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民营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采购与供应链作为企业运营的核心环节,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成本控制、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然而,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制度不健全、监管缺失及人员道德风险等因素,民营企业在采购与供应链管理中频繁出现舞弊行为,不仅直接侵蚀企业利润,更可能引发重大法律风险与商誉危机。本文立足于法律实务,旨在系统分析民营企业采购与供应链管理中存在的主要舞弊类型及其成因,探讨现行法律法规在防范和惩治此类舞弊行为中的作用与局限,并提出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强化合规体系建设、加强外部监督机制等综合性的风险控制对策,旨在为民营企业构建廉洁高效的供应链管理体系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关键词:民营企业、采购管理、供应链风险、舞弊识别、风险控制
一、引言
近年来,我国民营经济持续壮大,已成为推动经济增长、促进就业和技术进步的重要力量。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相关数据显示,民营企业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以及90%以上的企业数量,并成为2025年上半年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力。在此背景下,民营企业运营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显得尤为重要。
在现代企业运营中,采购与供应链管理已成为企业成本控制、质量保证和效率提升的关键。然而,这一领域将企业内部资源与外部市场紧密连接,因其信息不对称、权力集中、利益诱惑大等特点,极易滋生腐败和舞弊行为。例如在互联网平台企业,许多供应商为了提高自己在众多竞争者中的优势地位,选择通过私下贿赂员工的方式跻身获利行列的行为比比皆是。[1]在2020年至2024年,海淀区人民法院共审理涉互联网企业内部人员贪腐犯罪案件127件,涉案金额超3亿元,其中七成以上发生在互联网大厂,案件罪名包括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2]
从供应商遴选中的收受回扣,到合同履行中的以次充好,再到物流仓储环节的监守自盗,舞弊形式层出不穷,手段亦日趋隐蔽。对于企业而言,采购与供应链的舞弊行为不仅造成经济损失,更伴随着商誉受损、供应链中断、法律制裁甚至引发系统性经营风险。同时,与销售端舞弊相比,采购端舞弊往往更具隐蔽性和“合谋性”,查处难度更大。因此,单纯依靠事后惩戒已不足以应对现实挑战。
如何从法律角度出发,科学识别采购与供应链中的舞弊行为,建立一套贯穿业务全流程、融合法律、管理与技术手段的综合性合规风控体系,已成为当前民营企业亟需解决的重大课题。本文将围绕“民营企业采购与供应链管理中的舞弊识别与风险控制”这一主题,结合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与司法实践,深入剖析舞弊的表现形式、法律定性、责任追究路径,并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合规建议,以期为企业提升治理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
二、民营企业采购与供应链舞弊的常见类型与法律定性
企业采购供应链上的舞弊行为,在不同环节有不同行为与表现形式。准确识别并在法律层面上精准定性各类舞弊行为,是企业进行有效规制和追责的前提。结合实务经验,笔者总结了以下几类舞弊典型模式,并从民事、刑事等多角度剖析各类舞弊行为所对应的责任追究路径。
(一)在供应商准入环节
在准入环节中,舞弊行为的核心往往在于采购人员利用选择权,进行利益输送。具体表现为如下几种:
第一,串通投标。采购人员与特定供应商内外勾结,通过泄露标底、量身设置资格条件、劝退其他投标人或围标等方式,从而确保特定供应商中标。

第二,收受供应商贿赂。采购人员利用其选择、评审、议价的职权,非法收受或索取供应商的财物、干股、消费机会等,为特定供应商谋取利益。

(二)在合同签订与履行环节
在该环节中,舞弊行为一般集中于价格与质量,进而侵害企业财产权益,具体表现为:
第一,虚高定价与吃回扣。采购人员在合同谈判中,故意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与供应商签订合同,个人从中提取差价或固定比例的回扣。

第二,操纵验收与以次充好。采购或质检人员收受供应商好处后,虚假验收,或对不合格产品予以放行;或与供应商合谋,以次等品、替代品冒充合同约定产品。

第三,虚构供应商并开展虚假交易。这是最为恶劣的舞弊形式之一,采购人员注册或利用关联的“空壳”公司作为供应商,伪造交易单据,向企业支付根本不存在的货物或服务的货款,从而实现资金侵占。

(三)物流与支付环节的舞弊
在该环节中,舞弊行为一般针对的是企业的实物与货币资产,更为直接地损害企业财产权益,具体表现为:
第一,侵占库存资产。仓库管理员、物流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盗窃、盗卖公司库存原材料、半成品或产成品。

