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第二中学与济南润丰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签订学校食堂承包经营合同,合同期为2025年8月20日—2026年1月20日,承包期限为半年。经灵台县第二中学与济南润丰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双方同意终止《灵台县第二中学师生食堂经营服务采购项目承包经营合同》。济南润丰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承包灵台县第二中学师生食堂期间,公司经营自负盈亏,所有食材由该公司自行采购,若有设备、食材采购及人员工资等方面的矛盾纠纷,请联系济南润丰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自行解决,与灵台县第二中学无关。灵台县第二中学与济南润丰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无任何债权债务关系。
特此公告。
灵台县第二中学
2026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