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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执业经验记录

作者:本站编辑      2025-12-07 09:03:39     4
一些执业经验记录

一些执业经验记录

关于招投标过程的程序违法问题
案情:我方当事人作为第一中标人(或者是中标候选人),被其他投标人提出异议,理由各异(但从我方角度来看,我方中标合法合规),但招标人还是采纳并取消了我方的中标资格,有无救济途径?
情况一:如果业主已经出了中标通知书
方案:可以走民事诉讼的途径解决,中标通知书相当于承诺。
况二:如果其他候选人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业主听取了异议并取消了我方的中标资格。
方案: 1、向投标人(业主)和代理机构发函
2、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如果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满的,可以复议。对复议不满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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