第二,操纵付款与资金挪用。财务或采购人员利用审批付款的职权,无正当理由提前支付供应商款项以获取好处费,或伪造供应商信息将公司资金支付到个人控制的账户。

三、舞弊行为的成因与识别难点
采购与供应链上的舞弊行为频发,需进一步挖掘其内在成因后,方能“对症下药”,有效开展防范和惩治。结合实务办案经验,笔者认为,成因背后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制度缺陷,以下总结了具体几个方面,并试图从中剖析识别难点。
(一)内部控制机制薄弱
许多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发展迅速,但管理制度滞后,未能建立完善的采购审批流程、供应商准入机制和轮岗制度。由于权力过于集中于少数人手中,缺乏有效制衡,极易产生“一手遮天”的局面。
例如,有的企业的采购决策过程全由一人全程负责,从需求提出、供应商选择到付款结算均由同一人操作,极其容易滋生舞弊行为。加之内部审计部门独立性不足,往往受管理层干预,难以发挥监督职能,进一步致使舞弊现象屡禁不止。
(二)企业合规意识淡薄
相较于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部分民营企业对合规建设重视不够,未设立专门的法务或风控合规岗位,员工普遍缺乏法律风险意识。一些管理者认为“潜规则”普遍存在,只要不被发现即可规避责任。
同时,部分民营企业的绩效考核过度强调成本节约或采购效率,忽视廉洁要求,间接鼓励员工采取非常规手段达成目标。例如,“压价奖励”制度可能导致采购员为了拿奖金而接受低质低价供应,甚至默许回扣换取更低报价。
(三)外部监管缺位
目前我国对企业内部舞弊行为的行政监管主要依赖市场监管、税务、审计等部门,但其重点多集中在纳税合规、广告宣传等方面,对企业采购环节的日常监督较为有限。除非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群体性事件,否则官方部门很少主动介入调查。
此外,一些行业协会的自律功能尚未充分发挥,行业内并未形成统一的行业廉洁标准和黑名单共享机制,使得失信供应商可以在不同企业间辗转作案。
(四)举报机制不畅与维权成本高
尽管法律赋予公民举报权,很多企业也鼓励员工举报和揭发,但在现实中,员工出于对打击报复的担忧,往往不敢实名举报。企业内部投诉渠道亦不透明,处理结果不公开,也进一步削弱了员工的信任感。即使举报成功,追责过程也耗时漫长。加之存在刑事案件侦查周期长、民事赔偿执行难等司法困境,这导致违法成本远低于预期收益,难以对采购人员及供应商形成有效震慑。
四、采购与供应链全流程合规风控体系的构建
法律的事后追责是“治标”,而构建健全的内部控制与合规体系才是“治本”之策。为有效防范舞弊行为,企业应致力于打造一个“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环境。
(一)事前预防:制度设计与文化塑造
1.健全采购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贯彻“三权分离”原则。企业应将供应商寻源、商务谈判、合同签订、入库验收、资金支付等关键环节的职责,分配给不同的部门和个人,形成有效的内部牵制。例如,采购部负责寻源与谈判,供应链或生产部门负责验收,财务部负责付款。
第二,构建供应商准入与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及黑名单制度。设立公开、透明的供应商入库标准与流程,由跨部门小组进行评审;对于曾经存在舞弊、行贿、严重违约等行为的供应商,列入黑名单,永久或定期禁止合作。
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采购员工常常通过代持、多层嵌套、远房亲属等方式隐藏与供应商的关联关系,导致采购企业难以一时识别隐藏的风险点。因此,在供应商准入时,企业应同步开展供应商尽职调查,对重大供应商进行背景调查,包括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商业信誉、涉诉情况等,要穿透股权结构,核查实际控制人,排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利益冲突,或在合同中要求供应商披露其最终受益人,并承诺不存在未披露的关联关系,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当与国际供应商开展合作时,可优先选择遵守《反海外腐败法》等国际反腐败标准的跨国供应商,利用其合规体系形成外部约束;另外在合同中进一步明确约定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方式(如国际仲裁)。
第三,完善标准化采购流程与授权体系。明确不同金额采购项目的审批权限和流程,杜绝超权限审批。建议搭建内部标准合同范本,并在业务部门中推广使用,减少自由裁量空间。
2.强化合规政策与契约约束
第一,制定企业内部的《反舞弊与反腐败政策》。明确禁止各类采购舞弊行为,要求员工主动申报利益冲突并规定违规后果。针对采购/财务等关键岗位员工,要求定期签署《廉洁从业承诺书》《利益冲突声明书》,倒逼员工定期开展自查自检。
第二,强化合同反商业贿赂条款。在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中,必须包含完备的反商业贿赂条款。明确约定供应商不得向本公司任何员工行贿。例如,在合同中约定,若发生舞弊行为时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合同总金额一定比例(如10%—30%)的违约金,并赔偿全部损失。该合同条款的设置可为民事追责提供强有力的合同依据。
3.培育企业诚信文化
企业高层应当率先垂范并履行相应职责,以身作则,传递“零容忍”的明确信号。企业内部应开展常态化培训,针对采购、财务、质检等高风险岗位,进行定期的、案例化的合规培训,使其知悉法律后果。最重要的是建立举报与奖励制度,通过设立独立、保密的举报渠道(如举报热线、邮箱),并重奖实名举报者等方式。
(二)事中监控:技术赋能与动态审计
1.利用数据开展分析,进行风险预警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供应商、价格比对、交易行为等数据开展分析,挖掘可疑数据,进而实现风险防控。例如,可从采购数据、送货频次、历史单价/总价等数据中,监控是否存在单一供应商采购额异常偏高,或新成立供应商迅速成为主要供应商的情况;通过对不同供应商报价进行横向、纵向对比,识别最终采购价格是否符合市场公允价格;通过对送货单/结算单等数据对比,监测是否存在频繁的紧急采购、化整为零规避审批、合同关键条款频繁变更等异常模式。
2.实施定期的专项审计
在不预先通知的情况下,对特定采购项目或供应商进行穿透式审计,追溯从需求提出到付款的全流程单据和审批记录。对重要供应商,在前期签订合作合同时,明确约定保留进行现场质量、生产与社会责任审计的权利。通过对供应商开展动态现场审计,有效威慑与核查供应商端的舞弊行为。
3.引入第三方合规监督
对于重大工程项目或长期战略采购,可考虑聘请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对采购流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公正性与透明度。
(三)事后应对:依法追责与系统修复
一旦发现舞弊线索,企业应启动一套标准化、专业化的应对程序,以便在舞弊行为发生后及时挽救由此给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
1.证据的规范收集与固定
电子邮件往来、微信聊天记录是调查舞弊行为的关键证据,其能直接反映舞弊行为的事情因果发展。但是,在提取上述电子证据过程中,极易引发侵犯个人隐私等争议,致使证据缺乏合法性和完整性,使其丧失证明能力。
为确保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与完整性,企业应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基于管理目的,公司有权对公司授予的办公设备及账号进行监控和检查,员工对此知情并同意。调查时,企业可针对不同的证据类型开展收集与固定的举措,优先查封公司财产(如办公电脑、公司邮箱等),必要时聘请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专业提取,确保证据效力。具体如下:

