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4日收到北京之平物业公司快递发来的“关于催促尽快推进龙腾苑二区物业项目后续工作的联系函”,(电子版 已于12月23日收到),要求尽快召开业主大会,否则将追究业委会的法律责任。业委会委员陈立民在业委会工作群里明确表态:由此造成的任何诉讼、赔偿,均由曲丰戈和刘廷荣承担。针对这一情况,我作为业委会主任向全体业主进行一下说明,业主大会到现在还没有召开的原因:
1.招标代理没有按照选聘方案中的中标原则进行评标,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的情况,有损广大业主的利益。2025年5月29日下午和7月31日下午,居委会主任和业委会主任及部分业主两次前往招标代理公司,索要评标报告原评分表和开标评标全程录像资料,招标代理至今未给。
2.由于第一条,造成业委会成员对召开业主大会投票方式意见不一致,无法召开业主大会。有的委员坚持按选聘方案中的表决方式一家一家投票,这样中标概率大;有的委员的意见是招标代理违背了选聘方案中的中标原则,选聘方案中的投票方式就应该修改,由召开一次业主大会投票表决一家物业服务企业改为对入围的三家物业服务企业同时表决,三选一。
3.有业主发现三家公司在投标后的承诺书与投标文件不相符,存在欺骗业主的行为,并反映到街道办。11月14日街道办给业委会发来“监督指导函”,要求“立即对选聘物业的标书和承诺书进行全面核查,梳理不一致之处,形成书面说明材料报送街道办。”经过核查三家公司的投标文件和承诺书,发现第一家物业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投标文件和承诺书存在有不一致的地方,承诺书中北京之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至今的年限“20余年”与投标书中“2021年9月23日成立”至今的年限不一致;承诺书中北京之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创始人“陈之平”及其行业职务、公司资质与投标书中北京之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情况不一致。二是商务标书中有多处错误,已经符合招标文件中的废标条件(具体情况见说明);第二家物业公司承诺书中服务人数38人和投标文件中服务人数29人不符;承诺书中服务等级二级与投标文件服务等级一级不符。
4.11月18日接到居委会主任转来的市民投诉,反映业委会侵权问题,投诉指出,在招标文件中将“停车场使用权打包给物业”,涉嫌违规违法将路面停车位交由物业,而依据相关法规,路面停车位属于公共收益,应归全体业主所有,有业主在微信群中提出异议并要求改正,但业委会尚未采取有效整改措施。投诉人认为业委会组织的招投标工作本身违法,违反《物业管理条例》和《民法典》,要求将小区路面停车位归还全体业主。
5.12月26日再次接到居委会主任转来的投诉,反映业委会在招标新物业过程中,未经业主大会授权,私自将645个小区路面固定停车位的公共收益给予物业公司,违反选聘方案、《民法典》及《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也违背业主大会决定。
针对以上问题,我的建议是:
方案一:
2025年招投标选聘新的物业招标全部作废,修改招标文件,2026年重新招标。
修改招标文件主要内容:
一、将公共收益收回;
二、物业可根据需要申请物业费补助;
三、在满足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质量及收费标准的前提下(不满足者直接丧失中标资格),由申请物业费补助最低者中标。
方案二:
鉴于投诉反映业委会将645个停车位收益违规交给物业,那就应将该部分收益收回归全体业主,应与入围的三家物业公司沟通,看有几家同意,随后召开业主大会投票表决。
(已将之平物业投标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及招标文件中的废标条件发至工作群,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关于以上方案一和方案二,2025年12月29日晚业委会专门召开了会议,目前有三位委员曲丰戈、张一帆、刘廷荣同意全部废标,尽快重新招标;一位委员陈立民反对;一位委员腾晓飞未表态。
以上是2025年选聘新物业的工作情况,特向全体业主公开。希望2026年新的一年里业委会能够尽快达成共识完成新的物业选聘工作。
龙腾苑二区 2025 年招标选聘物业公司的情况说明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1-05 08:5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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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腾苑二区 2025 年招标选聘物业公司的情况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