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制定药材的书面采购质量标准是公司购进药材的初验及检验依据。
2、具体药材品种见 “二、附则”,附则中规定了企业对药材采购的基本要求,是来货验收、检验的依据之一。附则中未列出的项目,按 2025 版《中国药典》及补充检验项目、省级中药材标准为依据进行验收、检验。
3、凡采购的进口药材(如乳香、没药、血竭等)应提供完整有效的进口手续。
4、所供应的药材必为真品,外包装完好,标示规范,伪品、掺假、染色、增重、硫熏等均按假药论处,发到旺龙集团的药材若为假药的则不予退货,就地销毁,供应商可派人监督(接到销毁通知五日内若指派人员没到达旺龙监督销毁或没有派人,均视为同意销毁)。
5、药材外观质量验收主要依据为:(1)附则中的 “外观” 项。(2)药材通用验收附件。(3)2025 版《中国药典》及省级中药材标准中的【性状】项要求。外观质量由验收小组验收后,现场提出验收意见,再进入下一步受理程序。药材的其他指标检验结果以质量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对不合格的检验结果存在异议的,供应商可申请复验或第三方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6、包装要求:药材及饮片为双层白色包装袋,外袋挂贴标签,不得使用化肥或饲料等包装袋,外包装不得有破损。包装不符合要求公司对供应商做出 1 件 10 元处罚。装卸货费 40 元 / 吨,由供应商支付。
7、交货地点及时间:山西省侯马市旺龙药业集团公司仓库,侯马市史店村西,下发中标合同后七天内到货,若不能在约定时间内供货,按货款的 20% 作为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
8、投标期限:标书报价于 2025 年 10 月 19 日

1、各供货商严格遵守报价截止时间,过时视为自动放弃招标资格。
2、严格按照我司下发的采购产地及执行标准报价。
3、2025 版药典标准规定检测农残的品种需符合 47 项农残检测限度要求。
4、所有品种过筛、去杂、去土,没按要求完成的公司自行处理,费用自行承担。
采购联系方式:
孙经理 13593545866
张经理 1351357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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