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企业
为助力厦门外贸企业提升品牌国际影响力
厦门市商务局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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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企业范围
1
符合《广交会品牌展位使用条件》(附件1)的企业均可申请。申请企业如出现列明禁止使用品牌展位情形,其申请资格将被取消。
申请展区范围
2
除铁石装饰品及户外水疗设施展区外,所有展区均可申请。其中,企业在车辆、工程机械、农业机械、化工产品、食品、医药保健品及医疗器械展区申请的品牌展位数量应不低于2个,在其他展区申请品牌展位数量应不低于4个。
申请时间
3
即日起—2025年12月25日
申请方式
4
申请企业须在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exhibitor.cantonfair.org.cn)上传评审资质材料,并将纸质材料寄送厦门交易团,具体为:
(一)用本企业用户名及密码(新用户注册获取)登录“参展易捷通”系统。点击“展位申请”——“品牌展位评审”,进入品牌展位评审申请页面,按流程登记公司信息、添加展品资料、上传企业资质材料并添加展位申请。
(二)下载、打印《广交会品牌展位企业申请表》,连同按材料清单排序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按展区(每个展区一套)寄送厦门交易团(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613室,联系电话:0592-2855848、0595-2855851)。同步上传至易捷通系统。系统上传资质材料须与寄送厦门交易团资质材料一致。
具体操作指引详见“广交会官网”—“参展商”—“品牌评审工作指南”。
评审指标
5
品牌展位评审标准包括企业出口额、境内外商标、研发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国际通行认证、品牌建设、行业自律及广交会参展表现等7大指标,详见附件2。具体评分标准另文通知。
申请要求
6
(一)品牌展位不允许联营,且必须绿色特装布展。
(二)请申请企业严格按照《品牌展位企业申报材料样本及注意事项》(附件3)上传申报材料,其中:
1.所有申报材料上的企业名称,应与申请企业所涉母子关系企业名称完全一致,各项证书的所有人应为该申请企业或所涉母子关系企业(含法定代表人及股东)。
2.所有申报材料的有效期须能覆盖品牌企业申请截止日期。
3.所有申报及证明材料上的内容、产品及标准均应与企业申报的展区行业相关,所涉产品应在所申请展区规定的参展商品目录范围内。
(三)如需使用母(子)公司资质参加评审,相关要求详见《使用母(子)公司资质参加品牌展位评审的相关要求》(附件4)。
请企业在12月25日前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如需补充材料,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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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厦门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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