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信息

重磅!财政部出手整治政府采购“内卷式”低价竞争,2月1日起正式施行!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1-24 10:59:42     0
重磅!财政部出手整治政府采购“内卷式”低价竞争,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政府采购领域的“价格内卷”终于要被整治了!
近日,财政部印发《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明确剑指政府采购中“0元报价”“1元投标”等恶意低价竞争乱象,旨在构建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该通知自2026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所有采购单位、供应商、评审专家都需重点关注!
先看一组触目惊心的案例
此前某医院40万元预算的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竟有供应商报出0元、0.1元、1元的极端低价,远超合理成本范畴。这种看似“捡便宜”的报价,实则暗藏隐患:要么供应商通过降低产品质量、缩减服务成本履约,最终损害公共利益;要么中标后拒不履约,浪费采购时间和财政资源。
更值得警惕的是,此类恶意低价报价若未被有效规制,会让合规经营、注重品质的供应商被挤出市场,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最终增加财政资金风险,影响政府采购的公信力。
新规核心要点,三大维度筑牢“防护网”
此次通知从需求管理、异常审查、履约验收三个关键环节发力,形成全流程管控体系,每一条都直击痛点,具体内容如下:
一、源头管控:做好采购需求,从根上杜绝“低价陷阱”
采购需求是政府采购的“第一道关口”,通知明确要求采购人必须做到:
  • 科学设定需求与限价:结合同类项目成交信息、市场价格、成本标准等开展充分调研,形成清晰完整的采购需求,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未设定的以预算金额为最高限价)。
  • 优化采购包与评审权重:按专业类型合理划分采购包,引入全生命周期成本理念(含运营、维护、耗材等后续费用),综合评分法项目需科学分配价格、技术、商务分值,避免“唯价格论”。
  • 重点项目重点管控:针对信息化建设、医疗设备、实验仪器等耗材用量大或专业性强的项目,强化需求审核,明确服务标准,禁止供应商在合同外违规收费。
二、关键环节:异常低价审查,4种情形必须启动核查
这是新规最核心的内容!通知明确了4类必须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的情形,评审委员会需严格执行:
  1.  报价低于全部合格供应商报价平均值的50%;
  2.  报价低于合格供应商中次低报价的50%;
  3.  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45%;
  4. 评审专家判断报价过低可能影响质量或履约的其他情形。
注:采购单位可结合项目实际提高核查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65%。
启动审查后,供应商需在不少于30分钟的合理时间内,现场提供成本测算说明(含原材料、人工、制造费用等)及证明材料。无法提供或材料无法证明报价合理性的,将直接按无效投标处理。
同时,财政部门将压实评审专家责任,未按规定开展异常审查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末端保障:强化履约验收,守住“优质履约”最后一关
低价中标不是终点,合规履约才是关键。通知要求采购人:
  • 全面验收不留死角:验收内容需覆盖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对触发过异常低价审查仍中标的供应商,重点核查履约承诺落实情况。
  • 分期管控降低风险:可分期实施的项目,实行“分期考核、分期验收、分期支付”,实时掌握履约进展。
  • 严格追究违约责任: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履约不合格的,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切实维护采购秩序。各方主体注意事项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

务必完善采购需求,细化验收标准,配合评审专家开展异常审查,落实履约管控责任。

供应商

理性报价,杜绝恶意低价竞争,提前准备成本测算材料,确保报价真实合规、履约能力匹配。

评审专家

严格执行异常低价审查程序,规范记录审查过程,对违规情形坚决按规定处理。

重要提醒
本通知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各地区、各部门将结合实际细化落实举措(如完善采购文件模板、增设交易系统功能、强化履约担保等)。
政府采购的核心是“物有所值”,而非“价格最低”。此次新规的落地,将推动政府采购从“拼价格”向“拼质量、拼服务”转变,既保障财政资金高效安全使用,也为合规经营的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请转发给身边的采购从业者、供应商,一起遵守新规、践行诚信,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穿透式监管下公立医院政府采购实务案例深度解析与风险规避及巡查审计重点高级研修班"
1.29长沙、3.19南宁、3.26成都
【线下+线上直播,参访湘雅医院】

扫码报名,优惠多多!

政府采购速问速答:问答汇编(四)

破解采购需求审查难题:从合规底线到效能提升

审计聚焦|政府采购招投标“程序红线”:招标人违法实质性谈判,如何精准破局?

国有资金招标必看!招标人主体责任全指引(2026 年实施)

政府采购速问速答:问答汇编(三)

点分享
点收藏
点在看
点点赞
声明:本文转载自其他媒体,旨在分享信息,著作权属原作者所有,不代表本微信公众号立场,如不慎涉著作权事宜请联系删除

相关内容 查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