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行动方案的通知》及我区试点工作安排,经研究,现组织开展临平区家纺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第一批“复制推广企业”申报遴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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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CITCE
在临平区依法登记注册,财政级次属临平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记录;当年度信用记录无严重失信行为的家纺行业企业。
//二、申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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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CITCE
1.企业数字化改造意愿强烈;
2.企业生产经营稳定,管理基础较好;
3.“复制推广企业”同意参照前期“样本企业”完成改造后提炼出的《“N+X”工程样本》和《合同样本》并结合企业自身需求,开展本企业的数字化改造实施工作。
//三、整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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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CITCE
1.企业申报。有试点意愿的企业,需填写《临平区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复制推广企业”申报材料》(模板详见附件),提供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于6月16日下班前递交至区经科局数字经济科(电子版Word、盖章扫描件PDF发送至邮箱linpingshuzi@163.com;纸质件一式一份,须企业法人签字或签章,并盖公章)
2.审核遴选。依据企业申报材料及我区试点工作相关要求,区经科局会同专家组开展审核遴选工作,原则上优先考虑前期已参与“互看互学”活动的企业。
3.结果公示。经区经科局审定后,进行遴选结果公示。
4.项目实施。与总承包商签订合同并开展项目实施工作。项目实施期间,由区经科局会同专家组、属地镇街平台,提供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咨询、评估、监督等服务,协助企业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5.项目验收及补助。由区经科局会同专家组协助企业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在实施完成并通过专家组验收合格后,给与项目补助。
//四、支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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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CITCE
对于第一批“复制推广企业”开展的数字化改造项目,在实施完成并通过专家组验收合格后,按投资额的4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五、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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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CITCE
区经科局数字经济科
☎ 沈遨 18968082082
? 南苑街道河南埭路32号504办公室
//六、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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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CITCE
临平区家纺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复制推广企业”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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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支持:数字经济科 一审:陶政旭 二审:杨 妍 三审:高志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