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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案明法 | 能源企业投融资争议解决的法务策略与前瞻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1-07 16:11:53     0
析案明法 | 能源企业投融资争议解决的法务策略与前瞻

栏目主持人唐明按

在2025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上,北京金融法院发布的12起典型案例中有4起涉及能源金融纠纷调解案件,体现了从简单裁判到赋能发展的司法理念创新,在保障债权人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保障了能源企业的核心资产与运营能力,避免了“执行即停产”的窘境。其成功关键在于引入行业专家评估企业技术价值与发展前景,将技术研判融入争议解决,并采取“信用隔离”断风险传导,为企业赢得复苏时间。这些做法为能源企业法务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

本文作者是能源电力企业的总法,他结合工作实践分析上述案件,认为争议解决需从前端介入,通过债务结构动态适配、产能保全预案及专业智库支持,将法律风险防控转化为保障企业持续运营、促进绿色产业稳健发展的战略工具

于天放

中电建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总法律顾问

01

四个调解案件介绍

(一)案例1:科技风电融资租赁纠纷案 
甲公司是一家以风力、光伏等新能源电站建设运营为主营业务的科技民企,签订2亿元期限是24年的融资租赁合同。在已还40%租金后,现金流断裂,金融租赁公司要求加速到期。北京金融法院在6轮调解后,达成债务展期+分期递减+追加电费质押的和解,既保债权又保产能。法院对绿色民企“以调代判”,用展期+增信替代一次性清偿,实现零和转共赢。
(二)案例2:氢能独角兽金融借款纠纷案
某国家级氢能企业乙公司逾期600万元,一审被判全额清偿。二审北京金融法院量身定制“分期还款+账户梯度解封”:每还一期解封一账户,3个月清偿完毕,企业复产,员工留岗。法院把“查封—拍卖”变为“还款—解封”动态管理,以时间换空间,平等保护新质生产力。
(三)案例3:光伏龙头企业7亿执行案
光伏龙头企业丙公司欠租7亿元进入执行,法院“活封”发电设备,引入行业专家评估,3个月内企业以电费收入+增资自救全额清偿,比拍卖多回收4亿元且零下岗。 
法院在执行阶段用“活封+专家智库+市场估值”,把强制程序升级为信用修复与产能拯救。
(四)案例4:发电公司23.9亿元证券回购案
某AMC公司申请执行丁发电公司23.9亿元的证券回购合同纠纷案,申请暂不冻结质押股票,法院同意并出面替企业向其他拟诉讼的银行解释,最终6个月分期偿还7亿元,避免连锁诉讼。法院在执行立案后即“信用隔离”,以法院公信力替企业“增信”,把潜在群诉消于未发。 
北京金融法院在2025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上发布的以上4起能源企业金融调解案例,不仅展现了司法从清收到赋能的理念转变,更为国有能源建设和投资集团法务工作提供了极具实操性的争议解决思路。笔者结合案例中法院的创新做法,认为可从争议解决策略优化、企业发展促进价值、业务端预防性措施三个层面,提炼能源电力行业投融资争议的法务应对策略。
(注:关于4起案例的详细介绍,可点击案例丨北京金融法院与市工商联联合发布12个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进行了解。

02

从一次性清偿到动态适配,法务主导债务重组的精准性策略,化解现金流危机

在能源行业投融资中,现金流断裂是企业高频争议诱因,尤其是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具有前期投入大、收益周期长、现金流季节性波动的特点,传统司法处理往往陷入要么企业破产、要么债权悬空的僵局。以往此类纠纷中,金融机构多依据合同主张加速到期,法院常采取冻结账户、拍卖核心设备等强制措施,最终可能导致项目停摆。如案例3中若按常规执行,光伏企业7亿元债务仅能回收3亿元,且500名员工失业、上下游十余家企业受波及,国有能源集团若涉及此类合作,还将面临产业链协同风险与国有资产保值压力。而4起案例中法院的做法,为法务部门提供了动态适配的债务重组策略的模板。
案例1中,法院针对科技风电企业设计了“债务展期、分期递减、电费质押”的方案,核心是让还款节奏匹配风电、光伏的电费回收周期;案例2则通过“分期还款+账户梯度解封”,每还一期解封一个账户,保障氢能企业基本运营与研发能力。
从法务视角看,这一策略的关键在于用产业规律重设还款方案:一方面,法务需联合财务、业务部门梳理项目现金流特征,如风电项目冬季发电量高、光伏项目夏季收益好的季节性差异,以此为依据与金融机构协商差异化还款计划;另一方面,需主动提出增信替代方案,如案例1中的电费收益权质押,案例4中法院对股权质押的确认,用未来稳定收益替代现有资产冻结,既降低金融机构风险,又保住企业核心产能。
对国有能源集团而言,该策略的促进作用体现在三方面:
一是避免核心项目因短期资金问题夭折,保障集团在新能源领域的长期布局——如案例1中2亿元风电项目得以持续运营,继续服务“双碳”目标,与国有集团的战略定位高度契合;
二是减少国有资产减值损失,传统拍卖模式下设备残值往往大幅低于实际价值,而动态还款方案可通过持续运营实现资产增值;
三是维护集团商业信誉,避免因诉讼导致的信用降级,为后续投融资保留空间。
未来业务中,法务需联合投资、财务等部门建立现金流风险预判机制:
其一,在项目立项阶段,将现金流压力测试纳入项目评审的核心指标,针对不同能源品类(风电、光伏、氢能)制定差异化的还款弹性条款,预留债务展期、分期调整的合同空间;
其二,在合作协议中明确增信措施替代清单,约定若出现现金流困难,优先以电费收益权、项目收益权等权益类资产补充担保,而非直接冻结账户或设备;
其三,健全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强化企业内控流程,建立风险指标,定期跟踪项目现金流数据,一旦出现逾期风险,第一时间启动风险处置机制,提前与金融机构启动协商,避免争议升级为诉讼。

