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四川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磷石膏综合利用改建项目、绵竹市沐宏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沐宏建筑用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3日-2026年1月19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8--6908517
地址:绵竹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城东新区新公安局大楼后侧)
邮编:618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磷石膏综合利用改建项目
·建设单位
四川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新市工业园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
·项目概况
原有建设项目不变,在现有厂房内,新建设两条年产能150万吨每年磷石膏基无害化材料生产线,总产能共计300万吨每年,同时配套固化剂生产设施,新增3台高频振动筛辅助生产装置,新增一套α型高强石膏预烘干辅助生产装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是设备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由于车辆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NOx、CO及THC等,间断排放,在加强运输车辆运行管理与维护保养情况下,可减少尾气排放对环境的污染。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收集处理。施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安装噪声以及运输汽车交通噪声,采取合理布置施工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制定施工计划等措施进行防治。施工固废包括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中的钢筋、钢丝等可回收利用物品采取分类收集后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对其余的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等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根据相关部门要求委托渣土清运公司统一处理,生活垃圾经厂区内现有垃圾袋/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一)废气:磷石膏无害化处理生产线有组织废气污染源为搅拌废气,每条生产线上料工序配套1套布袋除尘器,单套设计风量为50000 m3/h;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送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于上料废气共用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污染源为上料仓废气,上料仓废气经仓顶自带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仓顶排放口排放。
(二)废水:本项目不涉及新增生产及生活污水。
(三)噪声: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及加强日常管理等噪声防治措施。
(四)固体废物: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包装材料、回收粉尘、不合格产品、废机油、生活垃圾等。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卖废品站;回收粉尘、不合格产品回用至生产线;废机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来源:德阳市政府
编辑:赵娇
审核:张欢、杨再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