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搞清“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两大体系,别再傻傻分不清!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常说的“招投标”,其实背后涉及两套不同的法律体系:? 《政府采购法》体系? 《招标投标法》体系
虽然都叫“招标”,但适用范围、监管主体、操作流程、采购方式等都大不相同。搞错体系,轻则流程违规,重则项目被查、追责问责!
我们就用最清晰、最实用的方式,帮你彻底理清这两大体系的核心区别。
? 一、先看“甲方”性质:谁在招标?
判断适用哪个体系,第一步是看“甲方单位”的性质。
|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 优先适用《政府采购法》体系 |
| 国有企业、央企、民营企业 | 优先适用《招标投标法》体系 |
? 注意:两个体系存在交叉重合的情况!
✅ 政府采购工程:虽然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发包,但按规定必须执行《招标投标法》。✅ 民企项目:如果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且达到国家规定限额,也必须强制执行《招标投标法》。
? 判断逻辑:1️⃣ 先看甲方性质 → 2️⃣ 再看项目类型和金额 → 3️⃣ 最终确定适用体系。


?二、政府采购法体系:两大类项目
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的采购行为。
✅ 第一类:政府采购项目
必须执行《政府采购法》,接受财政部门监管,全流程电子化,公告必须发布在省级政府采购网。

? 如何判断是“政府采购项目”?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属于:
项目在集中采购目录内 项目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 采购方式(共8种):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单一来源采购 框架协议采购 合作创新采购
⚠️ 不招标?除非符合法定例外情形,否则属于违规行为!
✅ 第二类:自主采购项目
不在集中采购目录内 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 特点:
不受《政府采购法》约束 不接受财政监管 执行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多为纸质标,不强制电子化 招与不招不违法
? 之所以招标,主要是为了规避审计风险和廉政风险。
? 采购方式灵活:可参考政府采购方式,也可采用比选、比价等内部方式。
?️ 三、招标投标法体系:两类项目
适用于国有企业、央企、部分民企及政府采购工程。
✅ 第一类: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必须执行《招标投标法》,接受发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分项目还需接受财政部门监督(如政府采购工程)。
? 关键要求:
必须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内标) 全流程电子化 不招标 = 违规
? 法定招标方式仅两种: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其他方式(如竞争性谈判等)不适用于此类项目!
? 判断依据:
《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 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 发改法规〔2018〕843号文
? 近期“倒查13年”行动,主要针对的就是这类项目!

✅ 第二类:自主采购项目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由采购人自行监管 执行单位内控制度 多为纸质标
? 建议采购方式(参考中国招投标协会非招标采购方式):
谈判采购 询价采购 竞价采购 直接采购 框架协议采购
? 虽不受《招标投标法》强制约束,但仍需规范操作,避免审计风险。

? 四、总结:一张表看懂核心区别
| 适用主体 | ||
| 监管单位 | ||
| 交易场所 | ||
| 采购方式 | ||
| 项目类型 | ||
| 倒查重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