03

从机械查封到活封活扣,法务构建产能保全的系统性策略,以保护核心资产

能源企业的光伏电站、氢能生产设备、发电设施等核心资产是项目收益的根本来源,在以往司法实践中,查封即停用、扣押即闲置的机械操作,常导致资产价值大幅贬损。例如光伏设备若因查封停止发电,不仅丧失电费收入,还可能因设备闲置导致部件老化;氢能生产设备若停工,前期投入的研发成本与产业链合作将全部中断。对国有能源集团而言,此类资产多涉及重大投资与战略布局,一旦因司法查封陷入停滞,将直接影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与集团的产业协同。
北京金融法院在案例中创新的“活封活扣”模式,为法务部门提供了产能保全的系统性策略。如案例3中,法院对光伏企业7亿元执行案采取“活封”,允许设备继续发电,用电费收入偿债,最终3个月内全额清偿,比拍卖多回收4亿元;案例4中,法院暂不冻结发电公司质押股票,避免股价崩盘引发连锁危机。
从法务角度解析,这一策略的核心是区分资产的使用价值与清算价值。能源资产的核心价值在于持续运营产生的收益,而非静态的拍卖残值,法务需在争议解决中主动向法院论证“活封”的可行性——如提交设备运营数据、电费收入预测、产业链依赖证明,说明持续运营既能保障债权回收,又能避免资产贬值。
该策略对国有能源集团的促进作用也非常显著:
一是可以最大化核心资产的价值。案例3证明“活封”状态下的光伏设备,其收益不仅能覆盖债务,还能实现资产增值;
二是保障产业链稳定。案例3中光伏企业持续运营,避免了上下游十余家合作企业的订单断裂,国有集团若作为产业链核心方,可通过该模式维护合作生态;
三是降低战略调整成本。若核心资产因“活封”得以保留,集团后续可通过增资、重组等方式盘活项目,避免重新投资的高额成本。
为实现此类保护,法务需联合资产运营、技术部门建立核心资产保护预案。首先,建立内部机制准备,在资产登记阶段,明确标注各设备的运营依赖度与闲置损耗率,如氢能设备的闲置日均损耗、光伏电站的停机发电量损失等数据,为争议时的“活封”论证提供依据;其次,建立合同条款准备,在合同中约定资产保护条款,明确若发生司法查封,金融机构需配合企业申请“活封”,允许资产继续运营,以运营收益优先偿债;最后,建立有效沟通准备,争议发生后,法务需第一时间联合技术部门出具《资产运营可行性报告》,向法院说明设备持续运营的技术条件、安全保障与收益预测,主动争取“活封活扣”的司法支持。

