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强化领军企业、骨干企业和领军人才的示范引领效应,依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意见》(赣府发〔2018〕27号)精神,决定开展江西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领军企业、骨干企业和领军人才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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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按照《江西省省级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领军企业、骨干企业和领军人才评定管理办法》(赣人社发〔2023〕23号)规定执行。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省级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领军企业、骨干企业需提交《江西省省级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领军企业申报表》、《江西省省级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骨干企业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二)申报省级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领军人才需提交《江西省省级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领军人才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同一机构原则上限申报1人。
三、申报时间及流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省人社厅受理截止时间为2月28日)。
2.各县(市、区)人社局对企业或个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个人出具初审意见后,将申报材料汇总报送所在设区市人社局。
3.各设区市人社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进行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后,将申报材料汇总报送省人社厅。
联系人: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处 李昕
联系电话:0791-86383274、15970407778

来源:省就业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