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信息

浏阳市慧总包装有限公司彩印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前公示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1-27 08:59:26     0
浏阳市慧总包装有限公司彩印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前公示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拟对浏阳市慧总包装有限公司彩印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1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83683006

联系地址:浏阳市市民之家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410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浏阳市慧总包装有限公司彩印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澄潭江镇集镇社区

建设单位

浏阳市慧总包装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川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浏阳市慧总包装有限公司彩印生产线改扩建项目位于浏阳市澄潭江镇集镇社区,本次拟新增投资200万元,在现有厂区范围内改扩建彩印生产线及16t/h燃生物质锅炉供热,投产后预计全厂年生产普箱350万平方米、彩印纸48万平方米、彩箱42万平方米、彩盒6万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需设置单独密闭的胶印车间、危废间,危废间废气及润版、印刷、清洗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一同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印刷机擦洗过程中需开启集气设施,将设备清洗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处理;水墨印刷工序采用底VOCs含量的水性油墨,覆膜工序采用水性覆膜胶,有机废气产生量较小,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予以控制。另须采取加强生产管理、定期更换过活性炭、提高废气收集处理效率等措施,确保项目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湖南省地方标准《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43/1357-2017)中表1和表2限值要求(从严执行),VOCs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附录A中表A.1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限值要求。

(二)项目水墨印刷机清洗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于印刷机清洗不外排;制胶设备清洗废水收集后回用于制胶工序不外排;锅炉废水属于清净下水,收集后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与其他一般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浏阳市澄潭江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放至南川河。

(三)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声、吸声、消声和合理布局等综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

(四)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收集后送至废品回收站进行综合利用;锅炉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灰渣收集后用作草木灰肥;废树脂、废布袋收集后交生产厂家回收处置。废活性炭印刷机清洗废水处理产生的沉淀渣及浓液废油墨桶及清洗剂桶废清洗剂废矿物油及油桶含油/油墨废手套及抹布等危废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相关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分类收集、贮存,其中可回收成分送废品收购站回收,不可回收成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作无害化处置。

(软包资讯整理)

免责声明:本平台部分内容转载自网络,旨在分享交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凭权属证明联系公众号后台予以删除。转载内容仅代表原作者观点,本平台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特此声明!(来源: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

相关内容 查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