04

从单一纠纷到连锁防控,法务打造信用修复的前瞻性策略,以求阻断信用风险

能源企业的信用是投融资的核心保障,在以往司法实践中,单一纠纷若处理不当,易引发信用崩塌的连锁反应——如企业被列为被执行人后,银行可能抽贷、合作伙伴可能终止协议、股价可能暴跌,最终从单一债务危机演变为全面信用危机。国有能源集团作为市场主体,其信用不仅关系到自身融资成本,还影响政府合作、项目审批等战略资源获取,一旦陷入信用危机,修复难度极大。 
北京金融法院在案例中展现的信用隔离与主动增信做法,为法务部门提供了信用修复的前瞻性策略。如案例4中,法院在执行立案后,主动向其他银行解释发电公司的和解进展,阻断了挤兑诉讼;案例2中,法院通过分期还款+账户解封,帮助氢能企业恢复运营,避免信用降级。
从法务视角看,这一策略的核心是识别信用风险的传导路径,提前阻断扩散。能源企业的信用危机多源于信息不对称,如银行因不了解企业和解进展而抽贷、合作伙伴因误解风险而终止合作,法务需主动承担信息沟通者角色,向相关方传递真实风险状况,避免恐慌性反应。
该策略对国有能源集团的价值在于既可以维护融资能力,稳定合作信心,又能够降低信用修复成本。案例4证明及时的信用沟通可避免银行抽贷,保障集团后续的资金筹措;国有集团的战略项目多依赖长期合作,信用稳定是关键,通过向合作伙伴说明纠纷解决进展,可减少合作终止风险;若信用危机未扩散,后续仅需通过正常履约即可恢复,无需投入大量资源进行信用重建。
为防范信用风险,法务还需联合品牌、投融资部门建立信用风险传导防控机制:
其一,在争议发生后第一时间形成《信用风险评估报告》,识别银行、合作伙伴、监管机构等可能受影响的主体,分析抽贷、终止合同、股价波动等可能的传导路径;其二,制定分层沟通方案,对银行提供纠纷解决进展与偿债计划,对合作伙伴说明项目运营保障措施,对监管机构汇报风险应对思路,主动释放“可信、可控、可解”的信号;其三,在协议中加入信用保护条款,约定争议期间双方需保持信息沟通,力争设置将沟通作为前置性约定,比如约定提前催告机制,避免单方面采取擅自披露纠纷、终止合作等影响对方信用的措施。

054

从法律裁判到技术研判,法务引入专业支撑的科学性策略,以论证行业价值

能源行业具有极强的专业性,如氢能的产业链完整性、光伏的发电效率、风电的季节性特征等,在以往司法实践中,法院多依赖法律条文进行裁判,缺乏对行业特性的考量,易导致合法但不合行业规律的判决。例如某氢能企业若因短期逾期被判决全额清偿,法院可能未考虑其技术的稀缺性与产业链的不可替代性;某风电企业若因现金流问题被拍卖,法院可能未评估其对“双碳”目标的贡献。国有能源集团涉及的项目多为技术密集型、政策导向型,若仅从法律角度解决争议,易忽视项目的行业价值与战略意义。
4起案例中,法院引入行业专家介入的模式,为法务部门提供了专业支撑的科学性策略。案例1中,专家评估风电企业对“双碳”目标的积极作用,推翻资不抵债即破产的惯性认知;案例2中,专家论证氢能企业的技术稀缺性,确认其新质生产力属性;案例3中,专家测算光伏设备升级后的发电收益,为和解提供数据支撑。
能源争议的解决不能脱离行业规律,法务需主动引入技术专家、行业顾问,将技术价值、政策意义、产业链贡献等转化为争议解决的有利因素。
该策略对国有能源集团的促进作用在于凸显项目的战略价值,提升争议解决的话语权,以及推动行业标准落地。专家论证可帮助法院理解项目对“双碳”目标、区域经济、产业链协同的意义,国有集团的项目多符合国家战略,可通过该模式获得司法支持;行业数据与技术分析可增强法务在调解、诉讼中的论证力度,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不利判决;案例中专家的研判依据(如氢能技术评估标准、光伏收益测算方法),可以成为集团后续业务的行业参考,提升集团在行业内的话语权。
为实现这一目标,法务需联合技术研发、战略规划部门建立行业专家智库。首先,筛选能源领域的技术专家、政策顾问、行业分析师,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明确专家在争议解决中的角色,如出具专业意见、参与调解论证;其次,在项目启动时,同步留存行业价值证明材料,如技术稀缺性报告、政策符合性文件、产业链贡献数据等,为争议时的专家论证提供基础;最后,在争议解决中,法务需主导专业意见转化,将专家的技术分析转化为法律层面的论证要点,如将氢能技术的不可替代性转化为企业具有挽救价值,应优先采取调解方案的法律主张。
北京金融法院发布的4起案例,体现了司法对能源行业特性的理解,对国有能源建设和投资集团的法务而言,核心启示在于争议解决不再是被动应对,而是主动用产业规律、资产特性、信用逻辑来重设解决方案。未来,法务需从法律执行者升级为战略协同者,通过与业务、财务、技术部门的联动,将案例中的创新做法转化为企业内部的风险防控机制与争议解决策略,最终实现争议化解与企业发展的双赢,为集团的能源绿色转型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保驾护航。(本文系作者在2025年12月19日举办的“电力能源纠纷多元化调解研讨会(西北地区)”上的发言。)

析案明法”栏目由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会副秘书长唐明主持。栏目聚焦能源电力法治领域各类案件实务研究,由个案到类案,从法务、执法到司法,剖析法律适用思维,研究行业管理症结,助推企业和行业法治建设。欢迎大家赐稿,邮箱为13801061245@139.com,或长按下方二维码添加主持人微信进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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