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在B公司上班的时候,接到一个兽药大单,供应商的价格非常耐斯,样品也过关,订单下给他们了,就是做不出大货来,原来他们的产品是实验室合成的,这个工艺放大生产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情,做不出来就是做不出来...同样的事情后来我这里也发生了,收了客户的定金就是做不出产品来,结果亿元大单黄了,发财梦也破灭了...不管怎么说,当时不管我的供应商也好,我自己也好,总是乖乖地向客户承认错误,然后把钱一分不少地退回去的,虽然订单没做成,总算大家都是好聚好散,但是做杂货之后见到的一些供应商的蜜汁操作就让人觉得匪夷所思了。
刚开始做杂货,从国外客户那里接了订单,认为只要像以前那样,及时把订单下给供应商就可以,等着收货出货就万事大吉了,但是没想到的是,这仅仅是开始,一大堆意外和惊喜在路上排队,来自供应商的神操作有时候会让我开始怀疑人生。
印象最深刻的一个做铅笔的供应商。那会我刚刚到义乌,客户说需要采购一批铅笔,我就去国际商贸城找,有一个店里的铅笔包装和客户要求的差不多,价格也挺合适的,削一支试了下感觉一切正常,就是普通的HB铅笔,想想也不会有啥幺蛾子,就当场下了订单,支付了30%的定金。然后我也没将这个单子放在心上,等到临近约定的验货日期,打电话给供应商说没好让等着,那我就等着,结果每次打每次都说没好,一直拖到临近交货日期客户给订好的船期...我都快要跟客户说取消这个订单了,但是他偏偏就好了,然后在计划装柜的前一天说货到义乌,说装柜的时候肯定能送过来。既然赶上装柜,而且这种货出不了啥大事,我也庆幸不用取消订单,让他们赶紧送来就是了。
有句老话说得好,事出反常必有妖!收货的时候点货验货属于必经程序,然后问题就出现了。数量没有问题,但是那个铅笔我在削的时候是边削边断,一连削了好几支都是这样,我说咋回事儿,那哥们说我不会削铅笔...特么我读了2年幼儿园+6年小学义务教育,他说我不会削铅笔!我用刀把铅笔从中间剖开,里面的笔芯居然是一段一段断开的。我再问他咋回事,他就说价格本来就不贵云云,我说价格贵不贵都是你报的,我都没有来还价,再说客户买东西总是要能用的,否则花钱买一堆垃圾回去干嘛?那哥们一脸风轻云淡地说,我们的货就是这样的,你不要我现在拉回去好了!真是要把人气晕过去,特么他们的货就是这样,那样品怎么不这样??货柜在等着装货,你特么告诉我不行你拉回去好了???要是手上有把斧头,我怕真会一斧头劈在他的脸上...
好多人可能会认为人家说得也有道理,一分价格一分货,便宜无好货,价格那么便宜,肯定质量也好不到哪里去。刚开始我也是这么想的,所以一开始对于供应商的报价我都是谨慎还价甚至不还价的,但是后来我去深入了解后得出结论,他的价格并不算便宜,只能算中档,根本不存在便宜导致质量差的因果关系,都是套路,我就是踩坑了而已。
这种套路一直是存在的。去年接到一个朋友的求助电话,说她爸爸几年前做日本单的时候货出质量问题被扣了3万美金,老先生是老外贸了,也是实诚人,知道是自己货物出问题也认了,同时也扣了出问题的那个供应商的十几万货款作为赔偿款。好几年过去了,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谁知道被起诉到了法院成了被告,供应商不但要求他支付货款,还一口咬定质量没问题。后来我看了材料,算是再次见识到了这些人的骚操作。
他们的产品是一个女士的吊带背心,日本客人要求棉含量不低于35%,样品打出来成分标上也标明了棉含量,送到日本检验客户对样品也是确认合格的,于是就下了订单,老先生收到订单之后也给供应商付了定金,然后开始等交货期,结果日期过半,供应商说这个价格做不出来35%棉含量的了....供应商自己提供的样品,样品确认好,合同签订完毕,收到定金之后交货日期都已经过半,说价格太低做不出来了.....这个事情远不止这么迷幻....老先生没办法了,只能跟客户如实反馈,这个客户也是个中间商啊,他又向他的客户反馈,最终同意:交付部分符合要求的产品即可(数量为5000—10000件)....供应商又是超过约定交货日期了才来交付....做过日本单的朋友都知道,日本客户对质量和交期都比较严苛,因为自己没有检测设备而且临近客户的交期,老先生也没送样去检测,为了赶交期,还把海运改成空运,花高价把货物空运到了日本....日本客户拿去检测了,说是所有货都是纯涤的...供应商对此不置可否,只是说这个价格就只能是这个质量,然后还说既然收货了就得给钱...因为事情发生在好几年前好多证据都灭失了,咱也不知道具体他们磋商了多久磋商到啥地步...
庭审的时候供应商反正是一口咬定没有质量问题...而且因为下订单的时候并没有封存确认样和大货样,再加上时日久远证据的缺失,这个案子对我们是很不利的,一审的时候给输掉了,法院的说法是产品质量问题的真实性以及质量问题和扣款的因果关系无法认定,诉讼时效抗辩也被驳回。我们上诉到了中院,想尽办法找来更多的证据, 二审开庭后据理力争,法官开庭审理了之后也感觉比较棘手...组织调解了好几次,到现在也没判下来....供应商从刚开始想要全款要赔偿,到后来要10万,到上个月要8万6万,老先生都不肯接受。用他的话来说:是非黑白,就让法院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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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磐若:
北京天霜(平谷区)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
浙江诸暨人。2005年开始做外贸,2009年自主创业在宁波和义乌开设外贸公司和工厂,后来自学法律通过司法考试。律师执业后就职于浙江省级破产管理人律所团队,在公司经营管理及股权架构、知识产权、经济合同、劳动纠纷、破产重整,国际货物进出口贸易、海商海事货代纠纷等领域具有丰富经验。
曾被选浙江海事海商和知识产权律师领军人才、浙江省涉外律师领军人才、浙江省涉外法律“雄鹰型”领军人才等参加浙江省司法厅组织的培训,并被浙江省省长基金、浙江省司法厅派送海外培训游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