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直播电商浪潮下的企业创新困境———来自中国消费行业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Author:
罗党论 李怡慧*
罗党论、李怡慧,中山大学岭南学院
?️Abstract:
本文以直播电商事件为准自然实验,通过构造委托代理模型并采用多时点双重差分法,考察其对企业创新水平的影响。研究发现,直播电商显著抑制了消费行业上市公司的创新水平,且该抑制效应在非国有、行业竞争度较高和电商环境较好地区的企业中更为明显。究其原因,直播电商降低了企业利润,改变了企业人力资本结构,导致企业投入研发的资金和人才减少,自主创新意愿减弱。本文拓展了企业创新影响因素的研究视角,并为直播电商的经济后果评估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证据。
?️Keywords:
直播电商;消费行业;企业创新
?️引用格式:
罗党论,李怡慧.直播电商浪潮下的企业创新困境——来自中国消费行业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经济学(季刊),2025,25(06):1679-1697.
?研究背景与动机
当前我国直播电商领域频发的产品研发质量问题,进一步暴露出其对企业创新活动带来的深层冲击与潜在风险。在此背景下,厘清直播电商对企业创新水平的影响,并挖掘其作用机制,对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高质量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边际贡献
不同于现有文献以正向视角探讨数字经济如何促进企业创新,本文基于直播电商这一准自然实验探讨其对消费行业企业创新水平的抑制作用,能够贡献于现有文献对企业创新水平影响因素考量不足所造成的研究缺口
基于完全理性假定,构建了企业与直播公司的委托代理模型,从高额分成降低企业收益的视角,考察了直播电商影响企业创新的主要机制。同时,本文综合实证检验,从企业财务状况层面印证数理模型的机制链条,并进一步从人力资本结构角度补充直播电商降低企业创新水平的内在路径
?背景数据
2014-2023年A股消费行业上市公司
?研究设计
研究假说
假说1直播电商降低了消费行业企业的创新水平
假说2直播电商主要通过降低消费行业企业的利润,阻碍企业创新发展
模型设定
多时点DID 
企业创新水平=(研发支出/营业收入)×100%

?研究结论
直播电商显著降低了消费行业企业的创新水平
直播电商对消费行业企业创新水平的抑制效应主要存在于非国有企业、高竞争度行业的企业和电商环境较好地区的企业中
直播电商通过增加企业佣金支出提高销售费用,降低企业利润,从而减少企业可用于研发的内部资金
高额的佣金支出引发了“薪酬挤占效应”,限制了企业内部薪酬的分配空间,导致研发技术人员,尤其是核心研发人员的大量流失,改变了企业的人力资本结构,进一步阻碍企业进行可持续创新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