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信息

XX医院紧急采购与简易采购管理办法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1-28 09:15:50     0
XX医院紧急采购与简易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为规范医院紧急采购与简易采购行为,在确保采购效率、满足临床紧急需求与日常运营需要的同时,防范廉政与合规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核心原则

  1. 效率与合规相统一原则:在特殊情形下优先保障采购效率,但不得免除基本审批、记录、验收与审计监督责任。
  2. 权责对等与分级授权原则:明确不同情形下的决策权限与审批流程,谁审批、谁负责。
  3. 过程留痕与事后审查原则:所有采购活动必须形成完整、可追溯的书面或电子档案,接受事后审计与监督。
  4. 成本控制与效益原则:在紧急或简易情况下,仍应进行必要比价或议价,力求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第三条 术语定义

  1. 紧急采购:指因发生不可预见的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无法按照正常采购程序进行,必须迅速实施的采购活动。
  2. 简易采购:指采购内容明确、规格标准统一、市场竞争充分、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在院内规定限额以下的货物、服务或小额工程,为提升效率而简化的采购程序。

第二章 紧急采购管理

第四条 适用情形(必须同时满足)

发生以下不可预见、非因医院自身工作拖延所致的紧急情况之一,且按正常采购程序无法满足时限要求的:
  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临床急救:因疫情防控、重大灾害抢救、院内突发重大感染或群体性伤病事件,急需采购药品、器械、耗材或服务的。
  2. 设备设施突发故障:直接关系到医疗核心业务、生命安全支持系统(如供电、供氧、负压、消防、手术室核心设备)的关键设备设施突发故障,急需维修或更换的。
  3. 紧急政策性任务: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紧急指令性任务或专项工作,有明确时限要求的。
  4. 其他经认定的重大紧急情况。

第五条 禁止滥用情形

以下情况不得适用紧急采购:
  1. 因采购计划不周、预算执行进度拖延等主观原因造成的“紧急”。
  2. 可通过院内应急储备物资调拨解决的。
  3. 可通过临时租赁、借用等方式替代的。

第六条 组织与职责

  1. 使用科室/部门:提出申请,说明事由的紧急性与不可预见性,提出明确采购需求与技术参数。
  2. 归口管理部门(如医学工程科、药剂科、总务科):初步核实情况紧迫性与技术需求的合理性。
  3. 采购办公室:审核采购方式的合规性,组织或授权使用部门进行市场寻源与询价。
  4. 财务科:审核预算资金保障情况。
  5. 院领导:根据授权权限进行快速审批。
  6. 审计科/纪检监察室:进行事后专项审计与监督。

第七条 操作流程与时限(“绿色通道”)

1. 申请与审批(即时启动):

  • 使用科室填写《紧急采购审批单》(附件1),经科室负责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通过OA系统或线下方式,直接报至分管业务院领导。
  • 分管业务院领导研判后,可先行口头批准启动。涉及金额巨大或情况特别复杂的,需立即向院长报告。
  • 原则上,从申请到获批启动不超过2小时。

2. 快速采购实施(原则不超过24小时):

授权采购办公室或使用科室归口管理部门,根据需求至少向2家以上(情况极端特殊无法达到的,需记录原因)具备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进行询价或谈判。
通过电话、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进行的询价,必须保留截图或录音;通过邮件进行的,必须保留邮件记录。
基于询价/谈判结果,形成《紧急采购询价(谈判)记录》(附件2),集体讨论确定供应商及价格,记录参与人员。

3. 合同与履约(同步或事后补办):

可先下达供货或施工指令,事后在7个工作日内补签书面合同或协议。
供应商必须优先履行送货、安装、维修等义务。

4. 简化验收与付款:

由使用科室、归口管理部门、采购办公室人员现场联合验收,填写《紧急采购项目验收单》(附件3)。
财务科凭审批齐全的《紧急采购审批单》、《验收单》及发票,优先办理支付。

第八条 特殊情形(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在国家或地方政府宣布启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期间,采购疫情防控相关物资和服务,可按财政部相关规定,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建立采购“绿色通道”。
· 操作:由医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调度,采购流程可极度简化,但必须做到 “手续从简、档案齐全” ,所有决策过程、采购对象、数量、单价、交付等信息必须详细记录在案,专人管理,以备事后核查。

