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为一名处理过很多建设工程纠纷的律师,我总结了实践中最高频的几个风险点和应对之策,希望能帮你提前防范。
合同性质与主体风险
· 风险本质:未厘清合同是承揽还是施工合同,或未核实对方资质。
· 核心法规/依据:施工合同要求承包人必须具备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且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 建议:签约前务必查验并留存对方公司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合同效力与“黑白合同”
· 风险本质:因资质、招投标问题导致合同无效,或签了内容不一致的“阴阳合同”。
· 核心法规/依据:合同无效,但工程质量合格,仍可参照合同主张折价补偿。结算时,以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为准,而非私下签订的“黑合同”。
· 建议:严格按招投标结果签约并备案,避免签署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补充协议。
工程款支付与结算风险
· 风险本质:垫资后资金回收困难,或竣工结算因资料不全被拖延。
· 核心法规/依据: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工程交付之日即为应付款日。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你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
· 建议:所有过程资料、变更签证务必书面确认并妥善保存。主动、规范地提交完整结算资料。
工程质量与验收风险
· 风险本质:发包人擅自使用工程后,又以质量为由拒付尾款。
· 核心法规/依据: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不能再以使用部分质量有问题为由拒付工程款。但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质量责任长期存在。
· 建议:取得书面验收文件。若发包人强行使用,发函书面明确其擅自使用的事实及法律后果。
工期与索赔风险
· 风险本质:因设计变更、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但未能有效索赔。
· 核心法规/依据:即使没有工期顺延的签证,只要你能证明在约定时间内提出过申请且事由成立,工期就应顺延。
· 建议:任何导致停工、窝工或变更的情况,立即书面(如工作联系单)告知发包人/监理,并保留送达证据。
纠纷解决与证据风险
· 风险本质:轻信口头承诺,发生纠纷时缺乏证据。
· 核心法规/依据:口头变更的工程量若发生争议,需要其他证据(如会议纪要、录音、聊天记录)来证明。
· 建议:重要事项沟通尽量使用可留存记录的书面或电子方式,口头承诺事后立即补签书面确认。
如果你在实务中遇到了更具体的难题,比如对合同条款的解读或证据的固定有疑问,欢迎咨询庄律师。#建筑施工
合同性质与主体风险
· 风险本质:未厘清合同是承揽还是施工合同,或未核实对方资质。
· 核心法规/依据:施工合同要求承包人必须具备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且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 建议:签约前务必查验并留存对方公司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合同效力与“黑白合同”
· 风险本质:因资质、招投标问题导致合同无效,或签了内容不一致的“阴阳合同”。
· 核心法规/依据:合同无效,但工程质量合格,仍可参照合同主张折价补偿。结算时,以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为准,而非私下签订的“黑合同”。
· 建议:严格按招投标结果签约并备案,避免签署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补充协议。
工程款支付与结算风险
· 风险本质:垫资后资金回收困难,或竣工结算因资料不全被拖延。
· 核心法规/依据: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工程交付之日即为应付款日。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你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
· 建议:所有过程资料、变更签证务必书面确认并妥善保存。主动、规范地提交完整结算资料。
工程质量与验收风险
· 风险本质:发包人擅自使用工程后,又以质量为由拒付尾款。
· 核心法规/依据: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不能再以使用部分质量有问题为由拒付工程款。但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质量责任长期存在。
· 建议:取得书面验收文件。若发包人强行使用,发函书面明确其擅自使用的事实及法律后果。
工期与索赔风险
· 风险本质:因设计变更、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但未能有效索赔。
· 核心法规/依据:即使没有工期顺延的签证,只要你能证明在约定时间内提出过申请且事由成立,工期就应顺延。
· 建议:任何导致停工、窝工或变更的情况,立即书面(如工作联系单)告知发包人/监理,并保留送达证据。
纠纷解决与证据风险
· 风险本质:轻信口头承诺,发生纠纷时缺乏证据。
· 核心法规/依据:口头变更的工程量若发生争议,需要其他证据(如会议纪要、录音、聊天记录)来证明。
· 建议:重要事项沟通尽量使用可留存记录的书面或电子方式,口头承诺事后立即补签书面确认。
如果你在实务中遇到了更具体的难题,比如对合同条款的解读或证据的固定有疑问,欢迎咨询庄律师。#建筑施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