事由的紧急性与不可预见性,提出明确采购需求与技术参数。

  • 归口管理部门:初步核实情况紧迫性与技术需求的合理性。

  • 采购办公室:审核采购方式的合规性,组织或授权进行市场寻源与询价。

  • 财务科:审核预算资金保障情况。

  • 院领导:根据授权权限进行快速审批。

  • 审计科/纪检监察室:履行事后专项审计与监督职责。

第七条 操作流程与时限(“绿色通道”)

  1. 申请与审批(即时启动):使用科室填写《紧急采购审批单》,经科室及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直报分管业务院领导。分管院领导可先行口头批准启动。从申请到获批启动原则上不超过2小时。

  2. 快速采购实施:授权部门须向至少2家以上供应商询价/谈判,并保留所有通讯截图、录音或邮件记录。形成《紧急采购询价(谈判)记录》,集体讨论确定供应商。此过程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

  3. 合同与履约:可先下达指令,事后在7个工作日内补签书面合同或协议。

  4. 简化验收与付款:由使用科室、归口管理、采购部门现场联合验收,填写《紧急采购项目验收单》。财务凭完整审批单据优先支付。

第八条 特殊情形(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在国家或地方政府启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期间,采购疫情防控物资和服务,可按国家相关规定建立“绿色通道”。必须坚持“手续从简、档案齐全”,所有决策、采购、交付信息须详细记录,专人管理,以备核查。

第三章 简易采购管理

第九条 适用标准与限额
医院可根据自身规模设定限额标准,例如:

  • 货物与服务类:单项或批量预算在 人民币X万元以下(如:3万元)。

  • 工程类:单项预算在 人民币Y万元以下(如:5万元)的小额工程。

  •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的零星项目。

第十条 采购方式
可根据情况选择以下简化方式:

  • 直接采购:适用于市场价格透明、标准统一的通用商品,可从指定电商平台或长期合作供应商处直接采购。

  • 询价采购:向不少于3家供应商发出询价单,按最低报价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 院内比选:对技术或服务有简单要求的项目,邀请不少于3家供应商提交简易方案和报价,由院内小组评议确定。

第十一条 操作流程

  1. 申请与审批:使用科室填写《简易采购申请单》。根据限额,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院领导审批。

  2. 实施与记录:采购实施人需记录过程,填写《简易采购记录表》,附供应商报价。超过一定金额应签订简易订单或合同。

  3. 验收与报销:使用科室验收后,将《申请单》、《记录表》及发票作为报销附件。

第四章 监督、归档与责任

第十二条 全过程留痕与档案管理
所有紧急与简易采购活动,必须形成包含申请、审批、询价记录、合同、验收、付款凭证在内的完整档案。档案由采购办公室或归口管理部门按项目单独装订,保存期限不少于15年

第十三条 事后报告与审计

  1. 采购办公室须每季度编制《紧急采购事项备案报告》,报送院长、审计及纪检监察部门备案。

  2. 审计部门须将其纳入年度审计重点,对适用情形真实性、审批合规性、价格公允性及档案完整性进行专项审计。

第十四条 责任追究
严禁任何化整为零、规避监管的行为。对虚构紧急情况、伪造询价记录、与供应商串通抬价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依规严肃处理责任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附件(关键实操工具模板)

附件1:紧急采购审批单

项目名称
申请科室
紧急事由
(详细说明不可预见性及紧迫性)
采购需求概述
(品名、规格、数量、技术指标)
预算金额
万元
申请科室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归口管理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分管业务院领导审批
□ 同意启动紧急采购程序
□ 需报院长审定

签字:
年 月 日
院长审批(如需要)
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2:紧急采购询价(谈判)记录

项目名称
记录时间
记录地点/方式
参与人员
供应商信息及报价
1. 公司A:
联系人: 电话:
报价(方案):

2. 公司B:
联系人: 电话:
报价(方案):

3. 公司C:
联系人: 电话:
报价(方案):
议价/谈判过程纪要
确定供应商及理由
供应商名称:
最终成交价:
选择理由:
参与人员签字

附件3:紧急采购项目验收单(模板略)
附件4:简易采购申请单(模板略)
附件5:简易采购记录表(模板略)


本办法通过清晰界定情形、分级授权审批、强制过程留痕、强化事后审计四个关键环节,旨在为医院构建一套既高效灵活又风险可控的快速采购管理体系,可直接落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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