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6年输变电项目
第一次装置性材料公开招标采购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0711-26OTL00121001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并委托国网物资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投标人提供优质产品。招标人有权对违反“投标函”承诺的投标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具体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详见货物清单。
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包号及物资类别见下表:
分标名称 | 分标编号 | 物资类别 | 包号 | 备注 |
角钢塔 | SG2602-1401-21010 | 500-750kV角钢塔 | 包1-包57 | |
35-330kV角钢塔 | 包58-包138 | |||
钢管塔 | SG2602-1401-21011 | 500-750kV钢管塔 | 包1-包2 | |
35-330kV钢管塔 | 包3 | |||
35-750kV变电站构、支架 | 包4-包17 | |||
35-500kV钢管杆 | 包18-包28 | |||
导线 | SG2602-1402-21019 | 500-750kV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截面≤630/45) | 包1-包8 | 铝包钢绞线、铝绞线可外购外协 |
35-330kV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 | 包9-包26 | |||
铝合金绞线 | 包27 | |||
铝合金芯铝绞线 | 包28 | |||
钢芯铝合金绞线 | 包29-包31 | |||
500-750kV铝包钢芯铝绞线 | 包32-包33 | |||
35-330kV铝包钢芯铝绞线 | 包34-包35 | |||
500-750kV钢芯铝绞线 | 包36 | |||
35-330kV钢芯铝绞线 | 包37-包39 | |||
玻璃绝缘子 | SG2602-1405-21007 | 35-750kV交流玻璃绝缘子(普通伞形550kN)、35-750kV直流玻璃绝缘子(550kN) | 包1-包5 | |
35-750kV玻璃绝缘子(210kN) | 包6 | |||
瓷绝缘子 | SG2602-1405-21008 | 35-750kV直流瓷绝缘子(550kN)、35-750kV交流瓷绝缘子(300kN) | 包1 | |
35-750kV交流瓷绝缘子(420kN) | 包2-包4 | |||
35-750kV交流瓷绝缘子(300kN) | 包5-包9 | |||
35-750kV交流瓷绝缘子(D、T、普通伞形160kN)、35-750kV交流瓷绝缘子(M伞形160kN) | 包12 | |||
35-750kV交流瓷绝缘子(D、T、普通伞形160kN) | 包10-包11、包13-包17 | |||
复合绝缘子 | SG2602-1405-21009 | 特高压复合绝缘子、500kV复合绝缘子 | 包1 | |
750kV复合绝缘子、500kV复合绝缘子、220kV复合绝缘子、66kV复合绝缘子 | 包2 | |||
330kV复合绝缘子、220kV复合绝缘子、110kV复合绝缘子、35kV复合绝缘子 | 包3、包5 | |||
220kV复合绝缘子、110kV复合绝缘子、35kV复合绝缘子 | 包4 | |||
220kV复合绝缘子、110kV复合绝缘子、66kV复合绝缘子、35kV复合绝缘子 | 包6 | |||
OPGW光缆 | SG2602-1403-21013 | 35-750kV OPGW光缆 | 包1-包7 | |
ADSS光缆 | SG2602-1403-21014 | 35-750kV ADSS光缆 | 包1-包2 | |
光缆附件 | SG2602-1409-21005 | 35-750kV光缆附件 | 包1-包6 | |
一般线路金具与防舞金具 | SG2602-1411-21015 | 500-750kV一般线路金具 | 包1-包6 | |
35-330kV一般线路金具 | 包7-包21 | |||
防舞金具 | 包22-包23 | |||
预绞式金具 | SG2602-1411-21016 | 500-750kV预绞式金具 | 包1 | |
35-330kV预绞式金具 | 包2-包5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仅接受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项目2025年度线路装置性材料资格预审、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项目2025年度线路装置性材料第一次补充资格预审及信息更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项目2025年度线路装置性材料第二次补充资格预审及信息更新相应标包物资类别在资格预审中合格的申请人投标,投标人所投任一标包对应的物资类别须在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中全部合格,各标包对应的物资类别见本章投标邀请书“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即使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6)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
(7)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8)在资格预审结果有效期内,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9)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分包(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允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投标。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当于或者优于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s://ecp.sgcc.com.cn)中发布的“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规范”提出的相应条款要求(查看路径: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供应商管理→资质能力核实→资质能力核实规范标准)。
(10)违反“投标函”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1)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当具有可追溯性。
(12)提供的同类材料未因该材料原因出现过质量问题(或出现过质量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或所在省公司的验收)。
(13)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或所在省公司的验收。
(14)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或所在省公司的验收。
(15)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投标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16)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上述境内检验机构具有计量认证证书(CMA)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且证书附表检测范围涵盖所投标产品;境外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同时提供中文版本或经公证后的中文译本。
(17)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制造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制造商的产品。
(18)必须具有生产招标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19)必须具有生产招标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4日-2026年1月20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投标人应妥善保管电子商务平台账号和密码,以及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应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获取招标文件,电子钥匙的办理流程请登录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新手指引”→“电子钥匙办理须知及电子钥匙安装包”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招标文件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支持电话为:4009915500。
4.3投标人需利用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投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下载专区→供应商投标工具”下载并安装。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首页“操作说明→ECP2.0招标采购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或“演示视频→投标工具新U+操作指导视频”。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电子商务平台支持服务电话:010-63411000。使用投标工具电脑配置要求:内存大于8GB,64位操作系统。
4.4注意事项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流程:登录国网物资业务运营服务平台BOSP2.0系统(https://bosp.sgm.sgcc.com.cn ,下同)“选择项目-投标报名登记-录入投标人信息”,再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需登录国网物资业务运营服务平台BOSP2.0系统(https://bosp.sgm.sgcc.com.cn ,下同),具体流程见第二章对应章节。BOSP2.0系统所用电子钥匙、账号与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一致,如果是英文,字母需要大写。默认初始密码Sgm123456,可能与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登录密码不一致,请注意区分,初次登录后请修改初始密码。BOSP2.0系统的操作手册请在BOSP2.0系统首页下载。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
27日8:30时。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提交)招标人。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电子商务平台。
5.2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电子商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邮寄、现场提交等电子提交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3未按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确认
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未按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