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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记者硬刚上市公司老总4年,赢了!4万赔偿背后,是资本不能践踏的舆论底线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1-24 11:03:42     0
女记者硬刚上市公司老总4年,赢了!4万赔偿背后,是资本不能践踏的舆论底线


       2026年开年,一则司法判决让财经圈炸开了锅:《界面新闻》女记者陈慧东,耗时4年硬刚科创板上市公司三达膜实际控制人蓝伟光,最终胜诉!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蓝伟光通过个人公众号发布的“檄文”构成名誉侵权,判令其与三达膜公司共同删除文章、在省级媒体公开致歉,并赔偿4万元。

       这场看似普通的名誉权纠纷,实则是一场舆论监督与资本强权的正面较量。一个是秉持职业操守的财经记者,一个是手握60%公司表决权、曾登顶厦门首富的新加坡籍富豪;一边是基于公开信息的客观报道,一边是扣上“无良记者”“报复性操纵”的恶意诋毁。4年拉锯战背后,藏着怎样的博弈?4万元赔偿的胜诉,又为何被视作中国舆论监督史上的重要胜利?

       故事的起点,是2021年的一次常规财经关注。总部位于陕西延安的三达膜,2019年登陆科创板,主营业务聚焦膜技术应用与水务投资,实控人蓝伟光与妻子陈霓通过新加坡三达膜间接掌控公司60.32%的表决权,二人早于1997年加入新加坡国籍,蓝伟光本人不仅是厦门大学教授,更曾位列福布斯中国富豪榜第75名,头顶“技术大佬+资本巨鳄”的双重光环 。

       自2021年4月起,界面新闻记者陈慧东开始持续追踪这家上市公司,4年间撰写8篇深度报道,内容直指企业核心痛点:从“技术泄密门”曝光原接班人被指“内鬼”,到募投项目建设四年仍延期,再到营收翻倍却不增利的业绩怪象,甚至包括董事长涉案传闻与境外投资争议。这些报道标题尖锐、论据扎实,每一篇都基于公司公告、公开数据与多方采访,既呈现市场关切,也如实刊登企业澄清,比如在报道董事长涉案传闻时,明确标注“回应:该案与上市公司无关”,始终坚守新闻客观原则。

       但这些正常的舆论监督,却彻底触怒了三达膜的管理层。在庭审中,公司方面不仅指责报道“片面性、攻击性强”,还抛出“合作不成报复”的论调,声称记者曾寻求业务合作遭拒,才刻意发布负面报道。这番说辞看似有理,却被法院当庭驳回——所谓“合作”并无实质证据,而报道中引述的券商观点、业绩数据均来自公开信息,属于对企业经营行为的合理分析,不存在任何捏造歪曲。

       矛盾的总爆发在2024年3月7日。当天,陈慧东发布《IPO项目建设四年还在延期,三达膜营收翻倍却不增利》一文,直指公司募投项目进展缓慢、盈利能力承压的核心问题。没想到,当晚蓝伟光个人微信公众号“三达膜 蓝伟光博士”便发布反击文章《记者陈慧东多次发布不实报道,居心何在?》,一场蓄谋已久的舆论报复正式拉开序幕。

       这篇“檄文”式文章堪称教科书级的恶意诋毁:不仅逐一截图陈列陈慧东的8篇报道,还通篇充斥着“无良记者”“报复性舆论操纵”“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等加粗侮辱性词汇,甚至呼吁“陕西省新闻出版监管机构对这样的歪风邪气进行整顿”,暗示记者的报道是行业乱象。更恶劣的是,文章开放评论区后,大量水军留言“敲诈勒索,可耻可恶的不良记者”“揪出害群之马”,形成对陈慧东个人的围攻之势,该文章阅读量达1782次,并在股吧等平台持续扩散,直接导致其职业声誉受损。

       面对资本大佬的强势打压,陈慧东没有退缩,选择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益与新闻尊严。2024年,她将蓝伟光与三达膜公司共同诉至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这场官司的核心争议迅速聚焦三大焦点:报道是否“不实”?公众号文章是否构成侵权?三达膜公司是否应担责?

