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畅通和拓宽酱香酒公司信访举报渠道,实现信访举报精准化、高效化,推动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企业氛围。现将酱香酒公司纪委信访举报受理范围、举报方式及渠道公布如下:
╱ 一、信访举报渠道 ╱
1.邮寄地址: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纪委,邮编:564501
2.办公地点:销售公司办公楼7楼708室
3.省纪委省监委派驻茅台集团纪检监察组信访举报电话:0851-22412388
股份公司纪委信访举报电话:0851-22385896
酱香酒公司纪委信访举报电话:0851-22385270
4.举报箱地点:茅台集团老机关食堂三楼(门口)、销售公司办公楼7楼(楼梯口)
5.来访来电接待时间:工作日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6.举报规定:公司纪委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相关信息。举报人应按照被举报人属地和级别,选择相应的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 二、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等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监察对象对监察室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 三、公司纪委对反映的以下事项不予受理 ╱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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