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回租业务的合规开展要点(2026年最新政策)
一、监管明确支持:售后回租是合法业务类型
根据2025年12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第三章第3条,*售后回租与直接租赁并列作为融资租赁的两大核心业务模式,且明确允许开展(政策原文)。
市场案例佐证:
● 2026年1月,海通发展公告与融资租赁机构开展船舶售后回租,融资金额3.5亿美元
(来源) 公众号:融资租赁商业保理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公告
●2025年12月,中关村科技租赁以3200万元购入生产设备后回租给企业,期限24个月,均为合规操作。
二、核心合规红线:三大禁止性行为
1. ❌ 虚假租赁物:无真实资产或低值高买
监管要求:租赁物必须为承租人真实拥有且有权处分的固定资产(如生产设备、船舶、车辆等),且价值需与融资金额匹配。
-反面案例:若以“二手车”“个人消费类车辆”开展售后回租,且无法证明其“经营性用途”,可能被认定为“虚假租赁”(参考江苏等地对个人车抵贷的禁令)。
2. ❌ 权属瑕疵:抵押、查封资产不得作为租赁物
- 操作要点:需通过中登网、车管所等渠道核查租赁物权属,确保无抵押、质押或司法查封(《办法》第12条)。
- 典型场景:华电能源2025年6月开展售后回租时,明确披露租赁物为“无第三方权利的发电机组设备”(来源)。
3. ❌ 变相放贷:租金结构需体现“融物”属性
合规要求:租金应包含租赁物成本、利息、手续费,而非单纯的“本金+利息”。例如,仟源医药2025年9月的售后回租业务中,明确租赁物为“生产设备”,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符合“融物+融资”双重属性。
三、实操流程:四步确保合规
1. 租赁物筛选:优先选择生产设备、商用车、船舶等权属清晰、可处置的资产,避免个人消费品;
2. 尽职调查:双人现场核实租赁物状态,留存采购发票、权属证明、折旧记录(《办法》第10条);
3. 合同规范:明确租赁物描述(型号、数量、价值)、租金构成、期满处置方式(留购/续租/退租);
4. 登记备案:及时在中登网办理融资租赁登记,对抗善意第三人(参考平安租赁等头部公司操作流程)。
四、增值税处理:与直接租赁的关键差异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
来源 公众号:金融租赁及融资租赁圈
一文了解融资租赁服务与融资性租赁售后回租增值税相关知识点
明确售后回租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需与直接租赁区分核算。
? 结论:售后回租“能做但要做对”
只要满足“真实租赁物+权属清晰+融物本质”三大条件,售后回租仍是融资租赁公司的核心业务之一。当前头部公司(如平安租赁、国网租赁)均在持续开展此类业务,重点集中在商用车、生产设备、新能源资产等政策鼓励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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