       第一个焦点很快有了答案。法院经详细核查8篇报道的信息来源、表述方式与事实依据,最终认定“并无明显‘不实报道’”,明确指出陈慧东的行为是“新闻媒体正当行使言论自由和舆论监督权利的行为”。判决书特别强调,记者在报道中既呈现市场传闻,也如实反映企业澄清,引用的分析观点均基于公开信息,完全符合新闻报道的职业规范,不存在“博眼球”“误导读者”的情形。

       第二个焦点的认定更具标志性意义。法院指出,蓝伟光发布的文章使用“无良记者”“歪风邪气”等词汇,已超出合理质疑的范畴,构成对原告人格的直接侮辱;而文章引发的负面评论与二次传播,实质造成了陈慧东社会评价降低,符合名誉权侵权的构成要件。这一认定清晰界定了“理性批评”与“恶意侮辱”的边界——哪怕是企业面对负面报道,也无权对记者进行人身攻击,言论自由绝不等于“肆意抹黑”。

       最复杂的是第三个焦点:三达膜公司是否应与蓝伟光承担共同侵权责任?庭审中,公司极力撇清关系,辩称案涉公众号是蓝伟光个人账号,与公司无关,侵权文章也非公司发布。但法院通过严密的证据链,戳穿了这一谎言:该公众号曾用名“蓝伟光博士”,多次发布与三达膜相关的官方信息,甚至2023年6月发布的文章中,蓝伟光明确署名“我作为三达膜的董事长,对一切后果负全部责任”;更关键的是,蓝伟光作为公司实控人,发布文章的核心目的是维护企业商业信誉,而公司在明知该公众号与企业高度关联的情况下,始终持放任态度,未作任何澄清。最终法院判定,三达膜公司存在过错,与蓝伟光构成共同侵权,需承担连带责任。

       2025年12月31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两被告删除侵权文章,在省级媒体刊登不小于6cm×9cm、持续3个工作日的致歉声明,赔偿陈慧东精神损害赔偿金1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3万元。尽管陈慧东要求公众号连续道歉30天的诉求,因该账号庭审后更名为“蓝博士的小迷妹”、运营主体不明而未获支持,但核心诉求全部得到满足,这场持续4年的维权之战,以记者的胜利告终。

       值得玩味的是,这家看似光鲜的上市公司,背后早已暗藏诸多争议。天眼查信息显示,蓝伟光弟弟兰春光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四平市三达科技有限公司,因拖欠38万余元欠款,早在2017年就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而蓝伟光的妻子陈霓正是该公司董事,这一重要信息在三达膜招股书中却只字未提,涉嫌信息披露遗漏 ;更有历史裁判文书显示,蓝伟光曾被指抽逃出资188万余美元,虽最终未被认定为违法,但也暴露了其在企业经营中的不规范操作 。这些过往争议,或许更能解释为何三达膜会对记者的监督报道如此敏感——越是存在问题的企业,越惧怕阳光的照射。

       这场官司的胜诉,意义远超4万元赔偿本身。它为所有财经记者撑起了一把法治“保护伞”:当媒体基于事实开展舆论监督时,即便触动资本利益,也无需畏惧恶意报复,法律会坚定守护记者的职业尊严与言论自由。正如《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所规定,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原则上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一法律条款在本案中得到充分践行,也为后续类似案件提供了重要裁判参照。

       更重要的是,它给所有上市公司敲响了警钟:资本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企业面对舆论监督,理应秉持理性态度,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澄清事实,而非诉诸人身攻击、恶意诋毁等下三滥手段。近年来,记者因负面报道遭企业打压的案例屡见不鲜,部分企业将媒体监督视为“敌意行为”,动辄以“不实报道”起诉、施压,试图遏制批评声音,但本案的判决清晰传递出信号:任何试图践踏舆论底线的行为,终将付出法律代价。

       截至2026年1月,三达膜公司已提起上诉,案涉文章虽部分模糊处理,但仍未完全删除,这场维权之战尚未画上最终句号。但一审判决已然释放出强烈的法治信号:新闻舆论监督是社会公器,是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公众利益的重要力量,任何个人或企业都无权干涉;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哪怕是手握资本的实控人,也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行使权利,侮辱诽谤他人终将自食恶果。

       回顾这场博弈,陈慧东的坚持让人动容——面对身家百亿的资本巨鳄,她没有退缩,用4年时间坚守真相,用法律武器捍卫职业尊严;而法院的判决更让人看到希望:在资本与权力的强势面前,法治依然能守住公平正义的底线。但我们更应深思:为何记者的正常监督会遭遇如此激烈的报复?为何上市公司敢如此明目张胆地诋毁记者?当舆论监督需要记者付出数年时间维权才能换来公正时,还有多少人敢坚持说真话?

       这场胜利是陈慧东的个人胜利,更是舆论监督的法治胜利。但它也暴露出一个残酷现实:在资本强势的今天,记者开展舆论监督仍需付出巨大代价。那么问题来了:面对上市公司的恶意打压,记者该如何更好地保护自己?企业的言论边界究竟在哪里?当资本利益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法律该如何更好地平衡?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观点,这场关于舆论监督与资本约束的讨论,需要每一个人的参与和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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