2.综合运用法律手段追责
第一,及时进行内部纪律处分。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和已确认的证据,对舞弊员工予以立即解雇,并在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以形成震慑。
第二,对公司内部员工及供应商分别通过民事途径追偿。对公司员工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要求其赔偿公司损失;对供应商则依据合同中的反商业贿赂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索要违约金并解除合同。如供应商构成共同侵权,可一并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之诉。
第三,及时开展刑事报案。对于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案件,在证据链基本完整后,果断向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报案。报案材料应做到“事实清晰、证据充分、罪名明确”,以提高立案成功率。
3.体系修复与持续改进
每处理完一起舞弊案件,都应进行复盘,分析暴露出的制度漏洞和流程缺陷,并及时修订相关内控制度。在公司内部员工培训会上,将典型案例作为反面教材,对全体员工进行新一轮的警示教育,将合规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五、结论
民营企业采购与供应链管理中的舞弊问题,既是经济管理难题,更是法治建设的重要议题。2025年6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典型刑事案例,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3]
面对日益复杂的商业环境和频发的舞弊手法,单纯依靠事后追责已不足以应对风险。企业必须转变观念、与时俱进,从事后惩治转向事前预防,从个体约束转向系统治理。通过健全内部控制、运用科技手段、压实法律责任、弘扬合规文化,民营企业完全有能力构建起一道坚固的“防火墙”,保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正与高效。
唯有如此,企业才能在复杂严峻的市场环境中,确保采购供应链不仅是一个成本中心,更成为一个价值创造中心和可持续的竞争优势来源,从而行稳致远,实现高质量发展。这不仅是企业法务合规工作的核心使命,更是现代企业治理成熟的重要标志。
注释:
[1] 王文华、魏袆远:《互联网平台企业反腐败、反洗钱合规机制构建初探——以G20为视角》,载《中国应用法学》2022年第1期,第167页。
[2]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互联网企业内部人员贪腐犯罪案件白皮书》,2025年5月15日发布。
[3] 《最高法发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典型刑事案例》,载2025年6月9日央视网法治新闻,https://news.cctv.com/2025/06/09/ARTIt1orYmdXXUN0v648g3Cl250609.shtml。
作者简介

王钲 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19652
专注领域:公司治理与企业合规、民商事争议解决、企业法律顾问等
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获法律硕士学历学位,已取得三级律师职称,现为广东省法学会医药食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汕尾仲裁委仲裁员。多次在《商法》《广东律师》《中国食品工业》等省级以上期刊发表学术成果,曾获得广州律师协会2020年度及2022年度理论成果奖、2023年业务成果奖。王律师曾经或正在为涉及钢铁能源、港务、银行、医药、大型餐饮、头部快消品等行业的国有企业、大型民营企业提供专项或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王律师代理过多个诉讼标的额过亿元、数千万元的重大商事诉讼案件,并取得良好结果;其在企业合规与反舞弊方面具备丰富的实务经验,在相关专项法律服务中赢得客户的一致好评。

曾泳珊 专职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2511989802
专注领域:公司治理与企业合规、民商事争议解决
曾泳珊,获法律硕士学历学位,致力于以专业的法律服务水平为客户防控风险和解决争端。曾参与办理多宗民商事诉讼案件,案件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加油站租赁经营合同纠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以及劳动争议纠纷等。在非诉领域,曾开展办理新能源充电桩建设/收购项目、国有企业资产/股权收购项目等法律尽职调查工作,以及为多家国企或民企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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