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樟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樟树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的决定
樟树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樟树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1月20日在樟树市岐黄小镇会展中心召开,会期三天。建议大会议程为:听取和审议樟树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樟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审查樟树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樟树市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樟树市2025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樟树市2026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樟树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樟树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樟树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樟树市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报告;对2025年度代表票决的重大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票决樟树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民生实事项目;选举和决定有关人选;其他。
如需调整代表大会召开时间,授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来源:樟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图文编辑:王婷 复审:丁红英 审签:谢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