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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规范省属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政策解读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1-18 13:51:12     0
【政策解读】关于规范省属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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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省属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2024年7月18日,国务院国资委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采购工作。2025年2月起,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开展创新招标投标体制机制“1+N”改革,并于7月28日,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专门对整合优化国企采购提出改革举措。

二、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共分为七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主要原则是,坚持依法合规、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协同高效。

第二部分,实施分类采购管理。对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省属企业除自愿采取招标方式外,应当选择询比采购、竞价采购、谈判采购、直接采购四种方式之一进行,并分别明确具体定义和适用条件。

第三部分,严格规范采购程序。要求省属企业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加强采购过程管控。编制企业年度或月度采购计划,列入企业年度预算。根据采购需求和项目实际,合理选用相应的采购方式,按规定的采购程序和决策权限开展采购交易。根据行业属性,结合企业实际确定公开采购限额标准,推动采购活动公开透明。加强对供应商履约情况的监督管理和评价。采购档案保存时间一般不少于15年。

第四部分,抓好采购重点环节。对供应商实施量化考核,分级管理,深化与优质供应商长期稳定合作,探索构建行业高风险供应商名单。企业应综合判断采购事项重要程度,将组建专家评审小组的标准纳入采购制度范围。省属企业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全面推广评定分离机制。大力推广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等电子采购平台使用,鼓励省属企业自建或依托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搭建电子商城,积极推行集中采购。

第五部分,加大政策性扶持。加大对重大科技专项创新产品和服务的采购支持力度。通过预留采购份额、优先安排价款支付等方式给予中小企业积极支持。预留一定份额采购预算,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四类”地区产品。

第六部分,加强监督管理。要求省属企业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积极响应并处理采购中存在的质疑(异议)和投诉,建立完善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体系,自主择优选择采购代理机构,并加强代理机构履约评价。

第七部分,加强组织保障。要求省属企业强化总部管理职能,按照《指导意见》抓紧制定或修订采购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建立健全覆盖各类采购方式的采购管理制度体系。省国资委将应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加强对省属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监管。

来源: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原文点击以下阅读原文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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