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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 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城固县分站(第四批)供应商的通知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1-06 18:34:31     1
招标公告 | 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城固县分站(第四批)供应商的通知

各相关供应商: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降低政府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依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推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有关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0号)要求现对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城固县分站入驻供应商进行常态化征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此次征集范围见附件。

电子卖场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已征集入驻商城的城固县供应商不在本次征集范围内

二、供应商通用资格要求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相关条件。

()应为政府采购入库供应商。

()近三年来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征集文件获取地址

在下列网址自行下载相关附件

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重要通知

四、入驻申请材料递交

申请入驻电子卖场的相关供应商资料,须加盖本企业公章报城固县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备案

五、有关要求

(一)应根据《2025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城固分站定点服务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附件1)编制入驻申请资料,将资料原件扫描后并生成目录送达到城固县政府采购中心),同时按附件2格式填写入驻品类及相关信息。电子文件标题命名方式为:单位名称+申请入驻品类。

(二) 资料评审。城固县政府采购中心对供应入驻申请资料文件进行审查、质询和比较,如有疑问将告知申请人,要求补充的资料应在3个工作日内补充完整,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视为自动放弃。

(三)信息公示。审核通过后,将在电子卖场公示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资料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

()商品上架。供应商负责商品上架工作采取手工录入方式,按照各自申请入驻范围及电子卖场品类设置要求录入详细参数,进行商品上架。上架商品应符合强制节能和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等政策规定,上架商品价格应当低于市场平均价格。

六、运行管理

供应商及上架商品信息的日常维护管理入驻供应商负责,如有信息变更,应及时更新,确保信息真实有效;供应商应遵循自愿、独立、诚实守信原则参与采购活动,并对提供的货物、服务的质量和售后服务负责

城固县财政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价格、质量、履约情况等进行检查,并实行监督管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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