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深化广交会改革,优化展位安排与展区结构,现启动新一轮广交会品牌展位评审工作。根据商务部外贸司1月7日发布的《关于开展广交会品牌展位评审工作的通知》(商贸促函[2026]3号)内容,现就申报及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符合最新修订的《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品牌展位数量安排办法实施细则》(详见附件)规定的广交会品牌展位使用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如申请企业出现《实施细则》中列明禁止申请或使用品牌展位的情形,则取消其申请资料。
二、本次品牌展位补充申请将于1月9日截止。2025年12月11日,大会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广交会品牌展位评审预申请工作的通告》,企业预申请工作已经在2025年12月25日截止。如有申请需求或需补充申报材料的企业,请在1月9日前通过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提交材料,并将纸质材料线下递交至深圳交易团办公室,相关申请流程可参考《深圳交易团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广交会品牌展位评审预申请工作的通知》(查看路径“广交会深圳交易团”微信公众号-12月15日发布内容)。已于12月25日前完成预申请的企业无需重复提交材料,如有补充,仅需补充上传并递交新增材料。2026年品牌展位安排结果公示及公布时间预计在3月5日前。
三、本次新企业申报材料或新增补充材料的有效期须覆盖本次品牌展位申请的截止日期(1月9日)。仍在注册或申报相关资质、商标、通行认证等过程中的或已过期的申报材料均被视为无效材料。
请各相关企业根据实际需求积极准备申报材料,并于1月9日前将相关资料递交至深圳交易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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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易团
2026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