第三章 简易采购管理

第九条 适用标准与限额

  1. 货物与服务类:单项或同预算项目下批量预算金额在 人民币X万元以下(例如:3万元,具体数额由医院根据规模自定)的采购。
  2. 工程类:单项预算金额在 人民币Y万元以下(例如:5万元)的小额修缮、装修、安装工程。
  3. 集中采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的零星项目。

第十条 采购方式

可采用以下一种或多种简化方式:
  1. 直接采购(“直购”):对于市场价格透明、标准统一的通用商品(如标准办公用品、图书、部分低值耗材),可直接从长期合作、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处采购,或在指定的电商平台下单。
  2. 询价采购:向不少于3家供应商发出询价单,根据符合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鼓励使用OA系统或电子邮件进行电子询价。
  3. 院内比选:对技术或服务有简单要求的项目,可发布院内比选公告,邀请不少于3家供应商提交简易方案和报价,由使用科室、归口管理部门等组成3人以上小组进行评议后确定。

第十一条 操作流程

1. 申请:使用科室填写《简易采购申请单》(附件4),明确需求、预算及建议采购方式。

2. 审批:在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根据限额:

· Z万元以下(例如:1万元):可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 Z万元至X/Y万元之间:须报分管院领导审批。

3. 实施与记录:

· 采购实施人需记录询价或比选过程,填写《简易采购记录表》(附件5),附上各供应商报价单或方案。

· 确定供应商后,金额超过一定标准(如5000元)的,应签订简易订单或合同。

4. 验收与报销:使用科室负责验收,验收人在发票背面或《验收单》上签字。报销时,需将《申请单》、《记录表》及发票作为附件。

第四章 监督、归档与责任

第十二条 全过程留痕与档案管理

1. 所有紧急采购与简易采购活动,必须形成包含以下材料的完整档案:

· 申请与审批文件。

· 市场询价/谈判记录(含通讯截图、邮件、书面报价单)。

· 确定供应商的依据说明。

· 合同或订单(如有)。

· 验收证明。

· 发票复印件及付款凭证。

2. 档案由采购办公室或指定的归口管理部门按项目单独装订成册,每月汇总归档,保存期限不少于15年。

第十三条 事后报告与审计

1. 每季度首月,采购办公室须将上季度所有紧急采购项目编制成《紧急采购事项备案报告》,报送院长、审计科及纪检监察室备案。

2. 审计科将紧急采购与简易采购纳入年度审计计划,进行定期专项审计,重点审查:

· 适用情形的真实性。

· 审批权限的合规性。

· 询价/比价过程的真实性、合理性。

· 价格与同期市场价的公允性对比。

· 档案的完整性。

第十四条 责任追究

1. 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化整为零,将应公开招标的项目拆分为多个简易或紧急采购项目规避监管。

2. 对于虚构紧急情况、伪造询价记录、与供应商串通抬高价格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医院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包括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附件(关键实操工具模板)

附件1:紧急采购审批单

项目名称 

申请科室 

紧急事由 (详细说明不可预见性及紧迫性) 

采购需求概述 (品名、规格、数量、技术指标)

预算金额

万元

申请科室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归口管理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分管业务院领导审批

□ 同意启动紧急采购程序 □ 需报院长审定 签字: 年 月 日

院长审批(如需要)

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2:紧急采购询价(谈判)记录

时间

地点/方式

参与人员

供应商信息及报价

 1. 公司A: 联系人: 电话: 报价(方案):  2. 公司B: 联系人: 电话: 报价(方案):  3. 公司C: 联系人: 电话: 报价(方案):

议价/谈判过程纪要

确定供应商及理由 

供应商名称: 最终成交价: 选择理由: 

参与人员签字  

附件4:简易采购申请单(模板略,类似紧急采购审批单,但更简化)

附件5:简易采购记录表(模板略,用于记录询价、比选过程与结果)

此办法通过清晰界定情形、分级授权审批、强制过程留痕、强化事后审计四个关键环节,旨在为医院构建一套既高效灵活又风险可控的快速采购管理体系,可直接落地执行。

相关内容 查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