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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一条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1.确认投标文件密封完好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文件密封性检查: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
文件拆封的前提是:已确定投标文件是密封完好的。
文件拆封:必须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拆封,不可以安排投标公司代表拆封投标文件。且必须是在所有在场者面前拆封。
2.拆封的可以是投标文件正本吗?
根据上述规定,先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性,确定密封无误后,可拆封“唱标信封”+ 投标文件正副本(按需)。
故,可以拆封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正本。
3.如今采用纯电子化开评标方式,投标人在线上系统完成解密操作后,即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公开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招标文件规定需宣布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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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图片由人工智能生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