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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 公开征集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宝鸡市分站供应商的通知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1-07 23:05:27     0
招标公告 | 公开征集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宝鸡市分站供应商的通知

各相关供应商: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效益,丰富卖场供给降低采购成本,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推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有关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0号)、《宝鸡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2024年版)》(宝市财办资〔2023〕75号)精神,我中心受宝鸡市财政局委托公开征集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宝鸡市分站货物类供应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本次征集为“厂商授权”模式和“经销商”模式并存;“厂商授权”模式下同品目同品牌的代理商数量不超过10家“经销商”模式下的供应商暂不做限制。

2)进入电子卖场宝鸡市分站的品目见《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宝鸡市分站采购品目表》(附件2)。

3)电子卖场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通用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相关条件。

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应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册供应商。

三、征集文件获取地址

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重要通知"栏自行下载相关附件。

四、申请材料递交

申请入驻电子卖场的相关供应商资料须加盖本企业公章密封后现场提交于宝鸡市政府采购中心(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8号海棠风尚6楼623室),同时PDF版一个单位打包一个压缩包,以供应商名称命名发邮箱bjszfcgzx3262179@163.com ,资料要求于20261月20日前报送,过期不再受理。

五、征集流程

1)对《2025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宝鸡市分站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附件1)要求完全响应;

2)根据《2025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宝鸡市分站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附件1)编制入驻申请资料,纸质版资料密封后提交到指定地点,原件扫描后发至指定邮箱(按照入驻申请提交资料的顺序合成一个PDF文件,并生成目录),同时按附件3格式填写入驻品目及相关信息。电子文件压缩后标题命名方式为:供应商名称;

3)按照经营范围申请对应品入驻电子卖场,参与相应品的采购交易活动。

4)资料评审。我中心组织电子卖场相关评委对供应商入驻申请资料进行审查、质询和比较,如有疑问将以电话方式告知申请人,要求补充的资料在3个工作日内补充完整,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视为自动放弃。

5)信息公示。审核通过后,将公示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资料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商品上架。“厂商授权”模式,厂商负责商品上架工作,即供应商在系统上申请供应商协议后,经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应尽快联系厂商进行系统授权和商品上架;“经销商”模式,供应商自行进行商品上架。

六、运行管理

入驻供应商应确保上架商品信息的真实有效,如有信息变更,应及时更新;同时应按照电子卖场相关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独立、诚信参与采购活动,并对提供的货物、服务质量和售后服务负责。宝鸡市财政局按照相关规定,对供应商价格、质量、履约情况等进行检查,并实行监督管理。

七、特别说明事项

本次征集的品目,涉及原已入驻供应商的入驻协议同步予以失效,相关供应商可重新参加本次征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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